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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 86 / 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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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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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江淮歲漕京師者,常六百萬石,其後十餘歲,歲益不充。至公為之,歲必六百萬,而常余百萬以備非常。方其去職,有勸公進為羨餘者,公曰:「吾豈聚斂者哉,敢用此以希寵?」


  

公為人善談論,與人交,久而益篤。于其家尤孝悌,所得俸祿分給宗族,無親疏之異。

其孤宗旦等以某年某月某日,葬公于真州揚子縣甘露鄉之某原。其所與游廬陵歐陽修志于其墓曰:

嗚呼!為天下者,固常養材於無事之時,蓋必有事,然後材臣出。自寶元、慶歷以來,兵動一方,奔走從事于其間者,皆號稱天下豪傑,其智者出謀,材者獻力,訖不得少如其志。而公遭此時,用其所長,且久于其官,故得卒就其業而成此名,此其可以書矣。乃為之銘曰:

材難矣,有藴而不得其時;時逢矣,有用而不盡其施。功難成而易毀,雖明哲或不能以自知。公材之敏兮,用適其宜。志方甚壯兮,力則先衰。行著于家,而勞施于國。永幽其兮,銘以哀之。

【零陵縣令贈尚書都官員外郎吳君墓碣銘〈嘉三年〉】

君諱舉,字太沖,姓吳氏,興國軍永興人也。曾祖諱瑗,祖諱章,父諱思迥。五代之際,自江以南為南唐,吳氏亦微不顯。

君當李煜時,以明經為彭澤主簿。太祖皇帝召煜來朝,煜不奉詔,遣曹彬討之,前鋒兵破池陽,遣使招降郡縣。使者到彭澤,其令欲以城降,君以大義責之,且曰:「吾能為李氏死爾。」乃共殺使者,為煜守。煜已降,君為遊兵執送軍中,主將責以殺使者,君曰:「固當如是爾。」主將義而釋之。當是時,嘗仕煜者皆隨煜至京師,得復補吏,君獨棄去不顧。太平興國二年,詔求李氏時故吏,所在敦遣,君始至京師,以為鄆州平陰主簿,歷益州成都令,陝州錄事參軍,襄州之宜城、洋州之真符、福州之連江、楚州之鹽城、耀州之同官,最後為零陵令。以祥符九年八月二十六日,道卒於揚州,享年七十有六。

夫人伏氏,能讀書史,有賢行,後君十有四年以卒,享年八十有二。子男二人:長曰見,早卒;次曰中復,今為起居舍人。以景三年十有一月甲子,合葬君、夫人于南康軍都昌縣之長城。

君學《春秋》,通三《傳》。其臨大節,知所守。當五代時,僭竊分裂,喪君亡國不勝數,士之不得守其節與不能守者,世皆習而不怪。君于此時,獨區區志不忘李氏,其義有足動人,然而亦無為君道者。考君之出處,自重不妄,宜其世莫之知。而潛德晦善,顯于後世,克有賢子,為時名臣。君以子恩,累贈尚書都官員外郎,考于令品,又得碣于其墓,以昭令德而示子孫。於是史官廬陵歐陽修曰:「此余職也。」乃為之辭曰:

世逢屯兮,廉恥道缺。中國五礻兮,九州分裂。朝存夕亡兮,士莫守節。昧者習安兮,懦夫志奪。偉哉吳君兮,凜矣其烈。世莫我知兮,不妄自伐。有韞必昭兮,後世而發。嗚呼吳君兮,寓銘斯碣。

【贈尚書度支員外郎張君墓誌銘〈嘉四年〉】

君諱思,字希聖,青州人也。曾祖諱庭實,不仕。祖諱昂,贈尚書職方郎中。父諱從化,尚書駕部員外郎,贈秘書少監。母河南縣太君朱氏。

君天禧四年舉進士及第,為濰州司理參軍、青州益都縣主簿、開封府倉曹參軍,改秘書省著作佐郎、知益都縣,再遷秘書丞、太常博士、通判閬州、權知興元府。景四年九月十七日,以疾卒於官,享年六十有四。

君世以明經仕宦,至君,始為辭章舉進士。官雖卑,事親能盡其養,不知其祿之薄也。退與妻子惡衣蔬食,無難色。居親喪,盡哀,葬其家三十餘喪,鄉裡稱其孝。為吏所至有能名。京東歲大饑,所在盜賊起,獨君所治益都無盜,而賑恤饑人,比他縣尤多。安撫使以為言,詔書褒美。在閬州,治嘉陵江石堤,民至今賴之。

君為博士時,其弟愈猶為布衣。君嘗嘆曰:「吾年四十有七,始以進士及第,今且老,吾志其衰矣。」顧其三子曰:「是必大吾門。」因獨念其弟愈,先君之所愛也,乃欲致其仕,以冀一子恩得以命其弟;顧貧,未能去祿仕,每以為恨。已而其子唐卿舉進士第一,君聞之喜且泣曰:「吾志其就矣。」乃上書求致仕,且欲官其弟愈,未及而卒。


  
君娶王氏,馮翊縣君,後君二十二年以卒。子男三人:唐卿,將作監丞,通判陝州;唐輔,孟州濟源縣尉,皆早卒。唐民,今為秘書丞。女二人,長適屯田員外郎任沆,次早卒。孫男二人,曰危行、果行;孫女二人,皆尚幼。君以子恩贈尚書度支員外郎,夫人王氏亦以子恩封長壽縣太君。以嘉四年十月十二日,葬君、夫人于青州益都縣仁德鄉之南原。銘曰:

張有世序,是為青人。君治益都,有政於民。仕也四方,昌其子孫。終必返本,斯之謂仁。鄉人之思,封樹長存。

●卷三十三·居士集卷三十三



◎墓誌五首

【尚書戶部侍郎參知政事贈右仆射文安王公墓誌銘〈嘉四年〉】

公姓王氏,其先太原祁人。其六世祖某,為唐輝州刺史,遭世亂,因留家碭山。碭山近宋,其後又徙宋州之虞城,今為應天虞城人也。

公諱堯臣,字伯庸。天聖五年,舉進士第一,為將作監丞、通判湖州。召試,以著作佐郎、直集賢院知光州。歲大饑,群賊發民倉廩,吏法當死。公曰:「此饑民求食爾,荒政之所恤也。」乃請以減死論。其後遂以著令,至今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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