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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詩鑑賞下 - 2 /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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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詩鑑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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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首詩敘事明白,結構自然,層次清楚,順理成章。詩一開頭,先交代背景,標明是五月麥收的農忙季節。接着寫婦女領着小孩往田裡去,給正在割麥的青壯年送飯送水。隨後就描寫青壯年農民在南岡麥田低着頭割麥,腳下暑氣燻蒸,背上烈日烘烤,已經累得筋疲力盡還不覺得炎熱,只是珍惜夏天晝長能夠多幹點活。寫到此處,這一家農民辛苦勞碌的情景已經有力地展現出來。接下來又描寫了另一種令人心酸的情景:一個貧婦人懷裡抱著孩子,手裡提着破籃子,在割麥者旁邊拾麥。為什麼要來拾麥呢?因為她家的田地已經「輸稅盡」──為繳納宮稅而賣光了,如今無田可種,無麥可收,只好靠拾麥充饑。這兩種情景交織在一起,有差異又有關聯:前者揭示了農民的辛苦,後者揭示了賦稅的繁重。繁重的賦稅既然已經使貧婦人失掉田地,那就也會使這一家正在割麥的農民失掉田地。今日的拾麥者,乃是昨日的割麥者;而今日的割麥者,也可能成為明日的拾麥者。強烈的諷諭意味,自在不言之中。詩人由農民生活的痛苦聯想到自己生活的舒適,感到慚愧,內心裡久久不能平靜。這段抒情文字是全詩的精華所在。它是作者觸景生情的產物,表現了詩人對勞動人民的深切同情。白居易寫諷諭詩,目的是「唯歌生民病,願得天子知」。在這首詩中,他以自己切身的感受,把農民和作為朝廷官員的自己作鮮明對比,就是希望「天子」有所感悟,手法巧妙而委婉,可謂用心良苦。

白居易是一位最擅長寫敘事詩的藝術巨匠。他的敘事詩能曲盡人情物態,把其中所敘的事件寫得曲折詳盡,娓娓動聽。而且,他的敘事詩裡總是有着心靈的揭示,因而總是蘊含著感情的。在《觀刈麥》裡,他雖然着墨不多,但是卻把割麥者與拾麥者在夏收時那種辛勤勞碌而又痛苦的生活情景,描寫得生動真切,歷歷如畫。不僅寫了事,而且寫了心,包括作者本人的心和勞動人民的心。詩人的心弦顯然是被耳聞目睹的悲慘景象振動了,顫慄了,所以才提起筆來直歌其事,所以在字裡行間都充滿對勞動者的同情和憐憫。象「足蒸暑土氣,背灼炎天光」、「家田輸稅盡,拾此充饑腸」這樣的詩句,裡麵包含着作者多少同情之感、憐憫之意啊!因而這首《觀刈麥》在敘事當中是有着作者情的滲透、心的跳動的,作者的心同他所敘的事是融為一體的。值得稱道的是,作者在真實地寫勞動人民之事的同時,還能夠真實地寫出勞動人民之心,尤其是刻畫出勞動人民在某種特定情況下的變態心理,深刻地揭示詩的主題。《賣炭翁》中「可憐身上衣正單,心憂炭賤願天寒」,寫的是賣炭老人為衣食所迫而產生的變態心理。《觀刈麥》中的「力盡不知熱,但惜夏日長」,同樣也是一種變態心理。這類描寫把勞動人民之心刻畫入微,深入底蘊。詩中寫事與寫心的完美統一,較之一般的敘事與抒情的統一,更能震撼人心。白居易又是運用對比手法的能手。他在詩歌創作中,不僅把勞動人民的貧困、善良與地主階級的奢侈、暴虐作了對比,而且還把自己的舒適與勞動人民的窮苦作了對比。這首詩在寫了農民在酷熱的夏天的勞碌與痛苦之後,詩人同樣也聯想到自己,感到自己沒有「功德」,又「不事農桑」,可是卻拿「三百石」俸祿,到年終還「有餘糧」,因而「念此私自愧,盡日不能忘」。詩人在那個時代能夠主動去和農民對比,十分難得。這樣一種對比,真是新穎精警,難能可貴,發人深省,因而更顯出這首詩的思想高度。


  

(賈文昭)

宿紫閣山北村

宿紫閣山北村

白居易

晨游紫閣峰,暮宿山下村。

村老見余喜,為余開一尊。

舉杯未及飲,暴卒來入門。

紫衣挾刀斧,草草十餘人。

奪我席上酒,掣我盤中飧。

主人退後立,斂手反如賓。

中庭有奇樹,種來三十春。

主人惜不得,持斧斷其根。

口稱采造家,身屬神策軍。

「主人慎勿語,中尉正承恩!」


  
這首詩,就是作者在《與元九書》中所說的使「握軍要者切齒」的那一篇,大約寫於元和四年(809)。

當時,詩人正在長安做左拾遺,為什麼會宿紫山北村呢?開頭兩句,作了說明,原來他是因「晨游紫閣峰」而「暮宿山下村」的。紫閣,在長安西南百餘里,是終南山的一個著名山峰。「旭日射之,爛然而紫,其峰上聳,若樓閣然。」詩人之所以要「晨游」,大概就是為了欣賞那「爛然而紫」的美景吧!早晨欣賞了紫閣的美景,悠閒自得往回走,直到日暮才到山下村投宿,碰上的又是「村老見余喜,為余開一尊」的美好場面,其心情不用說是很愉快的。但是,「舉杯未及飲」,不愉快的事發生了。

開頭四句,點明了搶劫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搶劫對象,表現了詩人與村老的親密關係及其喜悅心情,為下面關於暴卒的描寫起了有力的反襯作用,是頗具匠心的。

中間的十二句,先用「暴卒」、「草草」、「紫衣挾刀斧」等貶義詞句刻畫了搶劫者的形象;接着展現了兩個場面:一是搶酒食;二是砍樹。

寫搶酒食的四句詩,表現出暴卒、我和主人的三種不同表現。「奪」和「掣」兩個詞,包含着一方不給,一方硬搶的豐富內容,不應隨便讀過。詩人用這兩個詞作「詩眼」,表現出「我」畢竟是個官,敢於和暴卒爭,但還是敗下陣來,這就不僅揭露了暴卒的暴,而且要人們想一想暴卒憑什麼這樣「暴」,為結尾的點睛之筆留下了伏綫。

寫兩個搶劫場面,各有特點。搶酒食之時,主人退立斂手;砍樹之時,卻改變了態度,這是為什麼?詩人為了揭示其心理根據,先用兩句詩寫樹:一則指明那樹長在中庭,二則稱讚那是棵「奇樹」,三則強調那樹是主人親手種的,已長了三十來年。這說明它在主人心中的地位,遠非酒食所能比擬。暴卒要砍它,怎能不「惜」!「惜不得」,是「惜」而「不得」的意思。於是,發自內心的「惜」就表現為語言、行動上的「護」,雖然迫于暴力,沒有達到目的,但由此卻引出了暴卒的「自稱」和「我」的悄聲勸告。

結尾的四句詩,在當時很好懂;時過一千一百多年,就需要作些註解,才能瞭解其深刻的含義。所謂「神策軍」,在天寶時期,本來是西部的地方軍;後因「扈駕有功」,變成了皇帝的禁衛軍。德宗時,開始設立左、右神策軍護軍中尉,由宦官擔任。他們以皇帝的家奴掌握禁衛軍,勢焰熏天,把持朝政,打擊正直的官吏,縱容部下酷虐百姓,什麼壞事都幹。元和初年,憲宗寵信宦官吐突承璀,讓他做左神策軍護軍中尉;接着又派他兼任「諸軍行營招討處置使」(各路軍統帥),白居易曾上書諫阻。這首詩中的「中尉」,就包括了吐突承璀。所謂「采造」,指專管採伐、建築的官府:「采造家」,就是這個官府派出的人員。元和時期,經常調用神策軍修築宮殿;吐突承璀又于元和四年領功德使,修建安國寺,為憲宗樹立功德碑。因此,就出現了「身屬神策軍」而兼充「采造家」的「暴卒」。做一個以吐突承璀為頭子的神策軍人,已經炙手可熱了;又兼充「采造家」,執行為皇帝修建宮殿和樹立功德碑的「任務」,自然就更加為所欲為,不可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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