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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詩鑑賞上 - 17 /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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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詩鑑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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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詩而論,表現曲折,但詩旨可知,含譏刺,有機趣,允稱佳作。作者要求罷相,原為畏懼權奸,躲避鬥爭,遠禍求安。而今如願以償,自感慶幸。倘使詩裡直截把這樣的心情寫出來,勢必更加得罪李林甫。所以作者設遁辭,用隱喻,曲折表達。「避賢」是成語,意思是給賢者讓路。「樂聖」是雙關語,「聖」即聖人,但這裡兼用兩個代稱,一是唐人稱皇帝為「聖人」,二是沿用曹操的臣僚的隱語,稱清酒為「聖人」。所以「樂聖」的意思是說,使皇帝樂意,而自己也愛喝酒。詩的開頭兩句的意思是說,自己的相職一罷免,皇帝樂意我給賢者讓了路,我也樂意自己盡可喝酒了,公私兩便,君臣皆樂,值得慶賀,那就舉杯吧。顯然,把懼奸說成「避賢」,誤國說成「樂聖」,反話正說,曲折雙關,雖然知情者、明眼人一讀便知,也不失機智俏皮,但終究是弱者的譏刺,有難言的苦衷,針砭不力,反而示弱。所以作者在後兩句機智地巧作加強。

前兩句說明設宴慶賀罷相的理由,後兩句是關心親故來赴宴的情況。這在結構上順理成章,而用口語寫問話,也生動有趣。但宴慶罷相,事已異常;所設理由,又屬遁詞;而實際處境,則是權奸弄權,恐怖高壓。因此,儘管李適之平素「夜則宴賞」,天天請賓客喝酒,但「今朝幾個來」,確乎是個問題。宴請的是親故賓客,大多是知情者,懂得這次赴宴可能得罪李林甫,惹來禍害。敢來赴宴,便見出膽識,不怕風險。這對親故是考驗,于作者為慰勉,向權奸則為示威,甚至還意味着嘲弄至尊。倘使這二句真如字面意思,只是慶賀君臣皆樂的罷相,則親故常客自然也樂意來喝這杯酒,主人無須顧慮來者不多而發這一問。所以這一問便突兀,顯出異常,從而暗示了宴慶罷相的真實原因和性質,使上兩句閃爍不定的遁辭反語變得傾向明顯,令有心人一讀便知。作者以俚語直白寫這一問,不止故作滑稽,更有加強譏刺的用意。


  

由於使用反語、雙關語和俚語,這詩蒙有插科打諢的打油詩格調,因而前人有嫌它過顯不雅的,也有說它怨意不深的。總之是認為它並未見佳。但杜甫《飲中八仙歌》寫到李適之時卻特地稱引此詩,有「銜杯樂聖稱避賢」句,可算知音。而這詩得能傳誦至今,更重要的原因在事不在詩。由於這詩,李適之在罷相後被認為與韋堅等相善,誣陷株連,被貶後自殺。因而這詩便更為著名。

(倪其心)

陳子昂●感遇三十八首(其二)

陳子昂●感遇三十八首(其二)

蘭若生春夏,芊蔚何青青!

幽獨空林色,朱蕤冒紫莖。

遲遲白日晚,嫋嫋秋風生。

歲華盡搖落,芳意竟何成?

這首五言詩通篇詠香蘭杜若。香蘭和杜若都是草本植物,秀麗芬芳。蘭若之美,固然在其花色的秀麗,但好花還須綠葉扶。花葉掩映,枝莖交合,蘭若才顯得絢麗多姿。所以作品首先從蘭若的枝葉上着筆,迭用了「芊蔚」與「青青」兩個同義詞來形容花葉的茂盛,中間貫一「何」字,充滿讚賞之情。

如果說「芊蔚何青青」是用以襯托花色之美的話,那麼「朱蕤冒紫莖」則是由莖及花,從正面刻畫了。這一筆着以「朱」、「紫」,濃墨重彩地加以描繪,並下一「冒」字,將「朱蕤」、「紫莖」聯成一體。全句的意思是:硃紅色的花下垂,覆蓋着紫色的莖,不但畫出了蘭若的身姿,而且突出了它花簇紛披的情態。

蘭若不象菊花那樣昂首怒放,自命清高;也不象牡丹那般濃妝艷抹,富麗堂皇。蘭若花紅莖紫,葉兒青青,顯得幽雅清秀,獨具風采。「幽獨空林色」,詩人讚美蘭若秀色超群,以群花的失色來反襯蘭若的卓然風姿。其中對比和反襯手法的結合運用,大大增強了藝術效果。特下「幽獨」二字,可見詩中孤芳自賞的命意。

詩的前四句讚美蘭若風采的秀麗,後四句轉而感嘆其芳華的零落。「遲遲白日晚,嫋嫋秋風生」。由夏入秋,白天漸短。「遲遲」二字即寫出了這種逐漸變化的特點。用「嫋嫋」來形容秋風乍起、寒而不冽,形象十分傳神。然而「嫋嫋秋風」並不平和。「悲哉秋之為氣也!蕭瑟兮草木搖落而變衰」(宋玉《九辯》),芬芳的鮮花自然也凋零了。

《感遇》,是陳子昂所寫的以感慨身世及時政為主旨的組詩,共三十八首,本篇為其中的第二首。詩中以蘭若自比,寄託了個人的身世之感。陳子昂頗有政治才幹,但屢受排擠壓抑,報國無門,四十一歲為射洪縣令段簡所害。這正象秀美幽獨的蘭若,在風刀霜劍的摧殘下枯萎凋謝了。

此詩全用比興手法,詩的前半着力讚美蘭若壓倒群芳的風姿,實則是以其「幽獨空林色」比喻自己出眾的才華。後半以「白日晚」、「秋風生」寫芳華逝去,寒光威迫,充滿美人遲暮之感。「歲華」、「芳意」用語雙關,借花草之凋零,悲嘆自己的年華流逝,理想破滅,寓意淒婉,寄慨遙深。從形式上看,這首詩頗象五律,而實際上卻是一首五言古詩。它以效古為革新,繼承了阮籍《詠懷》的傳統手法,托物感懷,寄意深遠。和初唐詩壇上那些「采麗競繁」、吟風弄月之作相比,它顯得格外充實而清新,正象芬芳的蘭若,散髮出誘人的清香。

(閻昭典)

感遇三十八首(其四)


  
感遇三十八首(其四)

陳子昂

樂羊為魏將,食子殉軍功。

骨肉且相薄,他人安得忠?

吾聞中山相,乃屬放麑翁。

孤獸猶不忍,況以奉君終。

這是《感遇詩》的第四首。詩人拈出兩則對比鮮明的歷史故事,夾敘夾議,借古諷今,抒寫自己對時事的深沉感慨。全詩質樸雄健,寄寓遙深。詩中寫了兩個歷史人物:樂羊和秦西巴。樂羊是戰國時魏國的將軍,魏文侯命他率兵攻打中山國。樂羊的兒子在中山國,中山國君就把他殺死,煮成肉羹,派人送給樂羊。樂羊為了表示自己忠於魏國,就吃了一杯兒子的肉羹。魏文侯重賞了他的軍功,但是懷疑他心地殘忍,因而並不重用他。秦西巴是中山國君的侍衛。中山君孟孫到野外去打獵,得到一隻小鹿,就交給秦西巴帶回去。老母鹿一路跟着,悲鳴不止。秦西巴心中不忍,就把小鹿放走了。中山君以為秦西巴是個忠厚慈善的人,以後就任用他做太傅,教育王子。

一個為了貪立軍功,居然忍心吃兒子的肉羹。骨肉之情薄到如此,這樣的人,對別人豈能有忠心呢?一個憐憫孤獸,擅自將國君的獵物放生,卻意外地提拔做王子的太傅。這樣的人,對一隻孤獸尚且有惻隱之心,何況對他的國君呢?他肯定是能忠君到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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