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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 - 52 /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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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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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詞的三稱都可用名詞替代,三稱的單數都可用眾數替代,作用是「敬而遠之」。但三 稱還可互代;如「大難臨頭,不分你我」,「他們你看我,我看你,一句話不說」,「你」 「我」就是「彼」「此」。又如「此公人棄我取」,「我」是「自己」。又如論別人,「其 實你去不去與人無干,我們只是盡朋友之道罷了。」「你」實指「他」而言。因為要說得活 靈活現,才將三人間變為二人間,讓聽話的更覺得親切些。意思既指別人,所以直呼「你」 「我」,無需避忌。這都以自稱對稱替代他稱。又如自己責備自己說:「咳,你真糊塗!」 這是化一身為兩人。又如批評別人,「憑你說幹了嘴唇皮,他聽你一句才怪!」「你」就是 「我」,是讓你設身處地替自己想。又如,「你只管不動聲色地幹下去,他們知道我怎麼 辦?」「我」就是「你」;是自己設身處地替對面人想。這都是着急的口氣:我的事要你設 想,讓你同情我;你的事我代設想,讓你親信我。可不一定親昵,只在說話當時見得彼此十 二分關切就是了。只有「他」字,卻不能替代「你」「我」,因為那麼著反把話說遠了。

眾數指的是一人與一人,一人與眾人,或眾人與眾人,彼此間距離本遠,避忌較少。但 是也有分別;名詞替代,還用得着。如「各位」,「諸位」,「諸位先生」,都是「你們」 的敬詞:「各位」是逐指,雖非眾數而作用相同。代詞名詞連文,也用得着。如「你們這些 人」,「你們這班東西」,輕重不一樣,卻都是責備的口吻。又如發牢騷的時候不說「我 們」而說「這些人」,「我們這些人」,表示多多少少,是與眾不同的人。


  

但替代「我們」的名詞似乎沒有。又如不說「他們」而說「人家」,「那些位」,「這 班東西」,「那班東西」,或「他們這些人」。三稱眾數的對峙,不像單數那樣明白的鼎足 而三。「我們」,「你們」,「他們」相對的時候並不多;說「我們」,常只與「你們」, 「他們」二者之一相對著。這兒的「你們」包括「他們」,「他們」也包括「你們」;所以 說「我們」的時候,實在只有兩邊兒。所謂「你們」,有時候不必全都對面,只是與對面的 在某些點上相似的人;所謂「我們」,也不一定全在身旁,只是與說話的在某些點上相似的 人。所以「你們」,「我們」之中,都有「他們」在內。「他們」之近於「你們」的,就收 編在「你們」裡:「他們」之近於「我們」的,就收編在「我們」裡;於是「他們」就沒有 了。「我們」與「你們」也有相似的時候,「我們」可以包括「你們」,「你們」就沒有 了;只剩下「他們」和「我們」相對著。演說的時候,對聽眾可以說「你們」,也可以說 「我們」。說「你們」顯得自己高出他們之上,在教訓着;說「我們」,自己就只在他們之 中,在彼此勉勵着。聽眾無疑地是願意聽「我們」的。只有「我們」,永遠存在,不會讓人 家收編了去;因為沒有「我們」,就沒有了說話的人。「我們」包羅最廣,可以指全人類, 而與一切生物無生物對峙着。「你們」,「他們」都只能指人類的一部分;而「他們」除了 特別情形,只能指不在眼前的人,所以更狹窄些。

北平自稱的眾數有「咱們」,「我們」兩個。第一個發見這兩個自稱的分別的是趙元任 先生。他在《阿麗思漫遊奇境記》的凡例裡說:「咱們」是對他們說的,聽話的人也在內的。

「我們」是對你們或他們說的,聽話的人不在內的。


  
趙先生的意思也許說,「我們」是對你們或(你們和)他們說的。這麼著「咱們」就收 編了「你們」,「我們」就收編了「他們」——不能收編的時候,「我們」就與「你們」, 「他們」成鼎足之勢。這個分別並非必需,但有了也好玩兒;因為說「咱們」親昵些,說 「我們」疏遠些,又多一個花樣。北平還有個「倆」字,只能兩個,「咱們倆」,「你們 倆」,「他們倆」,無非顯得兩個人更親昵些;不帶「們」字也成。還有「大家」是同輩相 稱或上稱下之詞,可用在「我們」,「你們」,「他們」之下。單用是所有相關的人都在 內;加「我們」拉得近些,加「你們」推得遠些,加「他們」更遠些。至于「諸位大家」, 當然是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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