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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 - 49 /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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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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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還有個方便的法子,就是利用呼位,將他稱與對稱拉在一塊兒。說話的時候先叫聲 「某先生」或別的,接着再說「你怎樣怎樣」;這麼著好像「你」字兒都是對你以外的「某 先生」說的,你自己就不會覺得唐突了。這個辦法上下一律通行。在上海,有些不三不四的 人問路,常叫一聲「朋友」,再說「你」;北平老媽子彼此說話,也常叫聲「某姐」,再 「你」下去——她們覺得這麼稱呼倒比說「您」親昵些。但若說「這是兄弟你的事」,「這 是他爸爸你的責任」,「兄弟」「你」,「他爸爸」「你」簡直連成一串兒,與用呼位的大 不一樣。這種口氣只能用於親近的人。第一例的他稱意在加重全句的力量,表示雖與你親如 弟兄,這件事卻得你自己辦,不能推給別人。第二例因「他」而及「你」,用他稱意在提醒 你的身份,也是加重那個句子;好像說你我雖親近,這件事卻該由做他爸爸的你,而不由做 自己的朋友的你負責任;所以也不能推給別人。又有對稱在前他稱在後的;但除了「你先 生」,「你老兄」還有敬遠之意以外,別的如「你太太」,「你小姐」,「你張三」,「你 這個人」,「你這傢伙」,「你這位先生」,「你這該死的」,「你這沒良心的東西」,卻 都是些親口埋怨或破口大罵的話。「你先生」,「你老兄」的「你」不重讀,別的「你」都 是重讀的。「你張三」直呼姓名,好像聽話的是個遠哉遙遙的生人,因為只有毫無關係的 人,才能直呼姓名;可是加上「你」字,卻變了親昵與輕賤兩可之間。近指形容詞「這」, 加上量詞「個」成為「這個」,都兼指人與物;說「這個人」和說「這個碟子」,一樣地帶 些無視的神氣在指點着。加上「該死的」,「沒良心的」,「傢伙」,「東西」,無視的神 氣更足。只有「你這位先生」稍稍客氣些;不但因為那「先生」,並且因為那量詞「位」 字。「位」指「地位」,用以稱人,指那有某種地位的,就與常人有別。至于「你老」, 「你老人家」,「老人家」是眾數,「老」是敬辭——老人常受人尊重。但「你老」用得少 些。

最後還有省去對稱的辦法,卻並不如文法書裡所說,只限于祈使語氣,也不限于上輩對 下輩的問語或答語,或熟人間偶然的問答語:如「去嗎」,「不去」之類。有人曾遇見一位 頗有名望的省議會議長,隨意談天兒。那議長的說話老是這樣的:去過北京嗎?


  

在哪兒住?

覺得北京怎麼樣?

幾時回來的?

始終沒有用一個對稱,也沒有用一個呼位的他稱,彷彿說到一個不知是誰的人。那聽話 的覺得自己沒有了,只看見儼然的議長。可是偶然要敷衍一兩句話,而忘了對面人的姓,單 稱「先生」又覺不值得的時候,這麼辦卻也可以救眼前之急。


  
生人相見也不多稱「我」。但是單稱「我」只不過傲慢,彷彿有點兒瞧不起人,卻沒有 那過分親昵的味兒,與稱你我的時候不一樣。所以自稱比對稱麻煩少些。若是不隨便稱 「你」,「我」字盡可麻麻糊糊通用;不過要留心聲調與姿態,別顯出拍胸脯指鼻尖的神 兒。若是還要謹慎些,在北京可以說「咱」,說「俺」,在南方可以說「我們」:「咱」和 「俺」原來也都是閉口音,與「我們」同是眾數。自稱用眾數,表示聽話的也在內,「我」 說話,像是你和我或你我他聯合宣言;這麼著,我的責任就有人分擔,誰也不能說我自以為 是了。也有說「自己」的,如「只怪自己不好」,「自己沒主意,怨誰!」但同樣的句子用 來指你我也成。至于說「我自己」,那卻是加重的語氣,與這個不同。又有說「某人」, 「某某人」的;如張三說,「他們老疑心這是某人做的,其實我一點也不知道。」

這個「某人」就是張三,但得隨手用「我」字點明。若說「張某人豈是那樣的人!」卻 容易明白。又有說「人」,「別人」,「人家」,「別人家」的;如,「這可叫人怎麼 辦?」「也不管人家死活。」指你我也成。這些都是用他稱(單數與眾數)替代自稱,將自 己說成別人;但都不是明確的替代,要靠上下文,加上聲調姿態,才能顯出作用,不像替代 對稱那樣。而其中如「自己」,「某人」,能替代「我」的時候也不多,可見自稱在我的關 系多,在人的關係少,老老實實用「我」字也無妨;所以歷來並不十分費心思去找替代的名 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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