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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傳 - 29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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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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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員外道:「世上有此作怪事?」父子二人同去天應觀見徐守真。潘松曰:「與師兄在酒店裡相會出來,被婆子攝入花園裡。」

把那取人心肝下酒的事歷說了一遍:「若不是王春春叫我走歸,几乎不得相見。」徐守真見說,即時登壇作法。移時之間,就牆前起一陣狂風,風過之處,見一個黃袍兜甲力士前來稟云:「潘松命中有七七四十九日災厄,招此等妖怪,一時未可剿除。」


  

徐守真即與大員外道:「令嗣有七七四十九日災厄,只可留在弊觀躲災。」大員外謝了徐守真自歸。

潘松在觀中住了一月有餘,忽一日行到魚池邊釣魚,放下鈎子,只見水面開處,一個婆子咬着釣魚鈎,唬得潘松丟了釣竿,叫一聲倒地而死。徐守真即忙救起,半晌方醒。就令人去請大員外到觀商議。徐守真言曰:「吾聞邪者不能勝正,當今南衙包公,為官清正,鬼神欽仰。公欲要除此妖;保全令嗣,必須具狀上告,那時或可剿除無患矣。」大員外從其言,即同潘松徑來開封府告理。包公看了狀詞,神異其事,隨即謂潘松曰:「世間有此妖怪為禍害民,吾若不與汝除之,則黎民不勝其毒矣,惡在其為民父母哉?」遂即準了狀詞,發潘松出外俟候。再喚張龍、趙虎二人吩咐曰:「今有潘松所告,劉評事花園內三妖為禍,白日迷人,汝可去後堂,與吾將前張月桂所付赴陰床與溫涼還魂枕收拾得乾淨,待我寢臥其上,前往陰司查考,是甚妖為害,吾誓除之。」張趙依言,收拾已了,請包公寢在牙床之上。包公吩咐二人:「好生看我屍首,待我還魂回來,重重賞你。」二人從命不題。

移時之間,包公魂魄來到地府,先使人通報。閻王聞報文曲星官到此,遂親下殿接入,分賓主坐定。閻王問道:「今蒙星官親臨冥境,不知有何見諭?」包公曰:「今有新安縣潘松狀告劉評事花園內三怪為禍,白日迷人,取人心肝下酒,非止一端。拯有心救民,剿此妖孽,恨力未能,因特到此。萬望閻君着落判官,看是何處走了妖怪,即當剿滅,與民除害。」閻君聞言,即令判官查了回言。答道:「詳查此怪,原來白聖母是個白鷄精,赤土大王是條赤斑蛇,玉蕊娘娘是個白貓精。觀此三個孽畜,盜了仙酒,神通廣大,吾此下界不能除之。星官若要殄此孽畜,必須具表奏聞玉帝,差遣天將方可剿滅矣。」

包公聽罷點頭,還魂迴轉陽間,賞了張趙二人。隨即齋戒沐浴,焚香具表奏聞玉帝。玉帝聞奏,與眾文武議曰:「朕觀文曲星官下界,為官清正,鬼神欽仰。今下方有怪如此害民,即宜殄滅。遂差關、趙、王、朱四員大將,五方蠻雷,前到劉評事園內,將三妖剿除回奏。」四員天將領命與五方雷神下界。

是夜三更,只見風雨大作,雷電交轟,遙聞劉評事園內隱隱有殺伐之聲,移時之間方息。數日,新安縣有人來報,說劉評事花園內已被雷火攻毀,有赤斑蛇長數丈,及白大貓兒與白大鷄母三隻死於其地焉,並青衣女童屍首而已。於是其怪遂息,潘松亦無恙。大員外父子即人拜謝包公之德而去。後來天將回報天庭已訖,當方城隍以青衣女童王春春陽壽未盡,被怪攝去,更兼兩次垂救潘松,亦該延壽一紀。遂即移文轉達閻君,再賜脫生,配與良家,以壽終世。

第三十回  貴善冤魂明出現

斷云:

妒忌生心遭責罰,少年死婦得伸冤。

冰清月皎風雷動,一款招成案牘全。


  
話說包拯在濠州作太守之時,一日公事余閒,退入後堂靜坐。忽見階下有一婦人,少年美貌,垂淚下拜,既無言語,又無詞狀,似有申訴之意。拯思之,必是妖魅,遂起身用桃條鞭打,更不能語,一向下拜。拯道:「既是枉死冤魂,何不變身與我知道?」良久,只見那婦人變成一朵香煙,在空中盤旋,直出門而去。拯即差人描他去處。吏人領鈞命,描他到門外五里頭,入個館驛內便不見那朵煙。吏人回報,拯便打排轎馬,自去館驛中,集鄰保勘問根因,皆言不知其由。拯着公人掘開地中視之,只見一領藁席,卷着一死婦人,約年二十六七,屍首並不曾壞。拯看了一回,轉衙喚過土公陳尚,直要去館驛中推勘此婦人鬼魂,是誰壞她性命,限其五日回報。尚思之:「如何能勾推勘?」歸家只是憂悶。其妻阿楊問丈夫:「因甚不悅?」

尚具言包公令他推勘女人身死情由,「若得明白則有給賞,不然加罪。今限我五日內要回報。況是死人,又沒個對證,如何根究?以此煩惱。」其妻道:「你不須憂慮,奴自有一計。昔者聞老人說,死人須要個生婦人與她貌相似者,多與之以酒,候醉,扛去與死人同睡,將生人舌放死人口中度過,死人自然狂語。你便隔房去聽,從頭將紙筆抄錄,便知其根因。」

尚如其妻所言,請一個妓婦貌相者,多以財帛賄之,說與因由。妓婦初則不肯應承,貪其重財,乃許之。陳尚買醇酒與妓婦飲醉後,尚乃扛去與死婦同睡。其夜果然作死人言語。她原是西州人氏,少年無父母,名貴善,年一十五歲,落在風塵。

十年前有一個林知府,北京大名府人,來此赴任:「喚奴入衙為妾,最愛惜奴。夫人日夜妒忌。忽一日相公出巡于外,夫人夜間把奴打殺,埋在館中,今已十一年。知府見作本路提刑,是月任滿,從此回程,望判府與奴伸雪此冤,九泉之下亦瞑目矣。」尚遂記錄死人言語。妓婦已酒醒來,亦不知緣故,辭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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