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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散文 - 116 /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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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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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雅、頌不出文人學子手乎?」王子曰:“是音也,不見于世久矣,雖有作者,微矣!」

李子於是憮然失[12],已灑然醒也[13]。於是廢唐近體諸篇[14],而為李、杜歌行[15]。王子曰:「斯馳騁之技也。」李子於是為六朝詩。


  

王子曰:「斯綺麗之餘也。」於是詩為晉、魏。曰:「比辭而屬義,斯謂有意。」於是為賦、騷。

曰:「異其意而襲其言,斯謂有蹊。」於是為琴操、古詩歌[16]。曰:「似矣,然糟粕也。」於是為四言,入風出雅。

曰:「近之矣,然無所用之矣,子其休矣。」李子聞之,闇然無以難也。自錄其詩,藏篋笥中[17],今二十年矣,乃有刻而布者。李子聞之懼且慚。

曰:予以詩,非真也。王子所謂文人學子韻言耳,出之情寡而工之詞多者也。然又弘治、正德間詩耳[18],故自題曰《弘德集》。每自欲改之以求其真,然今老矣!曾子曰:「時有所弗及」,學之謂哉。

是集也,凡三十三卷:賦三卷,三十五篇;四五言古體一十二卷,四百七十篇;七言歌行五卷,二百一十篇;五言律五卷,四百六十二篇;七言律四卷,二百八十三篇;七言絶句二卷,二百三十七篇;五言絶句並六言雜言一卷,一百二十篇,凡一千八百七篇。

註釋:

[1]李子:作者自稱。[2]曹縣:今屬山東省。王叔武:生平未詳。云:語助詞,無義。

[3]咢è:沒有伴奏的歌吟稱咢。[4]禮失而求之野 :《漢書.藝文志.諸子略序》:「仲尼有言:『禮失而求諸野。』」顏師古註:「言都邑失禮,則于外野求之,亦將有獲。」[5]《詩》亡然後《春秋》作:《孟子.離婁下》:「孟子曰:『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

』」[6]棄而不採:據《漢書.藝文志》說:「古有采詩之官,王者所以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也。」這時謂詩亡,就不再采風了。[7]異國風:指《詩經》有十五國風。[8]矍jué然:驚惶的樣子。

[9]六義:見《詩.大序》說,指風、賦、比、興、雅、頌。風是指各國的民歌;雅是指周王朝王都的歌;頌是廟堂祭祀的樂章,這是詩歌的三種體制。賦是鋪敘其事;比是指物譬喻;興是借物起興,這是詩歌的三種藝術表現手法。[10]呫chè:低聲小語。

[11]咄duō:呵。[12]憮然:茫然自失。[13]灑然:瀟灑脫俗的樣子。[14]近體:相對於古體詩而言,指律詩和絶句。

[15]李、杜:指李白和杜甫。歌行:舊體詩的一種體裁。歌為總名,鋪張本事而歌稱行,通稱歌行。[16]琴操:琴曲名。

[17]篋笥:竹箱之類。[18]弘治:明孝宗年號14881505。正德:明武宗年號15061521

李夢陽14731530,字獻吉,又字天賜,號空同子,慶陽今屬甘肅人。徙居河南扶溝。弘治七年1494進士,授戶部主事,遷郎中。以榷稅觸怒勢要,被捕下獄。

獲釋後,又于十八年1505上書陳述得失,指斥外戚張鶴齡招納無賴,罔利賊民,又被捕入獄,尋宥出。後又代尚書韓文草疏彈劾權閹劉瑾,被勒令致仕。瑾伏誅,起為江西提學副使,為權貴所惡,辭歸。

李夢陽工詩文,負才名,欲改變台閣體的虛浮文風,倡言文必秦漢,詩必盛唐的復古主張。與何景明、徐禎卿、邊貢、康海、王九思、王廷相被稱為「前七子」。其古文多碑銘、記序、志傳之作。著有《空同集》六十六卷。


  
本文選自《空同先生集》卷五十。這是李夢陽晚年為自己的詩集寫的序。李夢陽原本在詩文創作上力主擬古,把文學創作比之於模臨古帖,並且付之實踐。但晚年醒悟了。

在這篇自序中,他借王權武之說,對自己的創作歷程作了回顧與檢討,承認自己的詩情寡詞工,並非真詩,只是文人學子的「韻言」,「每自欲改之以求其真」,但已年老,悔之無及。這種深刻的自我反省,是對自己一生堅信的理論與創作實踐的否定,是很勇敢而又難能可貴的。

獅貓述.王廷相

獅,西域獸也,毛披拂[冉毛][冉毛][1]。貓亦有然者,故曰獅貓[2]。

余往在京時,曾畜其一,而生四子,咸軀白尾黑,姣然可愛。且性質荏順[3],聲氣清窈[4],臥融軒如雪團,騰危檻若奔星[5],真閨閣之其觀也。女郎尤其憐之,置之幾榻這閨賓焉。時屋宇新構,無鼠,初不覺其害事也。

及來南都[6],鼠多且黠,緣壁上下,穴屋巔,晝滿承塵[7],跳擲作撲撲聲,以杖觸之不畏。然夜伺人寢寂,乃群下地,環室而走,相觸踏驚躍,若轉鬥,若嬉戲,嘈嘈呶呶[8],彭彭剝剝,不辨時而散去。登幾庋[9],緣筐甘匵[10],翻書帙[11],穿囊袱,磕撞柈瓮[12],拂響絃索[13],咀齕格格[14],左喧右聒,驅之仍來,寂而復作,令人中夜不得寐,雖有智力,無所從而施之。乃呼童子,問貓所在。

童子曰:「室無貓,故然。」翼日[15],乃集貓閉之室。鼠始聞貓鳴,伏于穴不即出,久之,一二稍稍動作,騷屑刺促[16],如試貓然。乃貓則偃然而臥,若弗聞者。

數日,鼠知貓果不為己害也,乃益狎習不避[17],舉穴出矣!余篝燈候之[18],見鼠之遇貓也,撇勒搪突[19],恣行無忌;貓之見鼠也,逡巡前卻[20],若有遜避之狀。嗟嗟怪哉異乎,貓以捕鼠為職也,乃今與鼠習,失職矣,色相之差夫焉足取!然猶不忍棄之,乃市他貓為捕鼠計,至則群居而嗃嗃[21],而鬥且嚙,他貓不堪其苦,咸遁去。余始知其無能而害事也。乃盡數乞諸人[22],復市他貓畜之,且捕且食,盡數月,鼠患方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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