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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散文 - 106 /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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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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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恭讀了文集後寫道:像沈君這樣的人,不就是古代有高尚節操的那一類志士嗎?孔子刪定《詩經》,從《小弁》篇的怨恨親人,《巷伯》篇的譏刺讒人以下,其中忠臣、寡婦、隱士和憤世嫉俗之人的作品,一起被列入「國風」、分入「小雅」的,數不勝數。它們難道都符合古詩的音律嗎?然而孔子所以並不輕易刪掉它們,只是因為憐憫這些人的遭遇,推重他們的志向。還說「這些詩歌都是發自內心的感情,又以合乎禮義為歸宿」,「說的人沒有罪,聽的人完全應該引為鑒戒」。我曾經按次序考察從春秋以來的作品,屈原的《離騷》,似乎有發泄怨恨之嫌;伍子胥的進諫,似乎有進行威脅之嫌;賈誼的《陳政事疏》,似乎有過于偏激之嫌;嵇康的詩歌,似乎有過分激憤之嫌;劉蕡的對策,似乎有亢奮偏執之嫌。

然而運用孔子刪定《詩經》的宗旨,來收集編次它們,恐怕也未必不被錄取。沈君雖已去世,但海內的士大夫至今一提到他,沒有一個不鼻酸流淚的。啊!文集中所收載的《鳴劍》、《籌邊》等篇,如果讓後代人讀了,它們足以使奸臣膽寒,使邊防戰士躍馬殺敵,而激發起同仇敵愾的義憤,那是肯定的!日後假如朝廷的采風使者出使各地而看到這些詩篇,難道會把它們遺漏掉嗎?我恭敬地記在這裡。


  

至于說到文采辭藻的精美不精美,以及與古代作家為文的宗旨是否符合,那不是評論沈君大節的東西,所以我就不寫了。

嘉靖癸亥一五六三年孟春望日正月十五日歸安茅坤拜書

人虎說.宋濂

莆田壺山下有路通海[1],販鬻者由之。至正丁末春[2],民衣虎皮,煅利鐵為爪牙[3],習其奮躍之態,絶類。乃出伏灌莽中,使偵者緣木而視[4],有負囊至者,則嘯以為信,虎躍出扼其吭殺之[5]。或臠其肉為噬嚙狀[6];裂其囊,拔物之尤者,余封秘如故,示人弗疑。

人競傳壺山下有虎不食人,惟吮其血,且神之。

已而,民偶出,其婦守岩穴。聞木上嘨聲急,竟必有重貨,乃蒙皮而搏之。婦人質脆柔,販者得與抗。婦懼,逸去。

微見其跖[7],人也。歸謀諸鄰,噪逐之。抵穴,獲金帛無算,民竟逃去。

嗚呼!世之人虎,豈獨民也哉!

說明:

本文選自《宋文憲公全集》卷十七。作者記載了這則人偽裝成老虎來殺人謀財而終被揭穿的小故事,表達了作者對種種人虎式人物的憎恨之情,並預言他們的詭計也終將被揭穿,終將大白於天下。

註釋:

[1]莆田:今福建莆田。壺山:即壺公山,在今莆田城南二十里處。[2]至正丁末:元順帝至正二十七年1367。[3]煅:同「鍛」。

[4]緣木:爬上樹。[5]吭hāng咽喉。[6]臠luán:割碎。噬嚙shì nèi:咬。

[7]跖zhí:同「蹠」,腳掌。

任光祿竹溪記.唐順之

余嘗游于京師侯家富人之園,見其所蓄,自絶徼2海外奇花石無所不致,而所不能致者惟竹。吾江南人斬竹而薪之,其為園,亦必購求海外奇花石,或千錢買一石、百錢買一花,不自惜。然有竹據其間,或芟而去焉,曰:「毋以是占我花石地!”而京師人苟可致一竹,輒不惜數千錢;然才遇霜雪,又槁以死。以其難致而又多槁死,則人益貴之。

而江南人甚或笑之曰:“京師人乃寶吾之所薪!」

嗚呼!奇花石誠為京師與江南人所貴,然窮其所生之地,則絶徼海外之人視之,吾意其亦無以甚異於竹之在江以南。而絶徼海外,或素不產竹之地,然使其人一旦見竹,吾意其必又有甚于京師人之寶之者。是將不勝笑也。語云:「人去鄉則益賤,物去鄉則益貴。

」以此言之,世之好醜,亦何常之有乎!

余舅光祿任君治園于荊溪3之上,遍植以竹,不植他木。竹間作一小樓,暇則與客吟嘯其中。而間謂余曰:「吾不能與有力者爭池亭花石之勝,獨此取諸土之所有,可以不勞力而蓊然滿園,亦足適也。因自謂竹溪主人。


  
甥其為我記之。」

余以謂君豈真不能與有力者爭,而漫然取諸其土之所有者;無乃獨有所深好於竹,而不欲以告人歟?昔人論竹,以為絶無聲色臭味可好。故其巧怪不如石,其妖艷綽約不如花,孑孑然有似乎偃蹇孤特4之士,不可以諧于俗。是以自古以來,知好竹者絶少。且彼京師人亦豈能知而貴之,不過欲以此鬥富,與奇花石等耳。

故京師人之貴竹,與江南人之不貴竹,其為不知竹一也。君生長於紛華,而能不溺乎其中,裘馬、僮奴、歌舞,凡諸富人所酣嗜,一切斥去。尤挺挺不妄與人交,凜然有偃蹇孤特之氣,此其于竹必有自得焉。而舉凡萬物,可喜可玩,固有不能間也歟?然則雖使竹非其土之所有,君猶將極其力以致之,而後快乎其心。

君之力雖使能盡致奇花石,而其好固有不存也。

嗟乎!竹固可以不出江南而取貴也哉!吾重有所感矣!

——選自《四部叢刊》本《荊川先生文集》[此貼子已經被作者于★0:56編輯過]

註釋:

1光祿:官名,光祿寺卿或少卿。任氏未詳。2絶徼:極遠的邊地。3荊溪:水名,在江蘇宜興縣南,注入太湖。

4偃蹇孤特:高傲而獨立不偶。[此貼子已經被作者于★9:52編輯過]

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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