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田捕手(1)
麥田里的守望者
內容提要
本書的主人公霍爾頓是個中學生,出身於富裕的中產階級家庭。他雖只有16歲,但比常人高出一頭,整日穿著風雨衣,戴著鴨舌帽,游遊蕩蕩,不願讀書。他對學校裡的一切——老師、同學、功課、球賽等等,全都膩煩透了,3次被學校開除。又一個學期結束了,他又因5門功課中4門不及格被校方開除。他絲毫不感到難受。在和同房間的同學打了一架後,他深夜離開學校,回到紐約城,但他不敢貿然回家。當天深夜住進了一家小旅館。他在旅館裡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裝的男人,有相互噴水、噴酒的男女,他們尋歡作樂,忸怩作態,使霍爾頓感到噁心和驚訝。他無聊之極,便去夜總會廝混了一陣。回旅館時,心裡仍覺得十分煩悶,糊里糊塗答應電梯工毛裡斯,讓他叫來了一個妓女。妓女一到他又緊張害怕,最後按講定的價格給了五塊錢,把她打發走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爾頓上街遊蕩,遇見兩個修女,捐了10塊錢。後來他的女友薩麗去看了場戲,又去溜冰。看到薩麗那假情假義的樣子,霍爾頓很不痛快,兩人吵了一場,分了手。接著霍爾頓獨自去看了場電影,又到酒吧裡和一個老同學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進廁所,把頭伸進盥洗盆裡用冷水浸了一陣,才清醒過來。可是走出酒吧後,被冷風一吹,他的頭髮都結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許會因此患肺炎死去,永遠見不著妹妹菲芯了,決定冒險回家和她訣別。
霍爾頓偷偷回到家裡,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芯,向她訴說了自己的苦悶和理想。他對妹妹說,他將來要當一名「麥田里的守望者」:「有那麼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塊麥田里做遊戲。幾千幾萬個小孩子,附近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帳的懸崖邊。我的職務是在那兒守望,要是有哪個孩子往懸崖邊奔來,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說孩子們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兒跑。我得從什麼地方出來,把他們捉住。我整天就幹這樣的事。我只想當個麥田里的守望者。」後來父母回來了,霍爾頓嚇得躲進壁櫥。等父母去臥室,他急忙溜出家門,到一個他尊敬的老師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發覺這個老師有可能是個同性戀者,於是只好偷偷逃出來,到車站候車室過夜。
霍爾頓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唸書了,決定去西部謀生,做一個又聾又啞的人,但他想在臨走前再見妹妹一面,於是托人給她帶去一張便條,約她到博物館的藝術館門邊見面。過了約定時間好一陣,菲芯終於來了,可是拖著一隻裝滿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後,囚對妹妹勸說無效,霍爾頓只好放棄西部之行,帶她去動物園和公園玩了一陣,然後一起回家。回家後不久,霍爾頓就生了一場大病。整部小說是以回憶的方式寫的。
《麥田里的守望者》是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長篇,雖然只有十幾萬字,它卻在美國社會上和文學界產生過巨大影響。1951年,這部小說一問世,立即引起轟動。主人公的經歷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強烈共鳴,受到讀者,特別是大中學生的熱烈歡迎。他們紛紛模仿主人公霍爾頓的裝束打扮,講「霍爾頓式」的語言,因為這部小說道出了他們的心聲,反映了他們的理想、苦悶和願望。家長們和文學界也對這本書展開廠爭論。有認為它能使青少年增加對生活的認識,對醜惡的現實提高警惕,促使他們去選擇一條自愛的道路;成年人通過這本書也可增進對青少年的理解。可是也有人認為這是一本壞書,主人公讀書不用功,還抽煙、酗酒,搞女人,滿口粗活,張口就「他媽的」,因此應該禁止。經過30多年來時間的考驗,證明它不愧為美國當代文學中的「現代經典小說」之一。現在大多數中學和高等學校已把它列為必讀的課外讀物,正如有的評論家說的那樣,它「幾乎大大地影響了好幾代美國青年」。
本書以主人公霍爾頓自敘的語氣講述自己被學校開除後在紐約城遊蕩將近兩晝夜的經歷和心靈感受。它不僅生動細緻地描繪了一個不安現狀的中產階級子弟的苦悶彷徨、孤獨憤世的精神世界,一個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徵,也批判了成人社會的虛偽和做作。霍爾頓是個性洛複雜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他有一顆純潔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對那些熱衷於談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對校長的虛偽勢利非常厭惡,看到牆上的下流字眼便憤憤擦去,遇到修女為受難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對妹妹菲芯真誠愛護,百般照顧。為了保護孩子,不讓他們掉下懸崖,他還渴望終生做一個「麥田里的守望者」,發出「救救孩子」般的呼聲。可是,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極反抗,還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發洩、易衝動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讀書,不求上進,追求刺激,玩世不恭;他抽煙、酗酒、打架、調情,甚至找妓女玩。他覺得老師、父母要他讀書上進,無非是要他「出人頭地……以便將來可以買輛混帳凱迪拉克」。他認為成人社會裡沒有一個人可信,全是「假仁假義的偽君子」,連他敬佩的唯一的一位老師,後來也發現可能是個同性戀者,而且還用「一個不成熟男子的標誌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英勇地死去,一個成熟男子的標誌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卑賤地活著」那一套來教導他。他看不慣現實社會中的那種世態人情,他渴望的是樸實和真誠,但遇到的全是虛偽和欺騙,而他又無力改變這種現狀,只好苦悶、彷徨、放縱,最後甚至想逃離這個現實世界,到窮鄉僻壤去裝成一個又聾又啞的人。二次大戰後,美國在社會異化、政治高壓和保守文化三股力量的高壓下,形成了「沉寂的十年」,而首先起來反抗的是「垮掉的一代」,本書主人公霍爾頓實際上也是個「垮掉分子」,是最早出現的「反英雄」,只是他還沒有放縱和混亂到他們那樣的程度罷了。
《麥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能產生如此重大的影響,很重要的一點還由於作者創造了一種新穎的藝術風格。全書通過第一人稱,以一個青少年的口吻敘述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見所聞和行為舉止,也以一個青少年的眼光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虛偽面目和欺騙行徑。作者以細膩深刻的筆法剖析了主人公的複雜心理,不僅抓住了他的理想與現實衝突這一心理加以分析,而且也緊緊抓住了青少年青春期的心理特點來表現主人公的善良純真和荒誕放縱。小說中既用了「生活流」,也用了「意識流」,兩者得到了巧妙的結合。在語言的運用上,本書也獨創一格。全書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鋪直敘,不避瑣碎,不諱隱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語和俚語,生動活潑,平易近人,達到了如聞其聲、如見其人的效果,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使讀者更能激起共鳴和思索,激起聯想和反響。
(宋兆霖)
第01章
你要是真想聽我講,你想要知道的第一件事可能是我在什麼地方出生,我倒楣的童年是怎樣度過,我父母在生我之前幹些什麼,以及諸如此類的大衛科波菲爾式廢話,可我老實告訴你,我無意告訴你這一切。首先,這類事情叫我膩煩;其次,我要是細談我父母的個人私事,他們倆淮會大發脾氣。對於這類事情,他們最容易生氣,特別是我父親。他們為人倒是挺不錯——我並不想說他們的壞話——可他們的確很容易生氣。再說,我也不是要告訴你他媽的我整個自傳。我想告訴你的只是我在去年聖誕節前所過的那段荒唐生活,後來我的身體整個兒垮了,不得不離家到這兒來休養一陣。我是說這些事情都是我告訴DB的,他是我哥哥,在好萊塢。那地方離我目前可憐的住處不遠,所以他常常來看我,幾乎每個週末都來,我打算在下個月回家,他還要親自開車送我回去。他剛買了輛「美洲豹」,那是種英國小轎車,一個小時可以駛兩百英里左右,買這輛車花了他將近四千塊錢。最近他十分有錢。過去他並不有錢。過去他在家裡的時候,只是個普通作家,寫過一本了不起的短篇小說集《秘密金魚》,不知你聽說過沒有。這本書裡最好的一篇就是《秘密金魚》,講的是一個小孩怎樣不肯讓人看他的金魚,因為那魚是他自己花錢買的。
這故事動人極了,簡直要了我的命。這會兒他進了好萊塢,當了婊子——這個DB。我最最討厭電影。最好你連提也不要向我提起。
我打算從我離開潘西中學那天講起。潘西這學校在賓夕法尼亞州埃傑斯鎮。你也許聽說過。也許你至少看見過廣告。他們差不多在一千份雜誌上登了廣告,總是一個了不起的小伙子騎著馬在跳籬笆。好像在潘西除了比賽馬球就沒有事可做似的。
其實我在學校附近連一匹馬的影兒也沒見過。在這幅跑馬圖底下,總是這樣寫著:「自從一八八八年起,我們就把孩子栽培成優秀的、有腦子的年輕人。」完全是騙人的鬼話。在潘西也像在別的學校一樣,根本沒栽培什麼人材。而且在那裡我也沒見到任何優秀的、有腦子的人。也許有那麼一兩個.可他們很可能在進學校時候就是那樣的人。
嗯,那天正好是星期六,要跟薩克遜、霍爾中學賽橄欖球。跟薩克遜、霍爾的這場比賽被看作是潘西附近的一件大事。這是年內最後一場球賽,要是潘西輸了,看樣子大家非自殺不可。我記得那天下午三點左右,我爬到高高的湯姆孫山頂上看賽球,就站在那尊曾在獨立戰爭中使用過的混帳大炮旁邊。從這裡可以望見整個球場,看得見兩隊人馬到處衝殺。看台裡的情況雖然看不很清楚,可你聽得見他們的呦喝聲,一片震天價喊聲為潘西叫好,因為除了我,差不多全校的人都在球場上,不過給薩克遜、霍爾那邊叫好的聲音卻是稀稀拉拉的,因為到客地來比賽的球隊,帶來的人總是不多的。
在每次橄欖球比賽中總很少見到女孩子。只有高班的學生才可以帶女孩子來看球。這確實是個陰森可怕的學校,不管你從哪個角度看它。我總希望自己所在的地方至少偶爾可以看見幾個姑娘,哪怕只看見她們在搔胳膊、擤鼻子,甚至在吃吃地傻笑。
賽爾瑪、綏摩——她是校長的女兒——倒是常常出來看球,可像她這樣的女人,實在引不起你多大興趣。其實她為人倒挺不錯。有一次我跟她一起從埃傑斯鎮坐公共汽車出去,她就坐在我旁邊,我們倆隨便聊起天來。我挺喜歡她。她的鼻子很大,指甲都已剝落,像在流血似的,胸前還裝著兩隻假奶,往四面八方直挺,可你見了,只覺得她可憐。我喜歡她的地方,是她從來不瞎吹她父親有多偉大。也許她知道他是個假模假式的飯桶。
我之所以站在湯姆孫山頂,沒下去看球,是因為我剛跟擊劍隊一道從紐約回來。我還是這個擊劍隊的倒楣領隊。真了不起。我們一早出發到紐約去跟麥克彭尼中學比賽擊劍。只是這次比賽沒有比成。
我們把比賽用的劍、裝備和一些別的東西一古腦兒落在他媽的地鐵上了。這事也不能完全怪我。我得不住地站起來看地圖,好知道在哪兒下車。結果,我們沒到吃晚飯時間,在下午兩點三十分就已回到了潘西。乘火車回來的時候全隊的人一路上誰也不理我。說起來,倒也挺好玩哩。
我沒下去看球的另一原因,是我要去向我的歷史老師老斯賓塞告別。他患著流行性感冒,我揣摩在聖誕假期開始之前再也見不到他了。他寫了張條子給我,說是希望在我回家之前見我一次。他知道我這次離開潘西後再也不回來了。
我忘了告訴你這件事。他們把我踢出了學校,過了聖誕假後不再要我回來,原因是我有四門功課不及格,又不肯好好用功。他們常常警告我,要我好好用功——特別是學期過了一半,我父母來校跟老綏摩談過話以後——可我總是當耳邊風。於是我就給開除了。他們在潘西常常開除學生。潘西在教育界聲譽挺高。這倒是事實。
嗯,那是十二月,天氣冷得像巫婆的奶頭,尤其是在這混帳的小山頂上。我只穿了件晴雨兩用的風衣,沒戴手套什麼的。上個星期,有人從我的房間裡偷走了我的駱駝毛大衣,大衣袋裡還放著我那副毛皮裡子的手套。潘西有的是賊。不少學生都是家裡極有錢的,可學校裡照樣全是賊。學校越貴族化,裡面的賊也越多——我不開玩笑。嗯,我當時一動不動地站在那尊混帳大炮旁邊,看著下面的球賽,凍得我屁股都快掉了。只是我並不在專心看球。我流連不去的真正目的,是想跟學校悄悄告別。我是說過去我也離開過一些學校,一些地方,可我在離開的時候自己競不知道。我痛恨這類事情。
我不在乎是悲傷的離別還是不痛快的離別,只要是離開一個地方,我總希望離開的時候自己心中有數。
要不然,我心裡就會更加難受。
總算我運氣好。剎那間我想起了一件事,讓我感覺到自己他媽的就要滾出這個地方了。我突然記起在十月間,我怎樣跟羅伯特、鐵奇納和保爾、凱姆伯爾一起在辦公大樓前扔橄欖球。他們都是挺不錯的小伙子,尤其是鐵奇納。那時正是在吃晚飯前,外面天已經很黑了,可是我們照樣扔著球。天越來越黑,黑得幾乎連球都看不見了,可我們還是不肯歇手。最後我們被迫歇手了。那位教生物的老師,柴柏西先生,從教務處的窗口探出頭來,叫我們回宿舍去準備吃晚飯。我要是運氣好,能在緊要關頭想起這一類事情,我就可以好好作一番告別了——至少絕大部分時間都可以做到。因此我一有那感觸,就立刻轉身奔下另一邊山坡,向老斯賓塞的家奔去。他並不住在校園內。他住在安東尼、魏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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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周 3 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