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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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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不足,是生朔虛;天行有餘,是為氣盈。盈虛相懸,歲月乃。積而差,寒暑互易,百谷不成,庶政不明。聖人驗以鬥柄,准以歲星,爰立閏法,信治百官。是故閏正而月正,月正而歲正。歲月既正,頒令考績,無有不時。國史正歲年以敘事,莫重於此。

遼始徵歷梁、唐。入晉之後,奄有帝制,乙未、大明,曆法再變。穆宗應歷六年,周用顯德欽天歷;十年,宋用建隆應天歷。景宗乾亨四年,宋用乾元歷。聖宗統和十九年,宋用儀天歷;太平元年,宋用崇天歷。道宗清寧十年,宋用明天歷;大康元年,宋用奉元歷;大安七年,宋用觀天歷。天祚皇帝乾統六年,宋用紀元歷。五代歷三變,宋凡八變,遼終始再變。曆法不齊,故定朔置閏,時有不同,覽者惑焉。作閏考。

年正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

首缺五閏<一>

太祖神冊五年閏

耶律儼

陳大任

天贊二年<二>梁閏

年正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

首缺五閏<一>

太祖神冊五年閏

耶律儼

陳大任

天贊二年<二>梁閏

缺一閏

太宗天顯三年閏

儼

六年閏

儼

唐

九年閏

儼

大任

唐

十一年閏

儼

大任

唐

會同二年<三>閏

儼

大任

晉

缺一閏

七年閏

儼

大任

大同元年<四>閏

儼

大任

高麗十年七月

缺再閏

穆宗應歷三年

五年閏

儼

大任

八年閏

儼

大任

十一年閏

儼

大任

宋

十三年宋閏

十六年閏

儼

大任

宋

十九年宋閏

景宗保寧四年閏

儼

大任

宋

六年宋閏

九年宋閏

乾亨二年閏

儼

大任

宋

四年宋閏

聖宗統和三年<五>宋閏

六年閏

儼

大任

九年<六>閏

儼

大任

宋

高麗

十一年宋閏

高麗

十四年閏

大任

宋

十七年宋閏

十九年閏

儼

大任宋閏

異

二十二年閏

大任

宋

二十五年宋閏

二十八年宋閏

閏泰元年宋閏

四年宋閏

七年宋閏

九年<七>閏

儼宋閏

異

太平三年閏

儼

宋

六年宋閏

九年宋閏

十一年閏

儼

大任

宋

高麗

興宗重熙三年宋閏

六年閏

儼

宋

八年閏

儼

宋

高麗

十一年閏

儼

宋

十四年閏

儼

宋

十七年閏

儼

宋

高麗

十九年閏

儼

宋

高麗

二十二年閏

儼

宋

道宗清寧二年閏

儼

宋

四年閏

儼

宋

七年宋閏

十年宋閏

咸雍三年宋閏

五年閏

大任

宋

八年閏

儼

宋

大康元年閏

儼

大任

宋

三年

宋閏來年正月,異。閏

儼

六年宋閏

九年閏

儼

大任

宋

大安四年<八>閏

儼

大任

宋

高麗

七年宋閏

十年閏

大任

宋

壽昌三年宋閏

五年閏

儼

大任

宋

天祚乾統二年閏

儼

大任

宋

五年宋閏

七年宋閏

十年閏

儼

大任宋閏

異

天慶三年閏

儼

大任

宋

六年閏

儼

大任

宋

八年閏

儼

大任

宋

保大元年宋閏

四年閏

儼

大任

宋

※校勘記

一:首缺五閏檢汪曰楨歷代長術輯要(以下稱輯要)、陳垣二十史朔閏表(以下稱陳表),自太祖元年至神冊四年,實缺四閏,即太祖三年閏八月,六年閏五月,九年閏二月,神冊二年閏十月。按閏考登錄遼及五代、宋之閏,頗多缺誤。因下卷朔考兼載閏、朔,茲於下卷詳校其訛脫,本卷僅舉例說明,以省煩文。

二:天贊二年「二」字原缺。檢舊五代史梁末帝紀、唐莊宗紀及輯要、陳表,梁龍德三年(唐同光元年)閏四月。是年當遼天贊二年,據補。又天贊四年閏十二月,通欄缺。下欄天顯三年注「缺一閏」,應即指四年十二月之閏,凡此皆仍存原式不補。

三:會同二年檢太祖紀及輯要、陳表,是年閏七月,此作閏五月誤。朔考不誤。

四:大同元年元,原誤「九」。按紀,大同元年世宗改元天祿,無九年。又據輯要、陳表,大同元年閏七月。據改。又原注「高麗十年七月」,疑當為「高麗來年七月」,謂高麗於次年閏七月也。

五:統和三年檢輯要、陳表,是年遼閏八月,與宋閏九月異,此失書遼閏。

六:統和九年二月內「高麗」二字原誤入下欄十一年二月內,原註云:「誤,當在九年。」今依注移此,省注文。

七:開泰九年按是年遼、宋同閏十二月。此作遼閏二月、宋閏十二月,以同為異,誤。朔考亦誤。

八:大安四年按大安二年閏二月,此通欄缺,四年欄內亦漏注「缺一閏」。

第四十四卷  志第十四

歷象志下

朔考

古者太史掌正歲年以敘事,國史以事系日,以日、月、時系年。時月不正,則敘事不一。故二史合為一官,頒歷授時,必大一統。

遼、漢、周、宋,俱行夏時,各自為歷。國史閏朔,頗有異同。遼初用乙未元歷,本何承天元嘉曆法;後用大明歷,本祖沖之甲子元曆法。承天日食晦,一章必七閏;沖之日食必朔,<一>或四年一閏。用乙未歷,漢、周多同;用大明歷,則間與宋異。國史敘事,甲子不殊,閏朔多異,以此故也。耶律儼紀以大明法追正乙未月朔,又與陳大任紀時或抵牾。稽古君子,往往惑之。

用五代職方考志契丹州軍例,作朔考。法殊曰「異」;傳訛曰「

誤」;不書國,儼、大任偏見並見各名;他史以國冠朔。並見注于後。

年孟月朔仲月朔季月朔

太祖元年<二>

丁未耶律儼梁丁丑

年孟月朔仲月朔季月朔

太祖元年<二>

丁未耶律儼梁丁丑

二年<三>梁任申

乙亥儼

三年<四>丁酉

四年梁壬辰

戊子儼

五年<五>戊戌儼

梁甲申

壬午儼梁辛巳

六年<六>丙戌儼

七年甲辰儼甲戌儼甲辰儼

癸酉儼壬寅儼任申儼

梁庚寅,誤。

辛丑儼庚午儼庚子儼

己巳儼戊辰儼

八年戊戌儼

丁卯儼

丙申儼

甲子儼

九年<七>壬辰儼

庚寅儼

庚申儼

戊子儼

神冊元年<八>丙辰儼戊戌儼乙卯儼

乙酉儼甲申儼

甲寅儼癸未儼

癸未儼壬子儼壬戌儼

二年<九>辛亥儼庚辰儼庚戌儼

己卯儼戊寅儼

戊申儼戊寅儼

丁丑儼

三年乙亥儼甲辰儼甲戌

癸卯儼癸酉儼

壬申儼

辛丑儼庚子

四年庚午儼己亥儼

戊戌儼丁卯儼

丙寅儼乙未儼

乙未儼

五年<一○>

閏六月庚申

儼大任甲子儼癸亥儼誤,當作癸巳。梁

癸巳儼壬戌儼誤,當作壬辰。辛亥儼誤,當作辛酉。

庚寅儼己未儼梁乙未,誤。己丑儼大任

己未儼戊午儼誤,當作戊子。

六年<一一>戊子  儼戊午儼丁亥儼誤,當作丁巳。

丁卯儼誤,當作丁亥。丙戌儼誤,當作丙辰。大任己卯儼大任

甲申儼

癸丑儼大任壬午儼

天贊元年

二年

辛未儼大任梁庚午儼唐

三年唐己巳

丙申儼

丙寅儼乙未儼

四年<一二>

唐癸亥

天顯元年

丁亥儼大任

唐乙酉

二年唐癸丑唐壬午唐壬子

己卯儼唐

三年

閏八月癸卯

儼戊申儼丁丑儼唐丁未儼唐

丙子儼乙巳儼甲戌儼

甲辰儼癸酉儼癸酉儼

壬寅儼大任癸卯,異。壬申儼壬寅儼

四年<一三>壬申儼大任辛丑儼辛未儼

庚子儼己巳儼唐戊戌儼

戊辰儼丁丑儼丁卯儼大任

丙申儼丙寅儼丙申儼

五年丙寅儼乙未儼乙丑儼

甲午儼甲子儼癸巳儼唐

壬戌儼壬辰儼辛酉儼

辛卯儼庚申儼唐庚寅儼

六年

閏五月戊子

儼唐庚申儼己丑儼己未儼

己丑儼戊午儼丁巳儼

丙戌儼丙辰儼乙酉儼

乙卯儼甲申儼唐甲寅儼唐

七年癸未儼癸丑儼癸未儼

癸丑儼壬午儼大任壬子儼

辛巳儼大任庚戌儼庚辰儼

己酉儼己卯儼戊申儼

八年<一四>戊寅儼丁未儼丁丑儼

丁未儼丙子儼丙午儼

乙亥儼

甲辰儼癸酉儼癸卯儼大任己巳,異。

九年

閏正月壬寅

唐壬申儼唐辛未儼辛丑儼

庚午儼庚子儼庚午儼

己亥儼己巳儼戊戌儼

戊辰儼丁酉儼丁卯儼

十年丙申儼丙寅儼乙未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