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州,安東軍,下,節度。本高麗銅山縣地,渤海置銅山郡。地在漢候城縣北,渤海龍泉府南。地多山險,寇盜以為淵藪,乃招平、營等州客戶數百,建城居之。初號郝裡太保城,<二四>開泰八年置州。兵事屬北女直兵馬司。統縣一:
咸平縣。唐安東都護,天寶中治營、平二州間,即此。太祖滅渤海,復置安東軍。開泰中置縣。
信州,彰聖軍,下,節度。<二五>本越喜故城。渤海置懷遠府,今廢。聖宗以地鄰高麗,開泰初置州,以所俘漢民實之。兵事屬黃龍府都部署司。統州三,未詳;縣二:
武昌縣。本渤海懷福縣地,析平州提轄司及豹山縣一千戶隷之。
定武縣。本渤海豹山縣地,析平州提轄司並乳水縣人戶置。初名定功縣。
賓州,懷化軍,節度。本渤海城。統和十七年,遷兀惹戶,置刺史于鴨子、混同二水之間,<二六>後升。兵事隷黃龍府都部署司。<二七>
龍州,黃龍府。本渤海扶餘府。太祖平渤海還,至此崩,有黃龍見,更名。保寧七年,軍將燕頗叛,府廢。開泰九年,遷城于東北,以宗州、檀州漢戶一千復置。統州五、縣三:
黃龍縣。本渤海長平縣,並富利、佐慕、肅慎置。
遷民縣。本渤海永寧縣,並豐水、扶羅置。
永平縣。渤海置。
益州,觀察。屬黃龍府。統縣一:
靜遠縣。
安遠州,懷義軍,刺史。屬黃龍府。
威州,武寧軍,刺史。屬黃龍府。
清州,建寧軍,刺史。屬黃龍府。
雍州,刺史。屬黃龍府。
湖州,興利軍,刺史。渤海置。兵事隷東京統軍司。統縣一:
長慶縣。
渤州,清化軍,刺史。渤海置。兵事隷東京統軍司。統縣一:
貢珍縣。渤海置。
郢州,彰聖軍,刺史。渤海置。兵事隷北女直兵馬司。統縣一:
延慶縣。
銅州,廣利軍,刺史。渤海置。兵事隷北兵馬司。統縣一:
析木縣。本漢望平縣地,渤海為花山縣。初隷東京,後來屬。
屽州,刺史。渤海置。兵事隷南兵馬司。
率賓府,刺史。故率賓國地。
定理府,刺史。故挹婁國地。
鐵利府,刺史。故鐵利國地。
安定府。<二八>
長嶺府。
鎮海府,防禦。兵事隷南女直湯河司。統縣一:
平南縣。
冀州,防禦。聖宗建,升永安軍。
東州。以渤海戶置。
尚州。以渤海戶置。
吉州,福昌軍,刺史。
麓州,下,刺史。渤海置。
荊州,刺史。
懿州,寧昌軍,節度。太平三年越國公主以媵臣戶置。初曰慶懿軍,更曰廣順軍,隷上京。清寧七年宣懿皇后進入,改今名。統縣二:
寧昌縣。本平陽縣。
順安縣。
媵州,昌永軍,刺史。
順化城,向義軍,下,刺史。開泰三年以漢戶置。兵事隷東京統軍司。
寧州,觀察。統和二十九年伐高麗,以渤海降戶置。兵事隷東京統軍司。統縣一:
新安縣。
衍州,安廣軍,防禦。以漢戶置。初刺史,後升軍。兵事屬東京統軍司。統縣一:
宜豐縣。
連州,德昌軍,刺史。以漢戶置。兵事屬東京統軍司。統縣一:
安民縣。
歸州,觀察。太祖平渤海,以降戶置,後廢。統和二十九年伐高麗,以所俘渤海戶復置。兵事屬南女直湯河司。統縣一:
歸勝縣。
蘇州,安復軍,節度。本高麗南蘇,興宗置州。兵事屬南女直湯河司。統縣二:
來蘇縣。
懷化縣。
復州,懷德軍,節度。<二九>興宗置。兵事屬南女直湯河司。統縣二:
永寧縣。
德勝縣。
肅州,信陵軍,刺史。重熙十年州民亡入女直,取之復置。兵事隷北女直兵馬司。統縣一:
清安縣。
安州,刺史。<三○>兵事隷北女直兵馬司。
榮州。
率州。
荷州。
源州。
渤海州。
寧江州,混同軍,觀察。清寧中置。初防禦,後升。兵事屬東北統軍司。統縣一:
混同縣。
河州,德化軍。置軍器坊。
祥州,瑞聖軍,節度。興宗以鐵驪戶置。兵事隷黃龍府都部署司。統縣一:
懷德縣。
※校勘記
一:東京遼陽府至號中京顯德府「本朝鮮之地」,據史記一一五朝鮮傳、漢書二八下地理志,應作「本燕國地」。本節誤以遼陽為平壤。又據新唐書二一九渤海傳,忽汗州為上京龍泉府,非平壤城,亦非遼陽。
二:太祖建國攻渤海撥忽汗城至神冊四年葺遼陽故城建東平郡為防禦州按葺遼陽故城、建東平郡在前,攻渤海、撥忽汗城在後,敘次倒舛。疑神冊四年之前脫「先是」二字。
三:城名天福按紀天顯元年二月,改忽汗城為天福。非升東平為南京時以東平為天福。
四:轄州府軍城八十七按「八十七」與下文所列州、府、軍、城之數不合。
五:本漢鏤芳縣地鏤芳,漢書地理志、後漢書郡國志均作鏤方,屬樂浪郡。
六:聖宗伐高麗還高麗原誤「新羅」,據紀統和三年七月、十年正月改。
七:統和末高麗降「統和末,高麗降」六字,原誤在「開泰三年,取其保、定二州」之下,時間倒舛,今改。
八:河端道光殿本考證引永樂大典作河瑞。
九:渤海置州「渤海置州」四字原脫,道光殿本據通考增。今從之。
一○:淇水按趙萬里輯元一統志(以下稱輯本元一統志)卷二有水。「淇」字誤。
一一:本漢東耐縣地道光殿本考證謂,漢無東耐縣,或是後漢書郡國志東、不而之脫誤。索隱疑是唐覊縻代那州。
一二:率賓縣本渤海率賓府地索隱:「既雲遷率賓府人戶置,則非故地。」
一三:乾州聖宗統和三年置按紀乾亨四年十一月置乾州。
一四:宣州「宣」,應作宜。此即中京道宜州。屬縣開義,金史地理志同,本書中京道宜州條下作聞義。
一五:漢公孫度所據依上下文例,漢下脫「末」字。
一六:本渤海緣城縣地緣城,上文崇州條作綠城。
一七:渤海建瀋州故縣九皆廢道光殿本考證:「按元一統志,渤海建定理府,都督瀋、定二州,領定理、平邱、岩城、慕美、安夷、瀋水、安定、保山、能利九縣,並廢。」
一八:初隷永興宮宮字原脫,據營衛志上補。
一九:伊蒙陀黑北五州北,新唐書二一九渤海傳作比。
二○:祺州祺,原誤「棋」,據營衛志上及金史地理志改。
二一:聖宗更今名至升節度按聖宗在景宗保寧之後。景宗保寧七年已增置戶口,升節度,聖宗時,始更名通州。
二二:強帥縣金史地理志作強師縣。
二三:頡府都督頡二州按新唐書二一九渤海傳,頡府領、高二州。
二四:郝裡太保城郝,紀開泰八年十月作耗。
二五:信州彰聖軍下節度按百官志四作信州彰聖軍節度,同。卷九一耶律仆裡篤傳,太平中累遷彰聖軍節度使,紀大安八年有彰聖軍節度使耶律涅裡。下文郢州,軍號與信州同,但為刺史州,非節鎮。百官志四刺史州內有郢州。又皇子表及卷八二蕭陽阿傳有彰信軍節度,金史地理志作信州彰信軍。
二六:置刺史于鴨子混同二水之間按紀太平四年二月,「詔改鴨子河曰混同江」,但此後仍沿用鴨子河名稱,卷九八耶律儼傳:「父仲禧┅┅清寧四年城鴨子、混同二水間。」
二七:黃龍府都部署司司,原誤「事」。據上下文及兵衛志中、營衛志下、百官志二改。
二八:安定府按紀天顯元年三月作安邊府。
二九:復州懷德軍節度按金史地理志:「復州,下,刺史,遼懷遠軍節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