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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史 - 21 /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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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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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秋七月辛亥朔,日有食之。甲寅,遣使視諸道禾稼。辛酉,南院樞密使室為中京留守,加尚父。丙寅,女直遣使來貢。戊辰,觀獲。庚午,詔契丹人犯十惡者依漢律。己卯,以翰林承旨邢抱朴叄知政事。

八月庚辰朔,詔皇太妃領西北路烏古等部兵及永興宮分軍,撫定西邊;<七>以蕭撻凜督其軍事。乙酉,宋遣使求和,不許。戊子,以國舅帳克蕭徒骨為夷離畢。乙未,下詔戒諭中外官吏。丁酉,錄囚,雜犯死罪以下釋之。


  

九月壬子,室韋、項、吐谷渾等來貢。辛酉,宋復遣使求和,不許。壬戌,行拜奧禮。癸酉,阻卜等來貢。

冬十月乙酉,獵可汗州之西山。乙巳,詔定均稅法。丁未,大理寺置少卿及正。

十一月戊申朔,行再生禮。鐵驪來貢。詔諸部所俘宋人有官吏儒生抱器能者,諸道軍有勇健者,具以名聞。庚戌,詔郡邑貢明經、茂材異等。甲寅,詔南京決滯獄。己未,官宋俘衛德升等六人。

十二月戊寅朔,日有食之。詔並奚王府奧理、<八>墮隗、梅只三部為一,其二克各分為部,以足六部之數。甲申,賜南京統軍司貧戶耕牛。戊子,高麗進妓樂,卻之。庚寅,禁游食民。癸巳,女直以宋人浮海賂本國及兀惹叛來告。丁未,幸南京。

是年,放進士呂德懋等二人及第。

十三年春正月壬子,幸延芳澱。甲寅,置廣靈縣。丁巳,增泰州、遂城等縣賦。庚申,詔諸道勸農。癸亥,長寧軍節度使蕭解裡秩滿,民請留,從之。庚午,如長春宮。

二月丁丑朔,<九>女直遣使來貢。甲辰,高麗遣李周楨來貢。

三月癸丑,夏國遣使來貢。戊辰,武清縣百餘人入宋境剽掠,命誅之,還其所獲人畜財物。

夏四月己卯,叄知政事邢抱朴以母憂去官,起複。丙戌,詔諸道民戶應歷以來脅從為部曲者,仍籍州縣。甲午,如炭山清暑。

五月壬子,高麗進鷹。乙亥,北、南、乙室三府請括富民馬以備軍需,不許,給以官馬。

六月丙子朔,啟聖軍節度使劉繼琛秩滿,民請留,從之。丁丑,詔減前歲括田租賦。甲申,以宣徽使阿沒裡私城為豐州。丙戌,詔許昌平、懷柔等縣諸人請業荒地。

秋七月乙巳朔,女直遣使來貢。丁巳,兀惹烏昭度、」一○:渤海燕頗等侵鐵驪,遣奚王和朔奴等討之。壬戌,詔蔚、朔等州龍衛、威勝軍更戍。

八月丙子,夏國遣使進馬。壬辰,詔修山澤祠宇、先哲廟貌,以時祀之。

九月戊午,以南京太學生員浸多,特賜水莊一區。丁卯,奉安景宗及皇太后石像于延芳澱。

冬十月乙亥,置義倉。」一一:辛巳,回鶻來貢。甲申,高麗遣李知白來貢。戊子,兀惹歸款,詔諭之。庚子,鼻骨德來貢。

十一月乙巳,阿薩蘭回鶻遣使來貢。辛酉,遣使冊王治為高麗國王。戊辰,高麗遣童子十人來學本國語。

十二月己卯,鐵驪遣使來貢鷹、馬。辛巳,夏國以敗宋人遣使來告。

是年,放進士王用極等二人。

十四年春正月己酉,漁于潞河。丁巳,蠲三京及諸州稅賦。丙寅,夏國遣使來貢。庚午,以宣徽使阿沒裡家奴閻貴為豐州刺史。

二月庚寅,回鶻遣使來貢。

三月壬寅,高麗王治表乞為婚,許以東京留守、駙馬蕭德女嫁之。庚戌,高麗復遣童子十人來學本國語。甲寅,韓德威奏討項捷。甲子,詔安集朔州流民。

夏四月甲戌,東邊諸糾各置都監。」一二:庚寅,如炭山清暑。己亥,鑿大安山,取劉守光所藏錢。」一三:是月,奚王和朔奴、東京留守蕭德等五人以討兀惹不克,削官。改諸部令穩為節度使。

五月癸卯,詔叄知政事邢抱朴決南京滯獄。庚戌,朔州威勝軍一百七人叛入宋。

六月辛未,如炭山清暑。鐵驪來貢。乙酉,回鶻來貢。己丑,高麗遣使來問起居。後至無時。

秋七月戊午,回鶻等來貢。

閏月丁丑,五院部進穴地所得金馬。

冬十月丙辰,命劉遂教南京神武軍士劍法,賜袍帶錦幣。戊午,烏昭度乞內附。

十一月甲戌,詔諸軍官毋非時畋獵妨農。乙酉,奉安景宗及太后石像于乾州。是月,回鶻阿薩蘭遣使為子求婚,不許。

十二月甲寅,以南京道新定稅法太重,減之。甲子,撻凜誘叛酋阿魯敦等六十人斬之,封蘭陵郡王。幸南京。

是年,放進士張儉等三人。

十五年春正月庚午,幸延芳澱。丙子,以河西項叛,詔韓德威討之。庚辰,詔諸道勸民種樹。癸未,兀惹長武周來降。戊子,女直遣使來貢。己丑,詔南京決滯囚。乙未,免流民稅。

二月丙申朔,如長春宮。戊戌,勸品部富民出錢以贍貧民。庚子,徙梁門、遂城、泰州、北平民於內地。丙午,夏國遣使來貢。甲寅,問安皇太后。丙辰,韓德威奏破項捷。丁巳,詔品部曠地令民耕種。

三月乙丑朔,項來貢。戊辰,募民耕灤州荒地,免其租賦十年。己巳,夏國破宋兵,遣使來告。己卯,封夏國王李繼遷為西平王。壬午,通括宮分人戶,免南京逋稅及義倉粟。甲申,河西項乞內附。庚寅,兀惹烏昭度以地遠,乞歲時免進鷹、馬、貂皮,詔以生辰、正旦貢如舊,餘免。癸巳,宋主殂,子嗣位。甲午,皇太妃獻西邊捷。

夏四月乙未朔,罷奚五部歲貢凷。戊戌,錄囚。壬寅,發義倉粟振南京諸縣民。丙午,廣德軍節度使韓德凝有善政,秩滿,其民請留,從之。己酉,幸南京。丁巳,致奠于太宗皇帝廟。己未,如炭山清暑。

五月甲子朔,日有食之。己巳,詔平州決滯獄。是月,敵烈八部殺詳穩以叛,蕭撻凜追擊,獲部族之半。

六月丙申,鐵驪來貢。壬子,夏國遣使來謝封冊。


  
秋七月戊辰,項來貢。辛未,禁吐谷渾別部鬻馬於宋。丙子,高麗遣韓彥敬奉幣弔越國公主之喪。辛卯,詔南京疾決獄訟。

八月丁酉,獵于平地松林,皇太后誡曰:「前聖有言:欲不可縱。吾兒為天下主,馳騁田獵,萬一有銜橛之變,適遺予憂。其深戒之!」

九月丙寅,罷東邊戍卒。庚午,幸饒州,致奠太祖廟。戊子,蕭撻凜奏討阻卜捷。

冬十月壬辰朔,駐蹕駝山,罷奚王諸部貢物。乙未,賜宿衛時服。丁酉,禁諸山寺毋濫度僧尼。戊戌,弛東京道魚濼之禁。戊申,以上京獄訟繁冗,詰其主者。辛酉,錄囚。

十一月壬戌朔,錄囚。丙戌,幸顯州。戊子,謁顯陵。庚寅,謁乾陵。是月,高麗王治薨,誦遣王同穎來告。

十二月乙巳,鈎魚土河。己酉,駐蹕駝山。壬子,夏國遣使來貢。甲寅,遣使祭高麗王治,詔其權知國事。丙辰,錄囚。

是年,放進士陳鼎等二人。

※校勘記

一:分置定霸保和宣化三縣分置,原誤「置分」。據大典五二四九改。

二:白川州置洪理至乾州置安德各一縣按地理志三洪理作弘理,地理志二乾州無安德縣。

三:省遂媯松饒寧海瑞玉鐵裡奉德等十州地理志二鐵裡作鐵利。松即地理志三之松山州。

四:大王川川,原誤「州」。據游幸表及大典五二四九改。

五:春正月正,原誤「三」。據游幸表及大典五二四九改。

六:是年放進士王熙載等年,原誤「時」。據大典五二四九改。

七:詔皇太妃至撫定西邊陳漢章遼史索隱(以下稱索隱)謂「

皇太妃」當作王太妃。長編,「景宗後姊為齊王罨撒葛妃,王死,稱齊妃,領兵屯西鄙驢兒河,西捍達靼。後謀奔骨歷札國,結兵以篡。」即此人。骨歷札即卷九二蕭奪剌傳之北阻卜耶睹刮。

八:奧理營衛志下、百官志二並作奧裡。

九:二月丁丑朔朔字,據朔考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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