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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 341 / 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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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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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寶三年,自涇陽令入為監察御史,後歷侍御史,累知忠、萬、商三州,太平興國中卒。

鄭起,字孟隆,不知何許人。少游京、洛間,佻薄無檢操。聞襄州雙泉寺僧能為黃金,往依焉,遂削髮為侍者。久之,知其誑耀,乃反初服。舉進士,時舉子多尚詩賦,惟起有文七軸,歌詩尤清麗。周廣順初,調補尉氏主簿,秩滿,以書干宰相范質,薦為右拾遺、直史館。恭帝初,遷殿中侍御史。


  

乾德初,出掌泗州市征。刺史張延范檢校司徒,官吏呼以「太保」。起貧,常乘騾。一日,從延范出近郊送客,延范揖起曰:「請策馬令進。」起曰:「此騾也,不當過呼耳。」以譏延范,延范深銜之,密奏起嗜酒廢職。

初,顯德末,起見太祖握禁兵,有人望,乃上書范質,極言其事。又嘗遇太祖于路,橫絶前導而過,太祖亦弗之怒。及延范奏至,出為河西令。會蜀平,當徙遠官,起不欲往,乃炙烙其足,因是成疾而卒。

起負才倨傲,多所詆訐,數為群小窘辱,終亦不改。

時有郭昱者,好為古文,狹中詭僻。周顯德中登進士第,恥赴常選,獻書於宰相趙普,自比巢、由,朝議惡其矯激,故久不調。後復伺普,望塵自陳,普笑謂人曰:「今日甚榮,得巢、由拜于馬首。」開寶末,普出鎮河陽,昱詣薛居正上書,極言謗普,居正奏之,詔署襄州觀察推官。潘美鎮襄陽,討金陵,以昱隨軍。昱中夜被酒號叫,軍中皆驚,翌日,美遣還。歲余,坐盜用官錢除名,因居襄陽,游索樊、鄧間,雍熙中卒。

又有馬應者,薄有文藝,多服道士衣,自稱「先生」。開寶初效元結《中興頌》作《勃興頌》,以述太祖下荊、湖之功,欲刊石于永州結《頌》之側,縣令惡其誇誕,不以聞。太平興國初,登第,授大理評事,坐事除名,覊旅積年。淳化中,以詩干同年殿中丞牛景,景因奏上,太宗覽而嘉之,復授大理評事,未幾卒。

又有穎贄、董淳、劉從義善為文章,張翼、譚用之善為詩,張之翰善箋啟。贄拔萃登科,至太子中允。淳為工部員外郎、直史館,奉詔撰《孟昶紀事》。從義多藏書,嘗纘長安碑文為《遺風集》二十捲。余皆官不達。

和峴,字晦仁,開封浚儀人。父凝,晉宰相、太子太傅、魯國公。峴生之年,適會凝入翰林、加金紫、知貢舉,凝喜曰:「我平生美事,三者並集,此子宜於我也。」因名之曰三美。七歲,以門蔭為左千牛備身,遷著作佐郎。漢乾祐初,加朝散階。十六,登朝為著作郎。丁父憂,服闋,拜太常丞。

建隆初,授太常博士,從祀南郊,贊導乘輿,進退閒雅。太祖謂近侍曰:「此誰氏之子,熟於贊相?」左右即以峴門閥對。俄拜刑部員外郎兼博士,仍判太常寺。

乾德元年十一月甲子,有事于南郊。丁丑冬至,有司復請祀昊天上帝,詔峴議其禮,峴以祭義戒于煩數,請罷之。二年,議孝明、孝惠二後神主祔于別廟,峴以舊禮有二後同廟之文,無各殿異室之說,今二後同祔別廟,亦宜共殿別室。孝明皇后嘗母儀天下,宜居上室。孝惠皇后止以追尊,當居次室。從之。三年春,初克夔州,以內衣庫使李光睿權知州,峴通判州事。代還,是歲十二月十四日戊戌臘,有司以七日辛卯蠟百神,峴獻議正之。四年,南郊,峴建議望燎位置爟火。

又嘗言:「依舊典,宗廟殿庭設宮縣三十六架,加鼓吹熊羆十二案,朝會登歌用五瑞,郊廟奠獻用四瑞,回仗至樓前奏《采茨》之曲,禦樓奏《隆安》之曲,各用樂章。」復舉唐故事,宗廟祭科處別設珍膳,用申孝享之意。又謂「《八佾》之舞以象文德武功,請用《玄德升聞》、《天下大定》二舞」。並從其議。事具《禮》、《樂志》。

先是,王樸、竇儼洞曉音樂,前代不協律呂者多所考正。樸、儼既沒,未有繼其職者。會太祖以雅樂聲高,詔峴講求其理,以均節之,自是八音和暢,上甚嘉之。語具《律志》。樂器中有叉手笛者,上意欲增入雅樂,峴即令樂工調品,以諧律呂,其執持之狀如拱揖然,請目曰「拱辰管」,詔備于樂府。

開寶初,遷司勛員外郎、權知泗州,判吏部南曹,歷夔、晉二州通判。九年,江南平,受詔採訪。太宗即位,遷主客郎中。太平興國二年,知兗州,改京東轉運使。

峴性苛刻鄙吝,好殖財,復輕侮人,嘗以官船載私貨販易規利。初為判官鄭同度論奏,既而彰信軍節度劉遇亦上言,按得實,坐削籍,配隷汝州。

六年,起為太常丞,分司西京,復階勛章服。端拱初,上躬耕籍田,峴奉留司賀表至闕下,因以其所著《奉常集》五卷、《秘閣集》二十捲、《註釋武成王廟贊》五卷奏禦,上甚嘉之,復授主客郎中,判太常寺兼禮儀院事。

是秋得暴疾,卒,年五十六。弟蒙。

蒙字顯仁,凝第四子也。生五六歲,凝教之誦古詩賦,一歷輒不忘。試令詠物為四句詩,頗有思致,凝歎賞而奇之,語峴曰:「此兒他日必以文章顯,吾老矣,不見,汝曹善保護之。」


  
太平興國八年擢進士第,釋褐霍丘主簿。雍熙初,知崇仁縣,就拜大理評事。江南轉運楊緘以其材幹奏,移知南昌縣。代還,刑部取為詳覆官,遷光祿寺丞。

先是,凝嘗取古今史傳聽訟斷獄、辨雪冤枉等事著為《疑獄集》,蒙因增益事類,分為三卷,表上之。俄獻所著文賦五十軸,召試中書,擢為太子中允。先是,馮起撰《禦前登第三榜碑》以獻,上甚稱獎,命直史館。淳化初,蒙又撰《七榜題名記》,並補註凝所撰《古今孝悌整合》十捲以獻,遂以本官直集賢院,中謝日,賜緋魚。三年春,獻《觀燈賦》,詔付史館,遷右正言。

是歲,太宗親試貢士,蒙預考校,作歌以獻,上對宰相稱賞之,召問年幾何。時摹印《儒行篇》,以賜新及第人及三館、台省官,皆上表稱謝。上時禦便坐,出表以示宰相,而蒙洎尤稱上旨,因謂李昉曰:「蒙,宰相子,勤學自立,有文章,能荷堂構,如蒙者不可多得也。」遂以本官知制誥。不踰年,加水部員外郎、知理檢院。至道元年,賜金紫,與王旦同判吏部銓。是秋,晨起將朝,風眩暴作而卒,年四十五。上聞之驚嘆,遣中使就家問疾狀,並恤其孤,賵賻加等。長子珙才十歲,即授大理評事。次子璬,補太廟齋郎。

蒙好修飾容儀,自五鼓張燈燭至辨色,冠帶方畢。雖幼能屬文,殊少警策。每草制,必精思討索而後成,拘于引類偶對,頗失典誥之體。上以其貴家子,能業文,甚寵待之,欲召入翰林,謂近臣曰:「蒙眸子眊眊然,胸中必不正,不可以居近侍也。」其命遂寢。

蒙弟嵲始為三班奉職,淳化中,獻文求試,上以故相之後,改授大理評事。

馮吉,字惟一,河南洛陽人。父道,周太師、中書令,追封瀛王。吉,晉天福初以父任秘書省校書郎,遷膳部、金部、職方員外郎,屯田、戶部、司勛郎中,累階金紫。周顯德中,遷太常少卿。

吉嗜學,善屬文,工草隷,議者以掌誥許之。然性滑稽無操行,每中書舍人缺,宰相即欲用吉,終以佻薄而止。

雅好琵琶,尤臻其妙,教坊供奉號名手者亦莫能及。父常戒令勿習,吉性所好,亦不能改。道欲辱之,因家宴,令吉奏琵琶為壽,賜以束帛,吉置於肩,左抱琵琶,按膝再拜如伶官狀,了無怍色,家人皆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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