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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 174 / 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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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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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秘書少監兼恭王府直講。時恭王生子挺,淮白於丞相,曰:「恭王夫人李氏生皇嫡長孫,乞討論典禮。」錢端禮怒其名稱,奏:「淮有年鈞以長之說。」上曰:「是何言也,豈不啟邪心?」出淮知建寧府,改浙西提刑。入見,陳閩中利病甚悉。帝褒嘉之,且令一至東宮,皇太子待以師儒,特施拜禮。尋召,除太常少卿,除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龍大淵贈太師,仍畀儀同三司恩數,張栻說除太尉、在京宮觀,皆封還詔書。除翰林學士、知制誥,訓詞深厚,得王言體。上命擇文學行誼之士,淮薦鄭伯熊、李燾、程叔達,皆擢用。

淳熙二年,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辛棄疾平茶寇,上功太濫。淮謂:「不核真偽,何以勸有功。」文州蕃部擾邊,吳挺奏:「庫彥威失利,靖州夷人擾邊。」楊倓奏:「田淇失利。」淮謂:「二將戰歿,若罪之,何以勸來者。」上嘗諭曰:「樞密臨事盡公,人無間言,差除能守法甚善。」薦軍帥吳拱、郭田、張宣。除同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


  

時宰相久虛,淮與李彥穎同行相事。淮謂:「授官當論賢否,不事形跡。誠賢,不敢以鄉裡故舊廢之;非才,不敢以己私庇之。」上稱善。擢知院事、樞密使。上言武臣岳祠之員宜省,淮曰:「有戰功者,壯用其力,老而棄之,可乎?」趙雄言:「北人歸附者,畀以員外置,宜令詣吏部。」上曰:「姑仍舊。」淮曰:「上意即天意也。」雄又奏言:「宗室岳祠八百員,宜罷。」淮曰:「堯親睦九族,在平章百姓之先;骨肉之恩疏,可乎?」時辛棄疾平江西寇,王佐平湖南寇,劉焞平廣西寇,淮皆處置得宜,論功惟允。上深嘉之,謂:「陳康伯雖有人望,處事則不及卿。」

八年,拜右丞相兼樞密事。先是,自夏不雨至秋,是日甘雨如注,士大夫相賀,上亦喜命相而雨,乃命口算諸郡絹錢盡蠲一年,為緡八十萬。

趙雄罷相,蜀士之在朝者皆有去意。淮謂:「此唐季黨禍之胎也,豈聖世所宜有。」皆以次進遷,蜀士乃安。樞密都承旨王抃怙寵為奸,淮極陳其罪,謂:「人主受謗,鮮不由此。」上即斥之,且曰:「丞相直諒無隱,君臣之間正宜如此。」章穎論事狂直,上將黜之,淮曰:「陛下樂聞直言,士大夫以言相高,此風可賀也。黜之適成其名。」上說,穎復留。

時以荒政為急,淮言:「李椿老成練達,擬除長沙帥,朱熹學行篤實,擬除浙東提舉,以倡郡國。」其後推賞,上曰:「朱熹職事留意。」淮言:「修舉荒政,是行其所學,民被實惠,欲與進職。」上曰:「與升直徽猷閣。」成都闕帥,上加訪問,淮以留正對。上曰:「非閩人乎?」淮曰:「立賢無方,湯之執中也。必曰閩有章子厚、呂惠卿,不有曾公亮、蘇頌、蔡襄乎?必曰江、浙多名臣,不有丁謂、王欽若乎?」上稱善。拜左丞相。

天長水害七十餘家,或謂不必以聞,淮曰:「昔人謂人主不可一日不聞水旱盜賊,《記》曰:‘四方有敗,必先知之。’豈可不以聞?」鎮江饑民強借菽粟,執政請痛懲之,淮曰:「令甲,饑民罪不至死。」進士八人求以免舉恩為升等,淮曰:「八人得之,則百人援之。」龔頤以執政之客補官,求詣銓曹,淮以此門不可啟,絶其請。嘗言跅弛之士,緩急能出死力,乃以周極知安豐軍,辛棄疾與祠。

上章力求去,以觀文殿大學士判衢州。淮力辭,改提舉洞霄宮。光宗嗣位,詔詢初政,淮以盡孝進德,奉天敬民,用人立政,罔不在初。母亡,居喪如禮。得疾,忽語家人曰:「《易》卦六十四,吾年亦然。」淳熙十六年薨。訃聞,上哀悼,輟視朝,贈少師,謚文定。

初,朱熹為浙東提舉,劾知台州唐仲友。淮素善仲友,不喜熹,乃擢陳賈為監察御史,俾上疏言:「近日道學假名濟偽之弊,請詔痛革之。」鄭丙為吏部尚書,相與葉力攻道學,熹由此得祠。其後慶元偽學之禁始於此。

趙雄字溫叔,資州人。為隆興元年類省試第一。虞允文宣撫四蜀,闢幹辦公事,入相,薦于朝。乾道五年,召見便殿,孝宗大奇之,即日手詔除正字。

范成大使金,將行,雄當登對,允文招與之語。既進見,雄極論恢復。孝宗大喜曰:「功名與卿共之。」即除右史,兩月除舍人。金使耶律子敬賀會慶節,雄館伴。子敬披露事情不敢隱,邏者以聞。上夜召雄,雄具以子敬所言對,上喜。金使入辭,故事當用樂,雄奏:「卜郊有日,天子方齋,樂不可用。」上難之,遣中使諭雄,雄奏:「金使必不敢不順,即有他,臣得引與就館。」上大喜。雄請復置恢復局,日夜講磨,條具合上意,除中書舍人。自選人入館至此,未滿歲也。

時金將起河南之役,議盡以諸陵梓宮歸於我。上命雄出使賀生辰,仍止奉遷陵寢及正受書儀。雄既見金主,爭辨數四。其臣屢喝起,雄辭益力,卒得請乃已,金人謂之「龍鬥」。嘗上疏論恢復計,大略謂:「莫若由蜀以取陝西,得陝西以臨中原,是秦制六國之勢也。」八年,以母憂去。


  
淳熙二年,召為禮部侍郎,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一日奏事,上曰:「今夏蠶麥甚熟、絲米價平可喜。」雄奏:「孟子論王道始於不饑不寒。」上曰「近世士大夫好高論,恥言農事,微有西晉風。豈知《周禮》與《易》言理財,周公、孔子曷嘗不以理財為務?且不獨此,士夫諱言恢復,不知其家有田百畝,內五十畝為人所據,亦投牒理索否?」雄曰:「陛下志在大有為,敢不布堯言,書之《時政記》。」十一月,同知樞密院事。五年三月,參知政事。十一月,拜右丞相。每進見,必曰「二帝在沙漠」,未嘗離諸口也。

朱熹累召不出,雄請處以外郡,命知南康軍。熹極論時事,上怒,諭雄令分析。雄奏:「熹狂生,詞窮理短,罪之適成其名。若天涵地育,置而不問可也。」會周必大亦力言之,乃止。紹興帥張津獻羨餘四十萬緡,雄乞降旨下紹興,以其錢為民代輸和買身丁折帛錢之半,使取諸民者,民復得之,足以見聖主之德。

自雄獨相,蜀人在朝者僅十數。及眷衰,有言其私裡黨者,上疑之。已而陳峴為四川制置,王渥為茶馬,命從中出。雄求去,詔勉留,曰:「丞相任事不避怨,選才無鄉舊。」蓋有所激也。祖宗時蜀人未嘗除蜀帥,雄請外,除觀文殿大學士、四川制置使。王藺為御史,以故事不可,上疏論之。雄乞免,改知瀘南安撫使。上思雄不忘,改知江陵府。江陵無險可恃,雄請城江陵,城成,民不告擾。

張栻再被召,論恢復固當,第其計非是,即奏疏。孝宗大喜,翌日以疏宣示,且手詔云:「恢復當如栻所陳方是。」即除侍講,云:「且得直宿時與卿論事。」虞允文與雄之徒不樂,遂沮抑之。廣西橫山買馬,諸蠻感悅,爭以善馬至。上知栻治行,甚向栻,眾皆忌嫉。洎栻復出荊南,雄事事沮之。時司天奏相星在楚地,上曰:「張栻當之。」人愈忌之。

光宗將受禪,召雄,雄上萬言書,陳修身齊家以正朝廷之道,言甚剴切。詔授寧武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進衛國公,改帥湖北。疾甚,改判資州,又除潼川府,改隆興府。紹熙四年薨,年六十五,贈少師。嘉定二年,謚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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