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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 115 / 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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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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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外宗官寄治郡中,挾勢為暴,占役禁兵以百數,如圭以法義正之,宗官大沮恨,密為浸潤以去如圭,遂以中旨罷,領祠如故。僦舍邵武以居,士大夫高之,學者多從之質疑。卒年五十九。

如圭忠孝誠實,得之於天。其學根於經術,不為無用之文。所草具屯田之目數千言,未及上,張浚視師日,奏下其家取之,浚罷,亦不果行。有集十捲,皆書疏議論之語,藏於家。子念祖、念德、念茲。


  

吳表臣,字正仲,永嘉人。登大觀三年進士第,擢通州司理。陳瓘謫居郡中,一見而器之。盛章者,朱勔黨也,嘗市婢,有武臣強取之,章誣以罪,系獄。表臣方鞫之,郡將曰:「知有盛待制乎?」表臣佯若不知者,卒直其事。累官監察御史,遷右正言。

高宗詔台諫條陳大利害,表臣請措置上流以張形勢,安輯淮甸以立藩蔽,擇民兵以守險阻,集海舶以備不虞。其策多見用。帝方鄉儒術,表臣乞選講官以裨聖德,且于古今成敗、民物情偽,邊防利害,詳熟講究。由是詔開經筵。邇臣有請用蔡京、王黼之黨者,侍御史沈與求乞明指其人,顯行黜責,執政不悅,奪其言職。表臣爭曰:「台諫為天子耳目,所以防壅蔽、杜奸邪,若咎其切直而黜之,後誰敢言,非國家福也。請還與求以開言路。」

時防秋,議選守邊者,患乏才。表臣曰:「唐蕭復言于德宗,陳少游任兼將相,首敗臣節,韋皋幕府下僚,獨建忠義,以皋代少游鎮淮南。善惡著明,則天下知逆順之理,初不以皋名賤官卑為疑。今取忠義不屈有已試之驗者,不次而用,豈特可以勸,捍禦方略,亦堪倚仗。」於是陳敏等十數人浸以錄用。久之,以病請補外,以直秘閣知信州。

紹興元年,召為司勛郎中,遷左司。詔百官陳裕國強兵之策,表臣條十事以獻,曰:蠲稅役以墾閒田,汰懦卒以省兵費,罷添差以澄冗員,停度牒以蕃生齒,拘佃租以防乾沒,委計臣以制邦用,獎有功以厲將帥,招弓手以存舊籍,嚴和買以絶弊幸,簡法令以息瘡痍。

宰相擬表臣為檢正,帝曰:「朕將自用之。」遂除左司諫。給事中胡安國以論事不合罷,表臣上疏留之。前宰相朱勝非同都督江、淮軍馬,表臣力言都督不可罷。除侍讀,又累疏爭之,不聽,遂罷。表臣送吏部。授台州黃岩丞,尋除提點浙西刑獄,召為秘書少監,同修《哲宗實錄》。

帝如建康,詔表臣兼留司參議官,除中書舍人、給事中、兵部侍郎。建、崇二國公就外傅,兼翊善。帝曰:「二國公誦習甚進,卿力也。」徙禮部侍郎,遷吏部尚書兼翰林學士。時秦檜欲使使金議地界,指政事堂曰:「歸來可坐此。」表臣不答。又以議大禮忤意,罷去。

俄起知婺州。會大水,發常平米振貸之,然後以聞,郡人德之。課最,除敷文閣待制。三歲請祠,進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家居數年,卒,年六十七。

表臣晚號湛然居士,自奉無異布衣時,鄉論推其清約。

王居正,字剛中,揚州人。少嗜學,工文辭。入太學,時習《新經》、《字說》者,主司輒置高選,居正語人曰:「窮達自有時,心之是非,可改邪?」流落十餘年,司業黃齊得其文,曰:「王佐才也。」及同知貢舉,欲擢為首,以風多士,他考官持之,置次選。調饒州安仁丞、荊州教授,皆不赴。大名、鎮江兩帥交闢教授府學,亦不就。

范宗尹薦于朝,召至,謂宗尹曰:「時危如此,公不極所學,拔元元塗炭中,尚誰待?居正避寇陽羡山間,勉出見公,一道此意爾。」宗尹愧謝。入對,奏:「昔人有云:‘君以為難,易將至矣。’今日之事,朝廷皆曰難,則當有易為之理。然國勢日弱,敵氣日驕,何邪?蓋昔人于難者勉強為之,今以為難,不復有所為,以俟天意自回,強敵自斃也。宣和末,以為難者十五六,至靖康與宣和孰難?靖康末,以為難者十八九,至建炎與靖康孰難?由此而言,今日雖難於前日,安知他日不難於今日?蓋宣和以為難,故有靖康之禍;靖康以為難,故有今日之憂。今而亦云,臣有所不忍聞。」高宗嘉之,諭宗尹曰:「如王居正人才,歲月間得一人亦幸矣。」


  
除太常博士,遷禮部員外郎。建議合祭天地于明堂,請奉太祖、太宗配,宗尹是之,議遂定,天地復合祭。侍御史沈與求劾宗尹,因及居正,宗尹去,居正乞補外,不許。撫州守高衛言甘露降于州之祥符觀,為圖以獻。居正論今日恐非天降祥瑞之時,卻其圖。

試太常少卿兼修政局參議,遷起居郎。帝方鄉規諫,居正次前世聽納事為《集諫》十五卷,以廣帝意。詔以時務訪群臣,居正獻疏數千言,論省費尤切,曰:「宋興百七十三年矣,所行多彌文之事。今陛下所至曰行在,于一日二日少駐蹕之頃,欲盡為向者百七十三年之事,非所謂知變也。夫不知隨時以省事,而乃隨事以省費,故今日例有減半之說,究其實未始不重費。願詔大臣計百事之實而論定之,苟非禦寇備敵,任賢使能,振恤百姓,一切姑置,則費省而國裕。」

居正素與秦檜善,檜為執政,與居正論天下事甚鋭,既相,所言皆不酬。居正疾其詭,見帝言曰:「秦檜嘗語臣:‘中國人惟當着衣啖飯,共圖中興。’臣心服其言。又自謂‘使檜為相數月,必聳動天下。’今為相施設止是,願陛下以臣所聞問檜。」檜銜之,出居正知婺州。州貢羅,舊制歲萬匹,崇寧後增五倍,建炎中減為二萬。至是,主計者請復崇寧之數,居正力言于朝,戶部督趣愈峻,居正置檄不行,語其屬曰:「吾願身坐,不以累諸君。」呼吏為文書付之曰:「即有譴,以此自解。」復手疏「五不可」以聞。詔如建炎中數。漕司市禦炭,須胡桃文、鵓鴿色者,居正曰:「民以炭自業者,率居山谷,安知所謂胡桃文、鵓鴿色耶?」入朝以聞,詔止之。

召為太常少卿,遷起居舍人兼權中書舍人、史館修撰。帝欲遷趙令TM大中大夫,居正奏:「官非侍從不可轉,此祖宗法,若令TM以庶官得遷,則宗室為承宣者,不旋踵求為節度,何以卻之?」遂寢其命。上書人陳東、歐陽澈已贈官,居正乞重貶黃潛善、汪伯彥,以彰二子殺身成仁之美。大將張俊遣卒至彭澤,卒故縣吏,怙俊勢侵辱令,令郭彥恭械之,俊訴于朝,帝為罷彥恭。居正言:「彥恭不畏強禦,無可罪。」俊又乞免徭役,居正言:「兵興以來,士大夫及勛戚家賦役與編戶均,蓋欲貴賤上下,共濟國事,以寬民力,俊反不能體此乎?」和州請蠲進奉大禮絹,居正言:「大禮進奉,乃臣子享上之誠,初非朝廷取于百姓之物,若察民力無所從出,不能預降旨蠲之,至使州縣自陳,已為非是,乞速如所請。」除目有自中出者,居正奏:「近習請託,進擬不自朝廷,所繫非輕。」因錄皇佑詔書以進。帝皆嘉納。

兼權直學士院,又除兵部侍郎。入對,以所論王安石父子之言不合于道者,裒得四十二篇,名曰《辨學》,上之。又曰:「陛下惡安石之學,嘗于聖心灼見,其弊安在?」帝曰:「安石之學,雜以伯道,欲效商鞅富國強兵,今日之禍,人徒知蔡京、王黼之罪,而不知生於安石。」居正曰:「安石得罪萬世者不止此。」因陳安石釋經無父無君者。帝作色曰:「是豈不害名教邪?孟子所謂邪說,正謂是矣。」居正退,序帝語系于《辨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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