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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 81 / 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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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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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宗即位,除戶部侍郎,充川、陝宣諭使。先是,敵帥合喜寇鳳州之黃牛堡,吳璘擊走之,遂取秦州,連復商、陝、原、環等十七郡。敵以璘精兵皆在德順,力攻之。時陳康伯秉政,方議罷德順戍,虞允文為宣諭使,力爭不從,上以手札命璘退師。之望既代允文宣諭使,贊璘命諸將棄德順,倉卒引退。敵乘其後,正兵三萬,還者僅七千人,將校所存無幾,連營慟哭,聲震原野。上聞而悔之。

隆興初,右諫議大夫王大寶疏之望罪,除集英殿修撰、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未幾,權戶部侍郎、江淮都督府參贊軍事。之望雅不欲戰,請朝,因奏:「人主論兵與臣下不同,惟奉承天意而已。竊觀天意,南北之形已成,未易相兼,我之不可絶淮而北,猶敵之不可越江而南也。移攻戰之力以自守,自守既固,然後隨機制變,擇利而應之。」有旨留中。俄兼直學士院。


  

湯思退力主息兵,奏除之望吏部侍郎、通問使。尋議先遣小使覘敵,召之望還。之望首以守備不足恃為告,上亟罷都督府,以之望為淮西宣諭使,甫拜命,又擢右諫議大夫。之望因上章極言廷臣執偏見為身謀,乞明詔在庭,平其心于議論之際。時思退主和議,浚主恢復,之望言似善,實陰為思退地也。

既而視師江上。金復犯邊,遂上和、戰二策,且言措置守禦之備,疏奏未達,拜參知政事。既入,俄兼同知樞密院事。敵兵交至,濠、楚守將或棄城遁,上命湯思退督江、淮師;未行,復令之望督視,改同都督。力辭不行。會太學諸生上書,上怒,欲加罪,之望救解之。遂以參知政事勞師江、淮。

之望先嘗貽書敵帥。至是,王抃使敵軍,並割商、秦地;許歸被俘人,惟叛亡不預;世為叔侄之國。敵皆聽許,講解而罷。上聞敵師退,令督府擇利擊之,之望下令諸將不得妄進。朝廷趣行,之望言:「王抃既還,不可冒小利,害大計。」言者論罷為端明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居天台。乾道元年,起知福州、福建路安撫使。捕海賊王大老,捷聞,加資政殿大學士,移知溫州,尋復罷。六年冬,卒。

之望有文藝幹略,當秦檜時,落落不合或謂其有守。紹興末年,力附和議,與思退相表裡,專以割地啖敵為得計,地割而敵勢益張,之望迄以此廢焉。

徐俯,字師川,洪州分寧人。以父禧死國事,授通直郎,累官至司門郎。靖康中,張邦昌僭位,俯遂致仕。時工部侍郎何昌言與其弟昌辰避邦昌,皆改名。俯買婢名昌奴,遇客至,即呼前驅使之。建炎初,落致仕,奉祠。

內侍鄭諶識俯于江西,重其詩,薦于高宗。胡直孺在經筵,汪藻在翰苑,迭薦之,遂以俯為右諫議大夫。中書舍人程俱言:「俯以前任省郎遽除諫議,自元豐更制以來未之有。考之古今,非陽城、种放,則未嘗不循序而進,願姑以所應者命之。昔元稹在長慶間,擢知制誥,真不忝矣。緣其為荊南判司,命從中出,召為省郎,便知制誥,遂喧朝論,時謂荊南監軍崔潭峻實引之。近亦傳俯與宦寺倡酬,稱其警策,恐或者不知陛下得俯之由。」不報,俱遂罷。

紹興二年,賜進士出身,兼侍讀。三年,遷翰林學士,俄擢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四年,兼權參知政事。宰相朱勝非言:「襄陽上流,所當先取。」帝曰:「盍就委岳飛?」參政趙鼎曰:「知上流利害,無如飛者。」俯獨持不可,帝不聽。會劉光世乞入奏,鼎言:「方議出師,大將不宜離軍。」俯欲許之,鼎固爭,俯乃求去,提舉洞霄宮。

九年,知信州。中丞王次翁論其不理郡事,予祠。明年,卒。俯才俊,與曾幾、呂本中游,有詩集六卷。

沈與求,字必先,湖州德清人。登政和五年進士第,累遷至明州通判。以御史張守薦,召對,除監察御史。上疏論執政,遷兵部員外郎,自劾以為言苟不當,不應得遷。上乃行其言,除殿中侍御史。

上在會稽,或勸幸饒、信,有急則入閩。與求以為今日根本正在江、浙,宜進都建康,以圖恢復。論范宗尹年少為相,恐誤國事。上不悅,以直龍圖閣知台州。宗尹罷,召還,再除侍御史。

時軍儲窘乏,措置諸鎮屯田,與求取古今屯田利害,為《集議》二捲上之,詔付戶部看詳。江西安撫、知江州朱勝非未至,而馬進寇江州陷之,與求論九江之陷,由勝非赴鎮太緩,勝非罷去。時方多事,百司稽違,與求援元豐舊制,請許台諫官彈奏,上從之。與求再居言路,或疑凡范宗尹所引用者,將悉論出之。與求曰:「近世朋黨成風,人才不問賢否,皆視宰相出處為進退。今當別人才邪正而言之,豈可謂一時所用皆不賢哉?」人服其言。

呂頤浩再相,禦營統制辛永宗、樞密富直柔、右司諫韓璜屢言其短。與求劾直柔附會永宗兄弟,為致身之資。上遂出永宗,而璜、直柔亦相繼罷黜。


  
遷御史中丞。時禁衛寡弱,諸將各擁重兵,與求言:「漢有南北軍,唐用府兵,彼此相維,使無偏重之勢。今兵權不在朝廷,雖有樞密院及三省兵房、尚書兵部,但行文字而已。願詔大臣益修兵政,助成中興之勢。」浙西安撫劉光世來朝,以繒帛、方物為獻,上已分乞六宮,與求奏:「今為何時而有此。」時已暮,疏入,上命追取斥還。內侍馮益請別置禦馬院,自領其事,又擅穿皇城便門。與求劾益專恣,請治其罪。

諜報劉豫在淮陽造舟,議者多欲于明州向頭設備。與求言:「使賊舟至此,則入吾腹心之地。臣聞海舟自京東入浙,必由泰州石港、通州料角崇明鎮等處,次至平江南北洋,次至秀州金山,次至向頭。又聞料角水勢湍險,必得沙上水手方能轉運。宜于石港、料角等處拘收水手,優給錢糧而存養之,以備緩急。」

兩浙轉運副使徐康國自溫州進發宣和間所制間金、銷金屏障什物,與求奏曰:「陛下儉侔大禹,今康國欲以微物累盛德,乞斥而焚之,仍顯黜康國。」從之。與求歷御史三院,知無不言,前後幾四百奏,其言切直,自敵己已下有不能堪者。上時有所訓敕,每曰:「汝不識沈中丞邪?」移吏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兼侍讀,遂出為荊湖南路安撫使、知潭州。引疾丐祠許之。

四年,出知鎮江府兼兩浙西路安撫使。復以吏部尚書召,除參知政事。金人將入寇,上諭輔臣曰:「朕當親總六軍。」與求贊之曰:「今日親征,皆由聖斷。」上意決親征,書《車攻詩》以賜。上曰:「朕以二聖在遠,屈己通和。今豫逆亂如此,安可復忍?」與求曰:「和親乃金人屢試之策,不足信也。」因奏:「諸將分屯江岸,而敵人往來淮甸,當遣岳飛自上流取間道乘虛擊之,彼必有反顧之憂。」上曰:「當如此措置。」

五年,兼權知樞密院事。時張浚視師江上,以行府為名,言知泰州邵彪及具營田利害事,乞送尚書省。有旨從之。與求不能平,曰:「三省、樞密院乃奉行行府文書邪?」六年,張浚復欲出視師,不告之同列。及得旨,乃退而嘆曰:「此大事也,吾不與聞,何以居位?」遂丐祠,罷,出知明州。

七年,上在平江,召見,除同知樞密院事;從至建康,遷知樞密院事。薨,贈左銀青光祿大夫,謚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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