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外,月給粟:自殿前班都頭、虞候十五石,至廣健副都頭、吐渾十將二石五斗,凡六等。殿前指揮使五石,鞭箭、清朔二石,凡五等。殿前班都虞候已下至軍士,歲給春、冬服三十匹至油絹六匹,而加綿布錢有差。復月給傔糧自十人以至一人。諸班、諸直至捧日、天武、拱聖、龍猛、驍騎、吐渾、歸明渤海、契丹歸明神武、契丹直、寧朔、飛猛、宣武、虎翼、神騎、驍雄、威虎、衛聖、清朔、擒戎軍士,皆給傔一人以至半分,餘軍不給焉。
侍衛馬軍、步軍司,自員僚直、龍神衛都虞候月給二十千,至有馬勁勇員七千,凡五等。指揮使自員僚直、龍神衛十千,至順化三千,凡五等。副指揮使自員僚直、龍神衛七千,至順化二千,凡七等。軍使、都頭自龍、神衛五千,至看船神衛一千,凡七等。副兵馬使、副都頭自龍、神衛三千,至順化一千,凡五等。軍頭、十將自龍、神衛千三百,至順化三百,凡五等。此外員僚直有行首、副行首、押番軍頭、都知、副都知之名,自行首五千,至副都知一千,凡六等。而高陽關有驍捷左、右廂都指揮使,月給三十千。開封府有馬步軍都虞候,月給二十千。六軍復有都虞候,月給五千。
員僚直、龍神衛而下,皆月給粟,自都虞候五石,至順化、忠勇軍士二石,凡五等。自都虞候以下至軍士,皆歲給春冬服,自絹三十匹至油絹五匹,又加綿布錢有差。復有給傔糧,自十人至一人。其員僚直、龍神衛、雲騎、驍捷、橫塞、及神衛上將、虎翼、清衛、振武、忠猛軍士,皆給傔一人至半分,他軍不給焉。宣徽院、軍頭司,自員僚至軍士,咸月給錢粟及春冬服有差。
諸道州府廂軍,自馬步軍都指揮使至牢城副都頭,凡五等,月給奉錢凡十五千至五百,凡十有二等。自河南府等五十州、府,鄧州等三十四州,萊州等一百四十四州、軍,廣濟軍等三十九軍、監,所給之數,差而減焉,咸著有司之籍。外有給司馬芻秣,歲給春、冬服加、綿、錢、布,亦各有差。
祿粟自宰相至入內高品十八等
宰相,參知政事,樞密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樞密使、副使、知院事、同知院事,及宣徽使簽書樞密院事,節度觀察留後知樞密院事及充樞密副使、同知樞密院事,並帶宣微使簽書,檢校太保簽書,及三司使,中書、門下侍郎,尚書左、右丞,太尉,月各一百石。
樞密使帶使相,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已上及帶宣徽使,並前兩府除節度使,樞密使、副、知院事帶節度使,月各給二百石。
三公、三少,一百五十石。權三司使公事,七十石。權發遣使,三十五石。內客省使,二十五石。
節度使,一百五十石。管軍同。如皇族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已上,並散節度使及帶王爵者,並一百石。
留後後改承宣使,觀察、防禦使,一百石。管軍並兩省都知押班、諸衛大將軍、橫行遙領者同。惟皇族遙領防禦使七十石。
團練使,七十石。管軍並皇族及軍班除充者同。其餘正任並五十石。若皇族並兩省都知押班、諸衛大將軍、將軍、橫行遙領者同。
刺史,五十石。皇族並軍班除充者同。其餘正任並管軍三十石。兩省都知押班、通侍大夫遙領者二十五石。諸衛大將軍、將軍遙領者十石。橫行遙領者全分二十五石,減定十石。捧日、天武左右廂都指揮使,龍衛、神衛右廂都指揮使帶遙郡團練使五十石。殿前諸班直、都虞候、龍衛、神衛及諸軍都指揮使帶遙郡刺史二十五石。
凡一石給六斗,米麥各半。管軍支六分米,四分麥。
赤令,七石;丞,四石,京府司錄,五石。諸曹參軍,四石至三石,有二等。畿縣知縣六石至三石,有四等。主簿、尉米麥三石至二石,有二等。諸州錄事,五石至三石,有三等。司理、司法,四石至三石,有二等。司戶,三石、二石,有二等。諸縣令,五石至三石,有三等。惟河南洛陽縣令隨戶口支。
簿、尉,三石、二石,有二等。四京軍巡、判官,四石。軍、監判官,防、團推官,二石。司天監丞,四石。主簿,靈台郎,保章正,二石。已上並給米麥。
入內內侍省供奉官,四石。殿頭,高品,三石。高班,黃門,入內內品,管勾奉輦祗應,入輦祗應,二石。打牧祗應,一石五斗。已上並給粳米。
祗候殿頭,祗候高品,祗候高班內品,祗候內品,祗候小內品,貼祗候內品,入內內品,後苑內品,後苑散內品,三石。雲韶部內品,一石。已上並給丹糧。惟雲韶內品給細色。
內侍省供奉官,三石。殿頭,高品,高班,二石。黃門,一石五斗。已上並給粳米。
黃門內品在京人事,二石五斗。北班內品,前殿祗候內品,處處揀來並城北班、後苑、把門內品,掃灑院子及西京內品與北班內品,依舊在西京收管,西京內品,郢、唐、復州內品,二石。入內小黃門,一石。寄班小底,四石。已上並給月糧。惟入內小黃門給細色。
殿頭內侍,入內高班,一石。米麥各半。
熙寧四年,中書門下言:「天下選人奉薄,多少不一,不足以勸廉吏。欲月增米麥、料錢:縣令、錄事參軍三百七十六員,舊請米麥三石者,並增至四石。司理、司法、司戶、主簿、縣尉二千五百一十三員,舊請米麥兩石者,並增至三石。防、團軍事推官,軍、監判官一百七十二員,舊請米麥二石者,並增至三石。每月通增米麥三千七十餘石。」從之。
元隨傔人衣糧任宰相執政者有隨身,任使相至正任刺史已上者有隨身,余止傔人。
宰相,並文臣充樞密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及樞密使,七十人。宰相舊五十人衣糧,二十人日食,後加。
樞密使帶使相,侍中樞密使,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已上及帶宣微使,並前兩府除節度使及節度使移鎮,樞密使、副、知院事帶節度使,一百人。
參知政事,文臣充樞密副使、知院事、同知院事,及宣徽使不帶節度使簽書樞密院事,節度觀察留後知樞密院事並充樞密副使、同知樞密院事,並帶宣微使簽書樞密院事,三司使,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五十人。檢校太保簽書樞密院事,三十五人。權三司使,三十人。權發遣公事,十五人。副使、判官、判子司,五人。副使、判官權並權發遣同。
觀文殿大學士,二十人。觀文殿學士,資政殿大學士,十人。資政、端明、翰林侍讀侍講、龍圖、天章學士,樞密直學士,保和、宣和、延康殿學士,寶文、顯謨、微猷閣學士,七人。舊止給日食,政和月糧二石。
玉清昭應宮、景靈宮、會靈觀三副使,十人;判官,五人。
節度使,留後改承宣使,觀察使。五十人。管軍同。如皇族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已上,並散節度使帶王爵,及節度觀察留後帶郡王,並五十人。觀察使,二十人。兩省都知、押班帶諸司使領節度觀察留後,五十人。兩省都知、押班並橫行領觀察使,十五人。
防禦使,三十人。管軍同。皇族並遙領,並二十人。兩省都知、押班帶諸司使。並諸衛大將軍,及橫行遙領,並十五人。
團練使,三十人。管軍及軍班除充者同。其餘除授者,二十人。皇族充及帶領,十五人。兩省都知、押班帶諸司使,並橫行遙領者,十人。
刺史,二十人。軍班除充者同。其餘除授並管軍,十人。皇族充,十五人。兩省都知、押班帶諸司使,五人。橫行遙領全分者,五人。減定者不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