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黃龍負圖旗,建隆初創為大制。有架,旗力重,以百九十人維之,今用七十人。其君王萬歲、天下太平、日月、五星、北斗、招搖、青龍、朱雀、白虎、玄武等十旗,皆以十七人維之。其祥瑞旗八,紹興二十五年所制也。是歲,適當郊祀,而太廟生靈芝九莖,贛州進太平瑞木,道州連理木,遂寧府嘉禾,鎮江府瑞瓜,南安軍雙蓮花,嚴州兜率寺、信州玉山芝草,黎州甘露,禮部侍郎王珉等請繪之華旗,以紀盛美焉。
五牛旗,依方色,皆小輿上刻木為牛,背插旗。錯采為牛,旗竿上有小盤,盤衣及輿衣,亦並綉牛形。輿士各四人,服綉五色牛衣。自太祖時詔用之。神宗熙寧七年,太常寺言:「大駕鹵簿羊車,本前代宮中所乘;五牛旗,蓋古之五時副車也,以木牛載旗,用人輿之,失其本制,宜省去。」從之。
牙門旗,古者,天子出建大牙。今制,赤質,錯采為神人象,中道前後各一門,左右道五門,門二旗,蓋取周制「樹旗表門」及「天子五門」之制。
駕頭,一名寶床,正衙法坐也。香木為之,四足彖山,以龍捲之。坐面用藤織雲龍,四圍錯采,繪走龍形,微曲。上加緋羅綉褥,裹以緋羅綉帕。每車駕出幸,則使老內臣馬上擁之,為前驅焉。不設,則以朱匣韜之。
幡,本幟也,貌幡幡然。有告止、傳教、信幡,皆絳帛,錯采為字,上有朱綠小蓋,四角垂羅文佩,系龍頭竿上。其錯采字下,告止為雙鳳,傳教為雙白虎,信幡為雙龍。又有絳引幡,制頗同此,作五色間暈,無字,兩角垂佩。中興為六角蓋,垂珠佩,下有橫木板,作碾玉文。三幡,亦以錯采篆書「告止」、「傳教」、「信幡」。
幢,制如節而五層,韜以袋,綉四神,隨方色,朱漆柄。取《曲禮》「行前朱雀而後玄武,左青龍而右白虎」之義。王公所給幢,黑漆柄,紫綾袋。中興,用生色袋。
皂纛,本後魏纛頭之制。唐衛尉器用,纛居其一,蓋旄頭之遺象。制同旗,無文采,去釒首六腳。《後志》云:「今制,皂邊皂斿,斿為火焰之形。」金吾仗主之,每纛一人持,一人拓之。乘輿行,則陳于鹵簿,左右各六。
絳麾,如幢,止三層,紫羅囊蒙之。王公麾,以紫綾袋。
黃麾,古有黃、朱、纁三色,所以指麾也。漢鹵簿有前黃麾護駕御史。宋制,絳帛為之,如幡,錯采成「黃麾'字,下綉交龍;朱漆竿,金龍首,上垂朱綠小蓋。神宗元豐二年,詳定朝會禦殿儀注所言:
按《周禮》「木輅建大麾,以田」,鄭氏曰:「大麾不在九旗之中。以正色言之,則黑,夏後氏所建。」《禮記》曰:「有虞氏之旂,夏後氏緌。」鄭氏曰:「緌,謂注旄牛尾于杠首。所謂大麾,《書》曰‘王右秉白旄以麾’。」孔潁達曰:「虞世但注旄,夏世始加旒縿。」《西京雜記》,漢大駕有前黃麾。崔豹《古今注》:「麾,所以指麾,乘輿以黃,諸公以朱,刺史二千石以纁。」《開元禮義纂》曰:「唐太宗法夏後之前制,取中方之正色,故制大麾,色黃。」
今禮有黃麾,其制十二幅。《開寶通禮義纂》曰:「黃,中央之色。此仗最近車輅,故以應象,取其居中,導達四方,含光大也。」今鹵簿黃麾,以夏制言之,則狀不類旗;以漢制言之,則色又不黃。伏請制大麾一:注麾于竿首,則法夏後氏之制;其色正黃,則用漢制;以十二幅為旗,則取唐制;以一旒為之,則取今龍墀旗之制。當元會陳仗衛,建大黃麾一于當禦廂之前,以為表識。其當禦廂之後,則建黃麾幡二。
並上大黃麾、黃麾幡制度。神宗批曰:「黃麾制度,考詳前志,終是可疑。今鑿而為之,植于大庭中外共瞻之地,或為博聞多識者所譏。宜且闕之,更俟討求,黃麾幡仍舊。」
氅,本緝鳥毛為之。唐有六色、孔雀、大小鵝毛、鷄毛之制。《後志》云:「今制有青、緋、皂、白、黃五色,上有朱蓋,下垂帶,帶綉禽羽,末綴金鈴。青則綉以孔雀,五角蓋;緋則綉以鳳,六角蓋;皂則綉以鵝,六角蓋;白亦以鵝,四角蓋;黃則以鷄,四角蓋。每角綴垂佩,揭以朱竿,上如戟,加橫木龍首以系之。」
金節,隋制也。黑漆竿,上施圓盤,周綴紅絲拂八層,黃綉龍袋籠之。王公以下皆有節,制同金節,韜以碧油。
傘,古張帛避雨之制。今有方傘、大傘,皆赤質,紫表朱裡,四角銅螭首。六引內者,其制差小。哲宗元祐七年,太常寺言:《開元禮》大駕八角紫傘,王公已下四角青傘。今《鹵簿圖》但引紫傘,而無青傘之文。詔改用。紹興十三年將郊,詔傘、扇如舊制,拂扇等不以珠飾。
蓋,本黃帝時有雲氣為花FM之象,因而作也。宋有花蓋、導蓋,皆赤質,如傘而圓,瀝水繡花龍。又有曲蓋,差小,惟乘輿用之。人臣則親王或賜之,而以青繒綉瑞草焉。
睥睨,如華蓋而小。
扇筤,緋羅綉扇二,緋羅綉曲蓋一,並內臣馬上執之。駕頭在細仗前,扇筤在乘輿後。大駕、法駕、鸞駕,常出並用之。扇圓,徑四尺二寸,柄長八尺三寸,黃茸綉團龍,仍用金涂銅飾。扇有朱團及雉尾四等。朱團綉雲鳳或雜花,黑漆柄,金銅飾。雉尾皆方,綉雉尾之狀,有三等:大雉扇長五尺二寸,闊三尺七寸;中扇、小扇遞減二寸。下方上殺,以緋羅綉雉尾之狀,中有雙孔雀雜花,下施黑漆橫木長柄,以金涂銅飾。乘輿出入,必以前持鄣蔽。凡朔望朝賀、行冊禮,皇帝升禦坐,必合扇,坐定去扇,禮畢駕退,又索扇如初。蓋謂天子升降俯仰,眾人皆得見之,非肅穆之容,故必合扇以鄣焉。
罕、畢,象「畢、昴為天階」,故為前引,皆赤質,金銅飾,朱藤結網,金獸面。罕方,上有二螭首銜紅絲拂;畢圓,如扇。
香鐙,唐制也。朱漆案,緋繡花龍衣,上設金涂香爐、燭台。長竿二,輿士八人。金涂銀火鐐、香匙副之。
大角,黑漆畫龍,紫綉龍袋。
長鳴、次鳴、大小橫吹,五色衣幡,緋掌畫交龍。《樂令》,三品已上,緋掌畫蹲豹。
犦槊。犦,擊聲也。一雲象犦牛,善鬥,字從牛。唐金吾將軍執之。宋制,如節有袋,上加碧油。常置朝堂,車駕鹵簿出,則八枚前導;又四枚夾大將軍者,名衛司犦槊。
槊,長矛也。木刃,黑質,畫雲氣。又有細槊,制同而差小。
戟,有枝兵也。木為刃,赤質,畫雲氣,上垂交龍掌、五色帶,帶末綴銅鈴。又鈒戟,無掌,而有小橫木;鈒,插也,制本插車旁。又小戟與鈒戟同。
殳、叉,戟之類。殳,無刃而短,黑飾兩末。叉,青飾兩末,並中白,畫雲氣,各綴朱絲拂。
槍,槊也。唐羽林所執,制同槊而鐵刃,上綴朱絲拂。
儀鍠,鉞屬也,秦、漢有之。唐用為儀仗,刻木如斧,涂以青,柄以黃,上綴小錦幡、五色帶。
班劍,本漢朝服帶劍。晉以木代之,亦曰「象劍」,取裝飾斑斕之義。鞘以黃質,紫斑文,金銅飾,紫絲縧帉錔。
禦刀,晉、宋以來有之。黑鞘,金花銀飾,靶軛,紫絲縧帉錔。又儀刀,制同此,悉以銀飾,王公亦給之。
刀盾。刀,本容刀也;盾,旁排也。一人分持。刀以木為之,無鞘,有環,紫絲縧帉錔。盾,赤質,畫異獸。又朱藤絡盾,制悉同,唯綠藤綠質,皆持執之。
幰弩,漢京尹、司隷前驅,持弓以射窺者。宋制,每弩加箭二,有義,畫雲氣,仗內弩皆同。
弓箭,每弓加箭二,有義,同幰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