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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 374 / 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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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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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欽聖憲肅皇后向氏,建中靖國元年正月十三日崩。二月,太常寺言:「大行皇太后山陵一行法物,宜依元豐二年慈聖光獻皇后故事。皇堂之制,下深六十九尺,面方二丈五尺,石地穴深一丈,明高二丈一尺。鵲台二,各高四丈一尺。乳台二,各高二丈七尺。神牆高一丈三尺。」五月六日,葬永裕陵。二十六日,祔于神宗廟室。

先是,元祐四年,美人陳氏薨,贈充儀,又贈貴儀。徽宗入繼大統,詔有司議追崇之典,上尊謚曰欽慈皇后,祔葬永裕陵,與欽聖同祔神宗室。崇寧元年二月,聖瑞皇太妃朱氏薨,制追尊為皇太后,遂上尊謚曰欽成皇后,五月祔葬永裕陵,祔神主于神宗室,皆備禮如故事。


  

哲宗皇后劉氏,政和三年二月九日崩。詔:「崇恩太后合行禮儀,可依欽成皇后及開寶皇后故事,參酌裁定。」閏四月,上謚曰昭懷皇后。五月,葬永泰陵,祔神主于哲宗廟室。

徽宗皇后王氏,大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崩。尚書省言:「章穆皇后故事,真宗服七日。」從之。十月,太史局言:「大行皇后園陵斬草用十月二十四日斥,土用十一月十三日,葬用十二月二十七日。諸宗室合祔葬者,並依大行皇后月日時刻。」十一月,宰臣蔡京等請上謚曰靖和皇后。十二月,奉安梓宮于永裕陵之下宮,神主祔別廟。四年十二月,改謚曰惠恭。其後,高宗復改曰顯恭。

哲宗昭慈聖獻皇后孟氏,紹興元年四月崩。詔以繼體之重,當承重服。以遺誥擇近地權殯,俟息兵歸葬園陵。梓取周身,勿拘舊制,以為他日遷奉之便。六月,殯于會稽上亭鄉。欑宮方百步,下宮深一丈五尺,明器止用鉛錫。置都監、巡檢各一員,衛卒百人。生日忌辰、旦望節序,排辦如天章閣儀。虞主還州,行祔廟禮。

徽宗顯仁皇后韋氏,紹興二十九年崩,祔于永祐陵欑宮。

高宗憲聖慈烈皇后吳氏,慶元三年崩。時光宗以太上皇承重,寧宗降服齊衰期。四年三月甲子,權欑于永思陵。

孝宗成肅皇后夏氏,開禧三年崩,殯于永阜陵正北。吏部尚書陸峻言:「伏睹列聖在禦,間有諸後上仙,緣無山陵可祔,是致別葬。若上仙在山陵已卜之後,無有不從葬者。其他諸後,葬在山陵之前,神靈既安,並不遷祔。惟元德、章懿二後,方其葬時,名位未正,續行追冊。其成穆皇后,孝宗登極即行追冊,改殯所為欑宮,典禮已備,與元德、章懿事體不同,所以更不遷祔。竊稽前件典禮,祇緣喪有前後,勢所當然,其于禮意,卻無隆殺。今來從葬阜陵,為合典故。」從之。

寧宗恭聖仁烈皇后楊氏,紹定五年十二月崩,祔葬茂陵。

濮安懿王園廟。治平三年,詔置園令一人,以大使臣為之。募兵二百人,以奉園為額。置柏子戶五十人。廟三間二廈,神門屋二所,及齋院、神廚、靈星門。其告祭濮安懿王及諸神祝文,並本宮教授撰。河南府給香幣、酒脯、禮物。太祝、奉禮則命永安縣尉、主簿攝,如闕官,以本府曹官。凡祭告及四仲饗,並依此制。奉安神主三獻,命西京差判官一員亞獻,朝臣一員終獻,攝。知園令出納神主。廟制用一品,夫人任氏墳域亦稱為園。

元豐詔曰:「濮安懿王,先帝斟酌典禮,即園立廟,詔王子孫歲時奉祀,義協恩稱,後世無得議焉。今三夫人名位或未正,塋域或異處,有司置而不講,曷足以彰明先帝甚盛之德,仰承在天之志乎?三夫人可並稱曰‘王夫人’,命主司擇歲月遷祔濮園,俾其子孫以時奉主與王合食,而致孝思焉。」禮官奏請,王夫人遷葬給鹵簿全仗,用鼓吹,至國門外減半。喪行與四時告享,並令嗣濮王主之。

南渡後,主奉祠事,以嗣濮王為之;園令一員,以宗室為之;祠堂主管兼園廟香火官一員,以武臣為之。紹興二年九月,詔每歲給降福建度牒一十道,充祠堂仲饗、忌祭。五年二月,嗣濮王仲湜言:「被旨迎奉濮安懿王神主至行在,今已至紹興府,欲權就本處奉安。」從之。先是,神主、神貌在廬州,嗣濮王士從乞奉遷于穩便州郡安奉故也。

十三年五月,知大宗正事、權主奉濮安懿王祠堂土夽言:「濮安懿王神貌、神主權于紹興府光孝寺,仲享薦祭,其獻官、牲牢、禮料並多簡略。乞令有司討論舊制。」行下禮部、太常寺令參酌,欲令土夽攝初獻,仍差士夽子或從子二人攝亞、終獻。其合用牲牢,羊、豕各一;籩、豆各十,設禮料。初獻合服八旒冕,亞獻、終獻合服四旒冕,奉禮郎、太祝、太官令服無旒冕,並以舊制從事。從之。二十六年二月,嗣濮王士俴言:「濮安懿王祠堂,外無門牖,內闕龕帳,別無供具,望下紹興府置造修奉。」淳熙五年四月詔:「濮安懿王祠堂園廟,自今實及三年,令本堂牒紹興府檢計修葺。」從嗣濮王士輵請也。

秀安僖王園廟。紹熙元年三月,詔秀王襲封等典禮。禮部、太堂寺乞依濮安懿王典禮,避秀安僖王名一字。詔恭依,仍置園廟。四月,詔:「皇伯滎陽郡王伯圭除太保,依前安德軍節度使,充萬壽觀使,嗣秀王,以奉王祀。」


  

六月,禮部、太常寺言:「濮安懿王園廟制度,廟堂、神門宜並用獸。所安木主石塪,于室中西壁三分之一近南去地四尺開坎室,以石為之,其中可容神主趺匱。今來秀安僖王及夫人神主,欲乞並依上件典禮。四仲饗廟,三獻官並奉禮郎等,系嗣秀王充初獻,本位侄男攝亞、終獻,其奉禮郎等,乞湖州差官充攝。行禮合用牲羊、豕,湖州排辦;祭器、祭服,工部下文思院製造。每遇仲饗,本府前期牒報湖州排辦。所有行禮儀注,乞從太堂寺參照濮安懿王儀注修定。」並從之。其園廟差禦帶霍漢臣同湖州通判一員相度聞奏。八月,霍漢臣暨通判湖州朱僎言奉詔相度園廟,以圖來上。十月,詔委通判一員,提督修造祠堂,如法修蓋。

十一月,禮工部、太常寺言:「濮安懿王園廟三間二廈、神門屋二坐、齋院、神廚、靈星門,欲令湖州照應建造。」從之。三年正月一收,嗣秀王伯圭奏:「建造秀安僖王園廟,近已畢工,所有修制神主儀式,令所司檢照典故修制,委官題寫。」詔差權禮部尚書李巘題寫。二月,伯圭又奏:「秀安僖王祠堂園廟,乞從濮安懿王例,每三年一次,從本所移牒所屬州府檢計修造。」從之。

莊文太子喪禮。乾道三年七月九日,皇太子薨。設素幄于太子宮正廳之東。皇帝自內常服至幄,俟時至,易服皂幞頭、白羅衫、黑銀帶、絲鞋,就幄發哀。是日,皇后服素詣宮,隨時發哀,如宮中之禮。合赴陪位官並常服、吉帶入麗正門,詣宮幕次,俟時至,常服、黑帶立班。俟發哀畢,易吉服,退。

自發哀至釋服日,皇帝不視事,權禁行在音樂,仍命諸寺院聲鐘。其小斂、大斂合祭告,以本宮主管春坊官一員行禮;其餘祭告,以諸司官行禮。差護喪葬事一員,左藏庫出錢二萬貫、銀五千兩、絹五千匹。

成服日,皇帝服期,次粗布幞頭、衤蘭衫、腰絰、絹襯衫、白羅鞋。六宮人不從服。皇太子妃及本宮人並斬衰三年。文武百官成服一日而除。其文武合赴官及御史台、閣門、太常寺引班祗應人並服布幞頭、衤蘭衫,腰繫布帶。本宮官僚並服齊衰三日服,臨七日而除,釋衰服後藏其服,至葬日服,葬畢而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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