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以會朔為正,氣序以鬥建為中,是故氣進而盈分存焉。置中節兩氣之策,以一月之全策三十減之,每至中氣,即一萬七千四十、秒十二,是為中盈分。朔退而虛分列焉,置一月之全策三十,以朔策及余減之,余一萬八千三百七,是為朔虛分。綜中盈、朔虛分,而閏余章焉。閏余三萬五千三百四十五、秒一十三。
從消息而自致,以盈虛名焉。
紀法:六十。《易·乾》象之爻九,《坤》象之爻六,《震》、《坎》、《艮》象之爻皆七,《巽》、《離》、《兌》象之爻皆八。綜八卦之數凡六十,又六旬之數也。紀者,終也,數終八卦,故以紀名焉。
天正冬至:大庾五十七,小余一萬七千。先測立冬晷景,次取測立春晷景,取近者通計,半之,為距至泛日;乃以晷數相減,餘者以法乘之,滿其日晷差而一,為差刻;乃以差刻求冬至,視其前晷多則為減,少則為加,求夏至者反之。
加減距至泛日,為定日;仍加半日之刻,命從前距日辰,算外,即二至加時日辰及刻分所在。如此推求,則加時與日晷相協。今須積歲四百一年,治平元年甲辰歲,氣積年也。
則冬至大、小余與今適會。
天正經朔:大庾三十四,小余三萬一千。閏余八十八萬三千九百九十。
此乃檢括日月交食加時早晚而定之,損益在夜半後,得戊戌之日,以方程約而齊之。今須積歲七十一萬一千七百六十一,治平元年甲辰歲,朔積年也。
則經朔大、小余與今有之數,偕閏余而相會。
日度歲差:八萬四百四十七。《書》舉正南之星以正四方,蓋先王以明時授人,奉天育物。然先儒所述,互有同異。虞喜云:「堯時冬至日短星昴,今二千七百餘年,乃東壁中,則知每歲漸差之所至。」又何承天云:「《堯典》:‘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虛,以正仲秋。’今以中星校之,所差二十七八度,即堯時冬至,日在須女十度。」故祖沖之修《大明歷》,始立歲差,率四十五年九月卻一度。虞鄺、劉孝孫等因之,各有增損,以創新法。若從虞喜之驗,昴中則五十餘年日退一度;若依承天之驗,火中又不及百年日退一度。後《皇極》綜兩歷之率而要取其中,故七十五年而退一度,此乃通其意未盡其微。今則別調新率,改立歲差,大率七十七年七月,日退一度,上元命于虛九,可以上覆往古,下逮于今。自帝堯以來,循環考驗,新曆歲差,皆得其中,最為親近。
周天分:二十二億七千九百二十萬四百四十七。本齊日月之行,會合朔而得之。在調日法。
使上考仲康房、宿之交,下驗姜岌月食之沖,三十年間,若應準繩,則新曆周天,有自然冥符之數,最為密近。
日躔盈縮定差:張冑玄名損益率曰盈縮數,劉孝孫以盈縮數為朏朒積,《皇極》有陟降率、遲疾數,《麟德》曰先後、盈縮數,《大衍》曰損益、朏朒積,《崇天》曰損益、盈縮積。所謂古歷平朔之日,而月或朝覿東方,夕見西方,則史官謂之朏朒。今以日行之所盈縮、月行之所遲疾,皆損益之,或進退其日,以為定朔,則舒亟之度,乃勢數使然,非失政之致也。新曆以七千一為盈縮之極,其數與月離相錯,而損益、盈縮為名,則文約而義見。
升降分:《皇極》躔衰有陟降率,《麟德》以日景差、陟降率、日晷景消息為之,義通軌漏。夫南至之後,日行漸升,去極近,故晷短而萬物皆盛;北至之後,日行漸降,去極遠,故晷長而萬物浸衰。自《大衍》以下,皆從《麟德》。今歷消息日行之升降,積而為盈縮焉。
赤道宿:漢百二年議造歷,乃定東西,立晷儀,下漏刻,以追二十八宿相距于四方,赤道宿度,則其法也。其赤道,鬥二十六度及分,牛八度,女十二度,虛十度,危十七度,室十六度,壁九度,奎十六度,婁十二度,胃十四度,昴十一度,畢十六度,觜二度,參九度,井三十三度,鬼四度,柳十五度,星七度,張十八度,翼十八度,軫十七度,角十二度,亢九度,氐十五度,房五度,心五度,尾十八度,箕十一度,自後相承用之。至唐初,李淳風造渾儀,亦無所改。開元中,浮屠一行作《大衍歷》,詔梁令瓚作黃道游儀,測知畢、觜、參及輿鬼四宿赤道宿度,與舊不同。畢十七度,觜一度,參十度,鬼三度。
自一行之後,因相沿襲,下更五代,無所增損。至仁宗皇祐初,始有詔造黃道渾儀,鑄銅為之。自後測驗赤道宿度,又一十四宿與一行所測不同。鬥二十五度,牛七度,女十一度,危十六度,室十七度,胃十五度,畢十八度,井三十四度,鬼二度,柳十四度,氐十六度,心六度,尾十九度,箕十度。
蓋古今之人,以八尺圓器,欲以盡天體,決知其難矣。又況圖本所指距星,傳習有差,故今赤道宿度與古不同。自漢太初後至唐開元治歷之初,凡八百年間,悉無更易。今雖測驗與舊不同,亦歲月未久。新曆兩備其數,如淳風從舊之意。
月度轉分:《洪範傳》曰:「晦而月見西方謂之朏。月未合朔,在日後;今在日前,太疾也。朏者,人君舒緩、臣下驕盈專權之象。朔而月見東方謂之側匿。合朔則月與日合,今在日後,太遲也。側匿者,人君嚴急、臣下危殆恐懼之象。」盈則進,縮則退,躔離九道,周合三旬,考其變行,自有常數。《傳》稱,人君有舒疾之變,未達月有遲速之常也。後漢劉洪粗通其旨。爾後治歷者多循舊法,皆考遲疾之分,增損平會之朔,得月後定追及日之際而生定朔焉。至于加時早晚,或速或遲,皆由轉分強弱所致。舊曆課轉分,以九分之五為強率,一百一分之五十六為弱率,乃于強弱之際而求秒焉。新曆轉分二百九十八億八千二百二十四萬二千二百五十一,以一百萬平之,得二十七日五十五萬四千六百二十六,最得中平之數。舊曆置日餘而求朏朒之數,衰次不倫。今從其度而遲疾有漸,月之課驗,稍符天度。
轉度母:轉法、會周附。
本以朔分並周天,是為會周。一朔之月常度也,名周本母。
去其朔差為轉終,朔差乃終外之數也。
各以等數約之,即得實用之數。乃以等數約本母為轉度母,齊數也。
又以等數約月分為轉法,亦名轉日法也。
以轉法約轉終,得轉日及余。本歷創立此數,皆古歷所未有。約得八千一百一十二萬為轉度母,二百九十八億八千二百二十四萬二千二百五十一為轉終分,三百二十億二千五百一十二萬九千二百五十一為會周,一十億八千四百四十七萬三千為轉法,二十一億四千二百八十八萬七千為朔差。
月離遲疾定差:《皇極》有加減限、朏朒積,《麟德》曰增減率、遲疾積,《大衍》曰損益率、朏朒積,《崇天》亦曰損益率、朏朒積。所謂日不及平行則損之,過平行則益之,從陽之義也;月不及平行則益之,過平行則損之,禦陰之道也。陰陽相錯而以損益、遲疾為名。新曆以一萬四千八百一十九為遲疾之極,而得五度八分,其數與躔相錯,可以知合食加時之早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