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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萬能的吸引力法則讓每一個人都覺得--也相信--他永遠不會缺乏擁有好的事物,讓他相信他已經在成功的道路上了。物理學家發現,所有被稱為物質的東西都是不可摧毀的。它可能改變了存在的形式,它可能被減小到肉眼不可見--但是,它仍然是存在的。每一噸可燃物被火焰點燃,它燃燒過後,整個地球的重量仍跟燃燒之前一樣,這就證明沒有什麼是可以被徹底毀滅的。物質的存在形式改變了,可是它們仍以其他的形式繼續存在。這一事實本身就是「物質永恒且不可毀滅」的明證。如果上噸重的物質在燃燒之後就擴散到大氣中去,變成了不可見的物質,那麼我們知道,同樣的道理,那些不可見的物質也會以某種方式變為可見的。大型硝酸鹽制造工廠可以為這個道理提供論據。通過通電顫動的方式將大氣中的氮濃縮並結晶,然後將它們儲存起來,以待那些「具有創造性的頭腦」--即人類的利用。他們用這些氮肥來耕種土地,並生產出食物供我們享用。
16.那些能夠向知識的更深、更廣處--比如跟電學有關的法則,或者其他超凡力量的領域--思考的人們將會成為發明家和發現者,他們的名字將被載入名人紀念館中。這些人一定沒有恐懼。他們在各種嘲笑和挖苦中仍然不為所動、堅定不移;他們信念堅定,只把精神集中在自己心中的偉大目標上。他們不斷向前,無論周圍的人對他們持怎樣的看法,或者怎樣評論他們。這就是主動性。這種主動性能使夢想變為現實。那些相信事物是可能的人們,那麼事物對他們就是可能的。有這種信念的人就已經走在成為主宰者的路上了。靈動之光閃耀在他的路上,引導他的每一步,使他免於各種缺陷和絆腳石的困擾,並引領他達到巨大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