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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 - 226 / 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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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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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上牧監:監各一人,從五品下;副監各二人,正六品下;丞各二人,正八品上;主簿各一人,正九品下。中牧監:監,正六品下;副監,從六品下;丞,從八品上;主簿,從九品上。下牧監:監,從六品下;副監,正七品下;丞,正九品上;主簿,從九品下。中牧監副監、丞,減上牧監一員。南使、西使,丞各三人,從七品下;錄事各一人,從九品下。北使、鹽州使,丞各二人,從七品下。掌群牧孳課。凡馬五千為上監,三千為中監,不及為下監。馬牛之群,有牧長,有尉。馬之駑、良,皆著籍,良馬稱左,駑馬稱右。每歲孟秋,群牧使以諸監之籍合為一,以仲秋上于寺,送細馬,則有牽夫、識馬小兒、獸醫等。凡馬游牝以三月,駒犢在牧者,三歲別群。孳生過分有賞,死耗亦以率除之。歲終監牧使巡按,以功過相除為考課。上牧監,有錄事各一人,府各三人,史各六人,典事各八人,掌固各四人。中牧監,減府一人,史、典事各減三人。下牧監,典事、掌固減二人。南使、西使,錄事、史各一人,府各五人,史各九人;北使、鹽州使,錄事以下員數及品,如南使。麟德中,置八使,分總監坊。秦、蘭、原、渭四州及河曲之地。凡監四十有八:南使有監十五,西使有監十六,北使有監七,鹽州使有監八,嵐州使有監二。自京師西屬隴右,有七馬坊,置隴右三使領之。又有沙苑、樓煩、天馬監。沙苑監掌畜隴右諸牧牛羊,給宴祭及尚食所用,每歲與典牧署供焉。自監以下,品數如下牧監。至開元二十三年,廢監。

△東宮九牧監


  

丞二人,正八品上;錄事一人,從九品下。掌牧養馬牛,以供皇太子之用。有錄事史各一人,府三人,史六人。初,監有監、副監、丞、主簿、錄事各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四人,掌固二人。自監以下,品同下牧監。又有馬牧使,有丞以下官。

○大理寺

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從五品下。掌折獄、詳刑。凡罪抵流、死,皆上刑部,覆于中書、門下。系者五日一慮。

龍朔二年,改曰詳刑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刑寺;中宗時廢獄丞。有府二十八人,史五十六人,司直史十二人,評事史二十四人,獄史六人,亭長四人,掌固十八人,問事百人。

正二人,從五品下。掌議獄,正科條。凡丞斷罪不當,則以法正之。五品以上論者,蒞決。巡幸則留總持寺事。

丞六人,從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輕重。徒以上囚,則呼與家屬告罪,問其服否。

主簿二人,從七品上。掌印,省署鈔目,句檢稽失。凡官吏抵罪及雪免,皆立簿。私罪贖銅一斤,公罪二斤,皆為一負;十負為一殿。每歲吏部、兵部牒覆選人殿負,錄報焉。

獄丞二人,從九品下。掌率獄史,知囚徒。貴賤、男女異獄。五品以上月一沐,暑則置漿。禁紙筆、金刃、錢物、杵梃入者。囚病,給醫藥,重者脫械鎖,家人入侍。

司直六人,從六品上;評事八人,從八品下。掌出使推按。凡承製推訊長史,當停務禁錮者,請魚書以往。錄事二人。

○鴻臚寺

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上;丞二人,從六品上。掌賓客及凶儀之事。領典客、司儀二署。凡四夷君長,以蕃望高下為簿,朝見辨其等位,第三等居武官三品之下,第四等居五品之下,第五等居六品之下,有官者居本班。御史察食料。二王後、夷狄君長襲官爵者,辨嫡庶。諸蕃封命,則受冊而往。海外諸蕃朝賀進貢使有下從,留其半于境;繇海路朝者,廣州擇首領一人、左右二人入朝;所獻之物,先上其數于鴻臚。凡客還,鴻臚籍衣賫賜物多少以報主客,給過所。蕃客奏事,具至日月及所奏之宜,方別為狀,月一奏,為簿,以副藏鴻臚。獻馬,則殿中、太仆寺涖閲,良者入殿中,駑病入太仆。獻藥者,鴻臚寺驗覆,少府監定價之高下。鷹、鶻、狗、豹無估,則鴻臚定所報輕重。凡獻物,皆客執以見,駝馬則陳于朝堂,不足進者州縣留之。皇帝、皇太子為五服親及大臣發哀臨弔,則卿贊相。大臣一品葬,以卿護;二品,以少卿;三品,以丞。皆司儀示以禮制。主簿一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龍朔二年,改鴻臚寺曰同文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賓寺。有府五人,史十人,亭長四人,掌固六人。

△典客署

令一人,從七品下;丞三人,從八品下。掌二王後介公、酅公之版籍及四夷歸化在籓者,朝貢、宴享、送迎皆預焉。酋渠首領朝見者,給稟食;病,則遣醫給湯藥;喪,則給以所須;還蕃賜物,則佐其受領,教拜謝之節。有典客十三人,府四人,史八人,掌固二人。

掌客十五人,正九品上。掌送迎蕃客,顓蒞館舍。

△司儀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凶禮喪葬之具。京官職事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祖父母、父母喪,職事散官五品以上、都督、刺史卒於京師,及五品死王事者,將葬,祭以少牢,率齋郎執俎豆以往。三品以上贈以束帛,黑一、纁二,一品加乘馬;既引,遣使贈於郭門之外,皆有束帛,一品加璧。五品以上葬,給營墓夫。有司儀六人,府二人,史四人,掌設十八人,齋郎三十人,掌固四人,幕士六十人。


  
○司農寺

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上。掌倉儲委積之事。總上林、太倉、鈎盾、霢官四署及諸倉、司竹、諸湯、宮苑、鹽池、諸屯等監。凡京都百司官吏祿稟、朝會、蔡祀所須,皆供焉。藉田,則進耒耜。

丞六人,從六品上。總判寺事。凡租及藁秸至京都者,閲而納焉。官戶奴婢有技能者配諸司,婦人入掖庭,以類相偶,行宮監牧及賜王公、公主皆取之。凡孳生鷄彘,以戶奴婢課養。俘口則配輕使,始至給稟食。主簿二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龍朔二年,改司農寺曰司稼寺。有府三十八人,史七十六人,計史三人,亭長九人,掌固七人。

△上林署

令二人,從七品下;丞四人,從八品下。掌苑囿園池。植果蔬,以供朝會、祭祀及尚食諸司常料。季冬,藏冰千段,先立春三日納之冰井,以黑牡、秬黍祭司寒,仲春啟冰亦如之。監事十人。有府七人,史十四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五人。

△太倉署

令三人,從七品下;丞五人,從八品下;監事八人。掌廩藏之事。有府十人,史二十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八人。

△鈎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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