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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 14 /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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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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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遷侍御史,奉使嶺外,按交州刺史李道彥等申叩冤系三千餘人。累轉黃門侍郎,加銀青光祿大夫。儉薄寡慾,不治第宅,服用簡素,寬于待物。嘗欲弔喪,令家童自歸家取白衫,家僮誤將余衣,懼未敢進。臨察知之,使召謂曰:「今日氣逆,不宜哀泣,向取白衫,且止之也。」又嘗令人煮藥,失制。潛知其故,謂曰:「陰暗不宜服藥,宜即棄之。」竟不揚言其過,其寬恕如此。

高宗即位,檢校吏部侍郎。其年,遷大理卿。高宗嘗問臨在獄繫囚之數,臨對詔稱旨。帝喜曰:「朕昔在東宮,卿已事朕,朕承大位,卿又居近職,以疇昔相委,故授卿此任。然為國之要,在於刑法,法急則人殘,法寬則失罪,務令折中,稱朕意焉。」高宗又嘗親錄死囚,前卿所斷者號叫稱冤,臨所入者獨無言。帝怪問狀,囚曰:「罪實自犯,唐卿所斷,既非冤濫,所以絶意耳。」帝嘆息良久曰:「為獄者不當如此耶!」


  

永徽元年,為御史大夫。明年,華州刺史蕭齡之以前任廣州都督臓事發,制付群官集議。及議奏,帝怒,令于朝堂處置。臨奏曰:

臣聞國家大典,在於賞刑,古先聖王,惟刑是釁。《虞書》曰:「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弗辜,寧失弗經。」《周禮》:「刑平國用中典,刑亂國用重典。」天下太平,應用堯、舜之典。比來有司多行重法,敘勛必須刻削,論罪務從重科,非是憎惡前人,止欲自為身計。今議蕭齡之事,有輕有重,重者流死,輕者請除名。以齡之受委大籓,臓罪狼籍,原情取事,死有餘辜。然既遣詳議,終須近法。竊惟議事群官,未盡識議刑本意。律有八議,並依《周禮》舊文,矜其異於眾臣,所以特製議法。禮:王族刑于隱者,所以議親;刑不上大夫,所以議貴。知重其親貴,議欲緩刑,非為嫉其賢能,謀致深法。今既許議,而加重刑,是與堯、舜相反,不可為萬代法。

高宗從其奏,齡之竟得流于嶺外。

尋遷刑部尚書,加金紫光祿大夫,復歷兵部、度支、吏部三尚書。顯慶四年,坐事,貶為潮州刺史。卒官,年六十。所撰《冥報記》二卷,大行于世。

兄皎,武德初為秦府記室,從太宗征討,專掌書檄,深見親待。貞觀中,累轉吏部侍郎。先是,選集無限,隨到補職,時漸太平,選人稍眾,皎始請以冬初一時大集,終季春而畢,至今行之。歷遷益州長史。卒,贈太常卿。

子之奇,調露中為給事中,坐嘗為章懷太子僚屬徙邊。文明元年,起為括蒼令,與徐敬業作亂伏誅。

臨孫紹,博學,善《三禮》。神龍中為太常博士。景龍二年,韋庶人上言:「自妃、主及命婦、宮官,葬日請給鼓吹。」中宗特製許之。紹上疏諫曰:「竊聞鼓吹之樂,本為軍容。昔黃帝涿鹿有功,以為警衛。故鼓曲有《靈夔吼》、《雕鶚爭》、《石墜崖》、《壯士怒》之類,自昔功臣備禮,適得用之。丈夫有四方之功,以恩加寵錫。假如郊天祀地,誠是重儀,惟有宮懸,本無案據。故知軍樂所備,尚不洽于神祇;鉦鼓之音,豈能接于閨閫。準式,公主、王妃已下葬禮,惟有團扇、方扇、彩帷、錦鄣之色。加之鼓吹,歷代未聞。又準令,五品官婚葬,元無鼓吹,惟京官五品,得借四品鼓吹為儀。令特給五品以上母妻,五品官則不當給限,便是班秩本因夫子,儀飾乃復過之。事非倫次,難為定製,參詳義理,不可常行。請停前敕,各依常典。」疏奏不納。

紹尋遷左台侍御史,兼太常博士。中宗將親拜南郊,國子祭酒祝欽明等希旨皇后為亞獻,紹與博士蔣欽緒固爭以為不可。又則天父母二陵各置守戶五百人,武三思及子崇訓墓各置守戶六十人。以武氏外戚乃與昭陵禮同,三思等復逾親王之制,又上疏切諫。當時雖皆不從,深為議者所美。睿宗即位,又數陳時政損益,累轉給事中,仍知禮儀事。

先天二年冬,今上講武于驪山,紹以修儀注不合旨,坐斬。時今上既怒講武失儀,坐紹于纛下,右金吾將軍李邈遽請宣敕,遂斬之。時人既痛惜紹,而深咎于邈。尋有敕罷邈官,遂擯廢終其身。


  
張文瓘,貝州武城人。大業末徙家魏州之昌樂。瓘幼孤,事母兄以孝友聞。貞觀初,舉明經,補并州參軍。時英國公李勣為長史,深禮之。累遷水部員外郎。時兄文琮為戶部侍郎,舊制兄弟不許並居台閣,遂出為雲陽令。龍朔年,累授東西台舍人、參知政事。尋遷東台侍郎、同東西台三品,兼知左史事。

時初造蓬萊、上陽、合璧等宮,又征討四夷,廄馬有萬匹,倉庫漸虛。文瓘因進諫曰:「人力不可不惜,百姓不可不養,養之逸則富以康,使之勞則怨以叛。秦皇、漢武,廣事四夷,多造宮室,使士崩瓦解,戶口減半。臣聞制化于未亂,保邦于未危,人罔常懷,懷于有仁。陛下不制於未亂之前,安能救于既危之後?百姓不堪其弊,必構禍難,殷鑒不遠,近在隋朝。臣願稍安撫之,無使生怨。」上深納其言,於是節減廄馬數千匹,賜文瓘繒錦百段。

咸亨三年,官名複舊,改授黃門侍郎,兼太子左庶子。俄遷大理卿,依舊知政事。文瓘至官旬日,決遣疑事四百餘條,無不允當,自是人有抵罪者,皆無怨言。文瓘常有疾,繫囚相與齋禱,願其視事。當時咸稱其執法平恕,以比戴冑。上元二年,拜侍中,兼太子賓客。大理諸囚聞文瓘改官,一時慟哭,其感人心如此。

文瓘性嚴正,諸司奏議,多所糾駁,高宗甚委之。或時臥疾在家,朝廷每有大事,上必問諸宰臣曰:「與文瓘議未?」奏雲未者,則遣共籌之。奏雲已議者,皆報可從之。其後,新羅外叛,高宗將發兵討除。時文瓘疾病在家,乃輿疾請見,奏曰:「比為吐蕃犯邊,兵屯寇境,新羅雖未即順,師不內侵。若東西俱事征討,臣恐百姓不堪其弊。請息兵修德以安百姓。」高宗從之。儀鳳二年卒,年七十三,贈幽州都督,謚曰懿。以其經事孝敬皇帝,特敕陪葬恭陵。四子:潛、沛、洽、涉。中宗時,潛官至魏州刺史,沛同州刺史,洽衛尉卿,涉殿中監。父子兄弟五人皆至三品官,時人謂之「萬石張家」。及韋溫等被誅之際,涉為亂兵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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