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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上 - 279 / 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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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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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宮城,在都城之西北隅。城東西四里一百八十步,南北二里一十五步。宮城有隔城四重。正門曰應天,正殿曰明堂。明堂之西有武成殿,即正衙聽政之所也。宮內別殿、台、館三十五所。上陽宮,在宮城之西南隅。南臨洛水,西拒谷水,東即宮城,北連禁苑。宮內正門正殿皆東向,正門曰提象,正殿曰觀風。其內別殿、亭、觀九所。上陽之西,隔谷水有西上陽宮,虹梁跨谷,行幸往來。皆高宗龍朔後置。禁苑,在都城之西。東抵宮城,西臨九曲,北背邙阜,南距飛仙。苑城東面十七里,南面三十九里,西面五十里,北面二十里。苑內離宮、亭、觀一十四所。

河南府 隋河南郡。武德四年,討平王世充,置洛州總管府,領洛、鄭、熊、谷、嵩、管、伊、汝、魯九州。洛州領河南、洛陽、偃師、鞏、陽城、緱氏、嵩陽、陸渾、伊闕等九縣。其年十一月,罷總管府,置陝東道大行台。九年,罷行台,置洛州都督府,領洛、懷、鄭、汝等四州,權于府置尚書省。貞觀元年,割谷州之新安來屬。七年,又割谷州之壽安來屬。八年,移治所于河南縣之宣范坊。十八年,廢都督府,省緱氏、嵩陽二縣。顯慶二年,置東都,官員準雍州。是年,廢谷州,以福昌、長水、永寧、澠池等四縣,懷州之河陽、濟源、溫、王屋,鄭州之汜水來屬。龍朔二年,又以許州之陽翟,鄭州之密縣,絳州之垣縣來屬。乾封元年,以垣縣隷絳州。咸亨四年,又置柏崖、大基二縣。其年,省柏崖縣。上元元年,復置緱氏縣。永淳元年,復置嵩陽縣。光宅元年,改東都為神都。垂拱四年,置永昌縣。載初元年,置武臨縣。天授元年,置武泰縣,尋廢。仍改鄭州之滎陽、武泰來屬。三年,置來廷縣。神龍元年,改神都復為東都;廢永昌、來廷三縣;改武泰、滎陽還鄭州。先天元年,置伊闕縣。開元元年,改洛州為河南府。二十二年,置河陰縣。天寶元年,改東都為東京也。天寶,領縣二十六,戶十九萬四千七百四十六,口一百一十八萬三千九十三。在西京之東八百五十里。


  

河南 隋舊。武德四年,權治司隷台。貞觀元年,移治所于大理寺。貞觀二年,徙理金墉城。六年,移治都內之毓德坊。垂拱四年,分河南、洛陽置永昌縣,治于都內之道德坊。永昌元年,改河南為合宮縣。神龍元年,復為河南縣,廢永昌縣。三年,復為合宮縣。景龍元年,復為河南縣

洛陽 隋舊。武德四年,權治大理寺。貞觀元年,徙治金墉城。六年,移治都內之毓德坊。垂拱四年,分置永昌縣。天授三年,又分置來廷縣,治于都內之從善坊。龍朔元年,廢來廷縣。神龍二年十一月,改洛陽為永昌縣。唐隆元年七月,復為洛陽

偃師 隋縣

鞏 隋縣

緱氏 隋縣。貞觀十八年省。上元二年七月復置,管孝敬陵,舊縣治西北澗南。上元中,復置治所于通谷北,今治是

告成 隋陽城縣。武德四年,割陽城、嵩陽、陽翟置康城縣,又置嵩州,治陽城。貞觀元年,割陽翟隷許州。三年,省嵩州及康城縣,以陽城、嵩陽屬洛州。登封元年,將有事嵩山,改為告成縣

登封 隋嵩陽縣。貞觀十七年省。永淳元年七月,復置。二年,又廢。光宅元年,又置。登封元年十二月,改為登封縣。神龍元年二月,改為嵩陽。二年十一月,復為登封

陸渾 隋縣

伊闕 隋縣

伊陽 先天元年十二月,割陸渾縣置

壽安 隋縣。義寧元年,移治九曲城,屬熊州。貞觀七年,移今治,屬洛州。長安四年,立興泰宮,分置興泰縣。神龍元年廢,併入壽安

新安 隋縣。義寧二年,置新安郡。武德元年,改為谷州,領新安、澠池、東垣三縣。四年,省東垣入新安。貞觀元年,移谷州治澠池,新安移入廢州城,改屬洛州。顯慶二年十二月,廢谷州,以福昌、新安、澠池、永寧,並懷州之河陽、濟源、溫、王屋,鄭州氾水,並隷洛州

福昌 隋宜陽縣。義寧二年,置宜陽郡,領宜陽、澠池、永寧三縣;又于新安縣置新安郡,領新安一縣。武德元年,改宜陽郡為熊州,新安為谷州,割熊州之澠池又置東垣縣屬之,仍改熊州之宜陽為福昌縣。三年,割熊州永寧置函州。四年,省東垣縣。八年,廢函州,復以永寧屬熊州。貞觀元年,省熊州,以永寧屬谷州,壽安屬洛州。顯慶二年,廢谷州,福昌隷洛州也

澠池 隋舊,治大塢城。貞觀元年,移谷州治所于此,領福昌、澠池、永寧三縣。三年,縣南移于雙橋。其年,谷州又移治雙橋。六年,又移理於福昌。顯慶二年十二月,廢谷州,澠池隷洛州

長水 隋長澤縣。義寧元年,改為長水。武德元年,屬虢州。貞觀元年,屬谷州。顯慶二年,隷洛州


  
永寧 隋熊耳縣所治。義寧二年,置永寧縣,治永固城,屬宜陽郡。武德元年,改屬熊州。三年,移治同軌城,改屬函州。八年,復屬熊州。貞觀元年,改屬谷州。十四年,移于今所。十七年,移治鹿橋。顯慶元年,谷州廢,改隷洛州

密 隋縣。武德三年,置密州。四年廢,縣屬鄭州。龍朔二年,割屬洛州

河清 咸亨四年,分河南、洛陽、新安、王屋、濟源、河陽置大基縣。先天元年,改為河清

潁陽 載初元年,析河南、伊闕、嵩陽三縣置武臨縣。開元十五年,改為潁陽。

河陽氾水 溫 河陰 已上縣會昌三年割屬孟州,陽翟還許州,濟源還懷州,王屋還懷州。

孟州上 本河南府之河陽縣,本屬懷州。顯慶二年,割屬河南府。以城臨大河,長橋架水,古稱設險。乾元中,史思明再陷洛陽,太尉李光弼以重兵守河陽。及雍王平賊,留觀軍容使魚朝恩守河陽,乃以河南府之河陽、河清、濟源、溫四縣租稅入河陽三城使。河南尹但總領其縣額。尋又以氾水軍賦隷之。會昌三年九月,中書門下奏:「河陽五縣,自艱難已來,割屬河陽三城使。其租賦色役,盡歸河陽,河南尹但總管名額而已,使歸一統,便為定製。既是雄鎮,足壯三城,其河陽望昇為孟州,仍為望,河陽等五縣改為望縣。」尋有敕,割河陰隷孟州,河清還河南府。時河陽節度,以懷州為理所。會昌四年,又割澤州隷河陽節度使,仍移治所于孟州,戶口籍帳入河南府。

河陽 隋縣。武德四年,于隋河陽宮置盟州,領河陽、集城、溫三縣。八年,廢盟州,省集城入河陽縣,以河陽、溫屬懷州。顯慶二年,以河陽、溫屬洛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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