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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孝是個本分的人,被老娘教訓了一場,連聲應道:「說得是,說得是!」放下銀包裹肚,跑到那茅廁邊去。只見閙嚷嚷的一叢人圍着一個漢子,那漢子氣忿忿的叫天叫地。金孝上前問其緣故。原來那漢於是他方客人,因登東,解脫了裹肚,失了銀子,找尋不見。只道卸下茅坑,晚幾個潑皮來,正要下去淘模。街上人都擁着閒看。金孝便問客人道:「你銀子有多少?」客人胡亂應道:「有四五十兩。」金孝老實,便道:「可有個白布裹肚麼?」客人一把扯住金孝,道:「正是,正是!是你拾着?還了我,情願出賞錢!」眾人中有快嘴的便道:「依着道理,平半分也是該的。」金孝道:「真個是我拾得,放在家裡,你只隨我去便有。」眾人都想道:「拾得錢財,巴不得瞞過了人。那曾見這個人到去尋主兒還他?也是異事。」金孝和客人動身時,這夥人一哄都跟了去。
金孝到了家中,雙手兒捧出裹肚,交還客人。客人撿出銀包看時,曉得原物不動。只怕金孝要他出賞錢,又怕眾人喬主張他平分,反使欺心,賴着金孝,道:「我的銀子,原說有四五十兩,如今只剩得這些,你匿過一半了,可將來還我!」金孝道:「我才拾得回來,就被老娘逼我出門,尋訪原主還他,何曾動你分毫?」那客人額定短少了他的銀兩。金孝負屈忿恨,一個頭肘子撞去,那客人力大,把金孝一把頭髮提起,像隻小鷄一般,放番在地,捻着拳頭便要打。引得金孝七十歲的老娘,也奔出門前叫屈。眾人都有些不平,似殺陣般嚷將起來。恰好縣尹相公在這街上過去,聽得喧嚷,歇了轎,分付做公的拿來審問。眾人怕事的,四散走開去了;也有幾個大膽的,站在旁邊看縣尹相公怎生斷這公事。
卻說做公的將客人和金孝母子拿到縣尹面前,當街跪下,各訴其情。一邊道:「他拾了小人的銀子,藏過一半不還。」一邊道:「小人聽了母親言語,好意還他,他反來圖賴小人。」縣尹問眾人:「誰做證見?」眾人都上前稟道:「那客人脫了銀子,正在茅廁邊抓尋不着,卻是金孝自走來承認了,引他回去還他。這是小人們眾目共睹。只銀子數目多少,小人不知。」縣令道:「你兩下不須爭嚷,我自有道理。」教做公的帶那一干人到縣來。縣尹升堂,眾人跪在下面。縣尹教取裹肚和銀子上來,分付庫吏,把銀子兌準回覆。庫吏復道:「有一十兩。」縣主又問客人道:「你銀子是許多?」客人道:「五十兩。」縣主道:「你看見他拾取的,還是他自家承認購?」客人道:「實是他親口承認購。」縣主道:「他若要賴你的銀子,何不全包都拿了?卻止藏一半,又自家招認出來?他不招認,你如何曉得?可見他沒有賴銀之情了。你失的銀子是五十兩,他拾的是一十兩,這銀子不是你的,必然另是一個人失落的。」客人道:「這銀子實是小人的,小人情願只領這一十兩去罷。」縣尹道:「數目不同,如何冒認得去?這銀兩合斷與金孝領去,奉養母親;你的五十兩,自去抓尋。」金孝得了銀子,干恩萬謝的扶着老娘去了。那客人已經官斷,如何敢爭?只得含羞噙淚而去。眾人無不稱快。這叫做:
欲圖他人,翻失自己。自己羞慚,他人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