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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本序
在歷史上多得難以數計的自傳作品中,真正有文學價值的顯然並不多,而成為文學名著的則更少。至于以其思想、藝術和風格上的重要意義而奠定了撰寫者的文學地位——不是一個普通的文學席位,而是長久地受人景仰的崇高地位的,也許只有《懺悔錄》了。盧梭這個不論在社會政治思想上,在文學內容、風格和情調上都開闢了一個新的時代的人物,主要就是通過這部自傳推動和啟發了十九世紀的法國文學,使它——用當時很有權威的一位批評家的話來說——「獲得最大的進步」、「自巴斯喀以來最大的革命」,這位批評家謙虛地承認:「我們十九世紀的人就是從這次革命裡出來的」。 寫自傳總是在晚年,一般都是在功成名就、憂患已成過去的時候,然而對於盧梭來說,他這寫自傳的晚年是怎樣的一個晚年啊!
一七六二年,他五十歲,刊印他的著作的書商,阿姆斯特丹的馬爾克-米謝爾·雷伊,建議他寫一部自傳。毫無疑問,象他這樣一個平民出身、走過了漫長的坎坷的道路、通過自學和個人奮鬥居然成為知識界的鉅子、名聲傳遍整個法國的人物,的確最宜于寫自傳作品了,何況在他的生活經歷中還充滿了五光十色和戲劇性。但盧梭並沒有接受這個建議,顯然是因為自傳將會牽涉到一些當時的人和事,而盧梭是不願意這樣做的。情況到《愛彌兒》出版後有了變化,大理院下令焚燒這部觸怒了封建統治階級的作品,並要逮捕作者,從此,他被當作「瘋子」、「野蠻人」而遭到緊追不捨的迫害,開始了逃亡的生活。他逃到瑞士,瑞士當局也下令燒他的書,他逃到普魯士的屬地莫蒂亞,教會發表文告宣佈他是上帝的敵人,他沒法繼續獃下去,又流亡到聖彼得島。對他來說,官方的判決和教會的譴責已經是夠嚴酷的了,更沉重的一擊又接障而來:一七六五年出現了一本題名為《公民們的感情》的小冊子,對盧梭的個人生活和人品進行了攻擊,令人痛心的是,這一攻擊並不是來自敵人的營壘,而顯然是友軍之所為。盧梭眼見自己有被抹得漆黑、成為一個千古罪人的危險,迫切感到有為自己辯護的必要,於是在這一年,當他流亡在莫蒂亞的時候,他懷着悲憤的心情開始寫他的自傳。
整個自傳是在顛沛流離的逃亡生活中斷斷續續完成的。在莫蒂埃和皮埃爾島時,他僅僅寫了第一章,逃到英國的武通後,他完成了第一章到第五章前半部分,第五章到第六章則是他回到法國後,一七六七年住在特利堡時完成的,這就是《懺悔錄》的第一部。經過兩年的中斷,他于一七六九年又開始寫自傳的第七章至第十二章,即《懺悔錄》的第二部,其中大部分是他逃避在外省的期間寫出來的,只有末尾一章完成於他回到了巴黎之後,最後「竣工」的日期是一七七年十一月。此後,他在孤獨和不幸中活了將近八年,繼續寫了自傳的續篇《一個孤獨的散步者的夢想》。
《懺悔錄》就是盧梭悲慘的晚年的產物,如果要舉出他那些不幸歲月中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內容,那就是這一部摻合著辛酸的書了。這樣一部在殘酷迫害下寫成的自傳,一部在四面受敵的情況下為自己的存在辯護的自傳,怎麼會不充滿一種逼人的悲憤?它那著名的開篇,一下子就顯出了這種悲憤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力量。盧梭面對著種種譴責和污衊、中傷和曲解,自信他比那些迫害和攻擊他的大人先生、正人君子們來得高尚純潔、誠實自然,一開始就向自己的時代社會提出了勇敢的挑戰:「不管末日審判的號角什麼時候吹響。我都敢拿着這本書走到至高無上的審判者面前,果敢地大聲說:『請看!這就是我所做過的,這就是我所想過的,我當時就是那樣的人……請你把那無數的眾生叫到我跟前來!讓他們聽聽我的懺悔……然後,讓他們每一個人在您的寶座前面,同樣真誠地披露自己的心靈,看有誰敢於對您說:我比這個人好,』」
這定下了全書的論辯和對抗的基調。在這對抗的基調後面,顯然有着一種激烈的衝突,即盧梭與社會的衝突,這種衝突決不是產生於偶然的事件和糾葛,而是有着深刻的社會階級根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