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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種純粹無益的虛構,那就是大多數並不含有任何真正的教導,而目的僅在供人消遣的故事和小說。這樣的虛構並無任何倫理道德的功用,只能根據作者的意圖來予以評價,而當作者斷言他那些虛構是實實在在的真情實況時,我們也不能不承認它們是真正的謊言。然而,又有誰曾為這樣的謊言而大驚小怪呢?又有誰曾對編出這種謊言的人嚴厲斥責?譬如說,如果《格尼德聖堂》《格尼德聖堂》,這是孟德斯鳩的幻想作品,一般公認是他寫得最糟的一部。有什麼倫理道德的目的的話,那它也被色情的細節和淫蕩的場面所模糊了、所破壞了。為了給作品抹上一層無傷風化的油彩,作者又做了些什麼呢?他假裝這是一部希臘手稿的譯文,而把發現這部手稿的經過說得那麼活靈活現,引誘他的讀者把他自己編造的故事信以為真。如果這不是明擺着的謊言,請問什麼才叫謊言?然而又有誰想給作者定下撒謊之罪,為此而把他看成是騙子呢?
有人會說,這不過是開個玩笑,作者在那麼說的時候並不想說服誰,事實上誰也沒有被他說服,公眾片刻也沒產生懷疑,作者裝作是一部所謂的希臘作品的譯者,其實卻是它的真正作者。但這麼說也是枉然。我認為,這樣一個毫無目的的玩笑只能是愚蠢的兒戲,撒謊的人雖沒有說服誰,然而當他表明有必要把大量頭腦簡單、易於輕信的讀者排除于有文化的公眾之外時,他同樣也沒少撒謊。一個嚴肅的作者一本正經地把手稿的故事硬塞給前一類讀者,結果他們放心大膽地喝下了裝在古瓶裡的毒藥,而這毒藥如果是裝在新瓶裡的話,他們至少是會懷疑一下的。
這樣一些區別不管在書本裡是否存在,反正在任何對自己真誠、不願做任何該受良心責備的事的人們心中是存在的。為自身的利益而說假話,跟為損害別人而說假話同樣都是撒謊,只不過罪過小些罷了。把利益給予不應得的人,那就是破壞了公正的秩序;把一件可能受到讚揚或指責、確定一個人有罪或無罪的行為錯誤地歸之於自己或別人,那就是做了件不公正的事;因此,一切與真相相違,以某種方式作出有損公正的話都是謊話。這裡有一條明確的界限:一切與真相相違,但並不以任何方式有損公正的話就只能是虛構;我認為,誰要是把純粹的虛構看成是謊言而自責,那他的道德感簡直比我還要強了。
所謂出於好意而編造的謊言也是地道的謊言,因為把這樣的謊言強加於人,無論是為了別人或自己的利益,還是為了損害別人,都是同樣的不公道。誰要是違反真相而讚揚或指責一個人,只要涉及的是一個真人,那就是撒謊。如果涉及的是一個想象中的人,那麼他愛怎麼說就怎麼說也不算是撒謊,除非他對他所編造出來的事加以評論而又評論錯了,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他雖沒有就此事撒謊,但卻違背倫理道德的真實而撒謊,而這種真實是比事實的真實更值得百倍尊重的。
我見過一些被上流社會稱之為誠實的人。他們的誠實全都用於毫無意義的談話,他們忠實地講出時間、地點和人物,沒有任何虛構,不渲染任何情況,對任何事都不誇張。只要不牽涉他們自己的利益,他們在敘述時的忠實確實到了無懈可擊的程度。然而如果是談到與他們自己有關的問題,敘述牽涉到他們自己的事時,他們就着意渲染,把事情說得對他們最有利,而如果撒謊對他們有好處,自己又不便說出口,他們就巧妙地予以暗示,讓別人去說這一謊言還無法去說是他們說的。謹慎要求他們這麼幹,誠實也就只好見鬼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