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崗位和家之間的距離擴大了,這是因為工作崗位都搬出城區,遷到了郊區,後來又搬到了「遠郊區」。所以人們先是在城裡上班,後來又跑到郊區上班,再後來又跑到遠郊區去上班,工人和工作崗位好像是在比賽,看誰跑得更遠。越來越多的人為上班付出了代價,結果在
2000年,几乎有
1000萬美國人上班需要花一個小時以上——而在
10年前還不到
700萬人。
在
2006年春天,上班路程太遠成了一個非常普遍的現象,以至米達斯·穆菲勒(Midas Muffler)舉辦了一項賽事,對上班路程最遠者給予獎勵。這項賽事吸引了成千上萬的人,米達斯把這一獎項頒給了加利福尼亞州(California)馬裡普薩(Mariposa)的戴維·吉文斯(David Givens),他每天往返開
372英里的車到聖何塞(San Jose)的思科系統公司(Cisco Systems)去上班。(每天早上
4:
30離開家,中間停一次喝咖啡,在
7:
45分到達他在思科公司的辦公室。下午
5:
00,他再返回,大約
8:
30到家。)
這
340萬上班太遠的人都是些什麼人呢?他們為什麼要到離家那麼遠的地方去上班呢?
◎第二部分 工作生活(
4)
對大多數人來說,住得太遠的人是住不起公司附近的房子。從
1980年中期以來,新房子的價格漲了將近
3倍,現在平均差不多是
30萬美元。根據統計局的數據,在
2002年到
2003年之間,上下班時間增加最多的州是西維吉尼亞州(West Virginia)——那裡的房價還是能夠承受的,但在華盛頓特區(Washington,D.C.)、賓夕法尼亞州(Pennsylvania)和俄亥俄州(Ohio),能賺到更多錢的工作把工人從朝九晚五的狀態中吸引了出來,如果把他們路上的時間也算上,他們的工作時間是從早上
4:
30到晚上
8:
30。
其他一些上班太遠的人,是為了提高生活質量。當地價下跌時,越遠離城市的土地,下跌的幅度就越大,所以人們決定忍受上班太遠的痛苦,以換取更大的房子、更大的草坪、更少一些交通堵塞、更少一些犯罪。更不要說,這樣做可以貼近自然了。大約有
25000人每天從賓夕法尼亞州的波科諾山區(Pocono Mountains)開幾個小時的車到紐約市(New York City)上班——但在周末,他們在家附近就可以徒步旅行、滑雪和享受山裡清新的空氣。
一些夫妻都上班掙錢的人成為上班太遠的人,並不是因為經濟或生活方式方面的原因,而是因為邏輯上的原因。隨着夫妻都上班的家庭的增加,一方或雙方將需要跑很遠的路上班的機會也增加了。對於那些需要在紐約和費城(Philadelphia)兩頭跑的夫妻來說,普林斯頓(Princeton)和新澤西(New Jersey)這些因大學而聞名的地方也成了受歡迎的郊區。
確實,在這個國家,上下班交通最糟糕的地方是紐約和華盛頓特區,在這兩個大都市地區,上班平均需要的時間分別為
34和
33分鐘。正是因為上下班需要這麼長的時間,而且還要加上昂貴的汽油,才使人們重新乘坐大眾交通工具。
但仍然有超過
300萬的人——這正好是構成小趨勢的具有魔力的
1%——伴着星星起床,然後跨過州界,甚至跨過氣候區去上班。所以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公共衛生官員和商界也許需要注意這些事情。
首先,這是一群對汽油價格非常關心的人。在所有開車上下班的人當中,有多達
76%的人是一個人開車,而且據推測,這個數字在上班太遠的人中甚至更高。(早上
4:
30就上班,確實很難有人拼你的車,而且也沒有幾個人跟你一樣,跑到
125英里以外的地方去上班。)米達斯·穆菲勒上班路途最遠獎獲獎者吉文斯先生說,在獲得這個獎項的時候,他每個月花在汽油上的錢大約是
800美元。當喬治·W. 布希(George W. Bush)在
2006年國情咨文中說美國人「依賴石油」的時候,北卡萊羅納州(North Carolina)的一名上班太遠的人頭髮都立了起來。她問道:「我們還要上班嗎?」住在城市的人也許不在乎汽油稅,但這
300萬人不管什麼時候都是不會投主張徵收汽油稅的候選人的票的。
上班太遠的人還要為開車狂躁等行為,以及健康問題冒更大的風險。緩解司機壓力方面的專家約翰·H.卡薩達博士(Dr.John.H.Casada)說,人們上下班的路途越遠,他們就越可能患上開車狂躁症——這不僅會導致暴力,而且會導致心臟病、中風和潰瘍病。
上班太遠還與肥胖有關。喬治亞理工學院(Georgia Tech)的研究人員發現,每開
30分鐘的車就會有增加
3%體重的危險。在
2005年,美國廣播公司和《華盛頓郵報》(ABC/Washington Post)共同進行的一項關於交通狀況的問卷調查中,在
10個人中就有
4個說他們在堵車時吃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