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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中 - 388 / 546
中國古代史類 / 司馬光 / 本書目錄
  

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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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88頁

朗讀:

夏,四月,丁酉,魏秦文宣公胡國珍卒,贈假黃鉞、相國、都督中外諸軍事、太師,號曰太上秦公,加九錫,葬以殊禮,贈襚儀衛,事極優厚。又迎太后母皇甫氏之柩與國珍合葬,謂之太上秦孝穆君。諫議大夫常山張普惠以為前世後父無稱「太上」者,「太上」之名不可施於人臣,詣闕上疏陳之,左右莫敢為通。會胡氏穿壙,下有磐石,乃密表,以為:「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太上』者因『上』而生名也,皇太后稱『令』以系『敕』下,蓋取三從之道,遠同文母列于十亂,今司徒為『太上』,恐乖系敕之意。孔子稱:『必也正名乎!』比克吉定兆,而以淺改卜,亦或天地神靈所以垂至戒、啟聖情也。伏願停逼上之號,以邀廉光之福。」太后乃親至國珍宅,召集五品以上博議。王公皆希太后意,爭詰難普惠;普惠應機辨析,無能屈者。太后使元叉宣令于普惠曰:「朕之所行,孝子之志。卿之所陳,忠臣之道。群公已有成議,卿不得苦奪朕懷。後有所見,勿難言也。」

太后為太上君造寺,壯麗埒于永寧。


  

尚書奏復征民綿麻之稅,張普惠上疏,以為:「高祖廢大鬥,去長尺,改重稱,以愛民薄賦。知軍國須綿麻之用,故于絹增稅綿八兩,于布增稅麻十五斤,民以稱尺所減,不啻綿麻,故鼓舞供調。自茲以降,所稅絹布,浸復長闊,百姓嗟怨,聞于朝野。宰輔不尋其本在於幅廣度長,遽罷綿麻。既而尚書以國用不足,復欲徵斂。去天下之大信,棄己行之成詔,追前之非,遂後三史。不思庫中有大麻,而群臣共竊之也,何則所輸之物,或斤羡百銖,未聞有司依律以罪州郡;或小有濫惡,則坐戶主,連及三長。是以在庫絹布,逾制者多,郡臣受俸,人求長闊厚重,無復準極,未聞以端幅有餘還求輸官者也。今欲復調綿麻,當先正稱、尺,明立嚴禁,無得放溢,使天下知二聖之心愛民惜法如此,則太和之政復見于神龜矣。」

普惠又以魏主好游騁苑囿,不親視朝,過崇佛法,郊廟之事多委有司,上疏切諫,以為:「殖不思之冥業,損巨費于生民,減祿削力,近供無事之僧,崇飾雲殿,遠邀未然之報,昧爽之臣稽首于外,玄寂之眾遨遊于內,衍禮忤時,人靈未穆。愚謂修朝夕之因,求礻氏劫之果,未若收萬國之歡心以事其親,使天下和平,災害不生也。伏願淑慎威儀,為萬邦作式,躬致郊廟之虔,親紆朔望之禮,釋奠成均,竭心千畝。量撤僧寺不急之華,還復百官久折之秩。已造者務令簡約速成,未造者一切不復更為。則孝弟可以通神明,德教可以光四海,節用愛人,法俗俱賴矣。」尋敕外議釋奠之禮,又自是每月一陛見群臣,皆用普惠之言也。

普惠復表論時政得失,太后與帝引普惠于宣光殿,隨事詰難。

臨川王宏妾弟吳法壽殺人而匿于宏府中,上敕宏出之,即日伏辜。南司奏免宏官,上注曰:「愛宏者兄弟私親,免宏者王者正法。所奏可。」五月,戊寅,司徒、驃騎大將軍、揚州刺史臨川王宏免。

宏自洛口之敗,常懷愧憤,都下每有竊發,輒以宏為名,屢為有司所奏,上每赦之。上幸光宅寺,有盜伏于驃騎航,待上夜出;上將行,心動,乃于朱雀航過。事發,稱為宏所使,上泣謂宏曰:「我人才勝汝百倍,當此猶恐不堪,汝何為者?我非不能為漢文帝,念汝愚耳!」宏頓首稱無之;故因匿法壽免宏官。

宏奢僭過度,殖貨無厭。庫屋垂百間,在內堂之後,關籥甚嚴,有疑是鎧仗者,密以聞。上于友愛甚厚,殊不悅。佗日,送盛饌與宏愛妾江氏曰:「當來就汝歡宴。」獨攜故人射聲校尉丘佗卿往,與宏及江大飲,半醉後,謂曰:’我今欲履行汝後房。”即呼輿徑往堂後。宏恐上見其貨賄,顏色怖懼。上意益疑之,於是屋屋檢視,每錢百萬為一聚,黃榜標之,千萬為一庫,懸一紫標,如此三十餘間。上與佗卿屈指計,見錢三億餘萬,餘屋貯布絹絲綿漆蜜糹寧蠟等雜貨,但見滿庫,不知多少。上始知非仗,大悅,謂曰:「阿六,汝生計大可!」乃更劇飲至夜,舉燭而還。兄弟方更惇睦。


  
宏都下有數十邸,出懸錢立券,每以田宅邸店懸上文契,期訖,便驅券主,奪其宅。都下、東土百姓,失業非一。上後知之,制懸券不得復驅奪,自此始。

侍中、領軍將軍吳平侯昺,雅有風力,為上所重,軍國大事皆與議決,以為安右將軍,監揚州。昺自以越親居揚州,涕泣懇讓,上不許。在州尤稱明斷,符教嚴整。

辛巳,以宏為中軍將軍、中書監,六月,乙酉,又以本號行司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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