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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中 - 318 / 546
中國古代史類 / 司馬光 / 本書目錄
  

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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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庚寅,魏主謁永固陵,毀瘠猶甚。司空穆亮諫曰:「陛下祥練已闋,號慕如始。王者為天地所子,為萬民父母,未有子過哀而父母不戚,父母憂而子獨悅豫者也。今和氣不應,風旱為災,願陛下襲輕服,禦常膳,鑾輿時動,咸秩百神,庶使天人交慶。」詔曰:「孝悌之至,無所不通。今飄風、旱氣,皆誠慕未濃,幽顯無感也。所言過哀之咎,諒為未衷。」十一月,己未朔,魏主禫于太和廟,兗冕以祭。既而服黑介幘,素紗深衣,拜陵而還。癸亥,冬至,魏主祀圜丘,遂祀明堂,還,至太和廟,乃入。甲子,臨太華殿,服通天冠,絳紗袍,以饗群臣。樂縣而不作。丁卯,服兗冕,辭太和廟,帥百官奉神主遷于新廟。

乙亥,魏大定官品。戊戌,考諸牧守。


  

魏假通直散騎常侍李彪等來聘。

魏舊制,群臣季冬朝賀,服袴褶行事,謂之小歲;丙戌,詔罷之。

十二月,壬辰,魏遷社于內城之西。魏以安定王休為太傅,劉郡王簡為太保。

高麗王璉卒,壽百餘歲。魏主為之制素委貌,布深衣,舉哀于東郊;遣謁者仆射李安上策贈太傅,謚曰康。孫雲嗣立。

乙酉,魏主始迎春于東郊。自是四時迎氣皆親之。

初,魏世祖克統萬及姑臧,獲雅樂器服工人,並存之。其後累朝無留意者,樂工浸盡,音制多亡。高祖始命有司訪民間曉音律者,議定雅樂,當時無能知者。然金、石、羽旄之飾,稍壯麗于往時矣。辛亥,詔簡置樂官,使修其職,又命中書監高閭參定。

初,晉張斐、杜預共注《律》三十捲,自泰始以來用之。《律》文簡約,或一章之中,兩家所處,生殺頓異,臨時斟酌,吏得為奸。上留心法令,詔獄官詳正舊注。七年,尚書刪定郎王植集定二注,表奏之。詔公卿、八座參議考正,竟陵王子良總其事;眾議異同不能壹者,制旨平決。是歲,書成。廷尉山陰孔稚珪上表,以為:「《律》文雖定,苟用失其平,則法書徒明於帙裡,冤魂猶結于獄中。竊尋古之名流,多有法學;今之士子,莫肯為業。縱有習者,世議所輕,將恐此書永淪走吏之手矣。今若置《律》助教,依《五經》例,國子生有欲讀者,策試高第,即加擢用,以補內外之官,庶幾士流有所勸慕。」詔從其請,事竟不行。

初,林邑王范陽邁,世相承襲,夷人范當根純攻奪其國,遣使獻金簟等物。詔以當根純為都督緣海諸軍事、林邑王。

魏冀州刺史咸陽王禧入朝。有司奏:「冀州民三千人稱禧清明有惠政,請世胙冀州。」魏主詔曰:「利建雖古,未必今宜;經野由君,理非下情。」以禧為司州牧、都督司、豫等六州諸軍事。

初,魏文明太后寵任宦者略陽苻承祖,官至侍中,知都曹事,賜以不死之詔。太后殂,承祖坐臓應死,魏主原之,削職禁錮于家,仍除悖義將軍,封佞濁子,月餘而卒。承祖方用事,親姻爭趨附以求利。其從母楊氏為姚氏婦獨否,常謂承祖之母曰:「姊雖有一時之榮,不若妹有無憂之樂。」姊與之衣服,多不受;強與之,則曰:「我夫家世貧,美衣服使人不安。」不得已,或受而埋之。與之奴婢,則曰:「我家無食,不能飼也。」常著弊衣,自執勞苦。承祖遣車迎之,不肯起;強使人抱置車上,則大哭曰:「爾欲殺我!」由是苻氏內外號為「痴姨」。及承祖敗,有司執其二姨至殿廷。其一姨伏法。帝見姚氏姨貧弊,特赦之。

李惠之誅也,思皇后之昆弟皆死。惠從弟鳳為安樂王長樂主簿,長樂坐不軌,誅,鳳亦坐死。鳳子安祖等四人逃匿獲免,遇赦乃出。既而魏主訪舅氏存者,得安祖等,皆封候,加將軍。既而引見,謂曰:「卿之先世,再獲罪于時。王者設官以待賢才,由外戚而舉者,季世之法也。卿等既無異能,且可還家。自今外戚無能者視此。」後又例降爵為伯,去其軍號。時人皆以為帝待馮氏太厚,待顧氏太薄;太常高閭嘗以為言,帝不聽。及世宗尊寵外家,乃以安祖弟興祖為中山太守,追贈李惠開府儀同三司、中山公,謚曰莊。


  
世祖武皇帝中永明十年(壬申,公元四九二年)

春,正月,戊午朔,魏主朝饗群臣于太華殿,懸而不樂。

己未,魏主宗祀顯祖于明堂以配上帝,遂登靈台以觀雲物,降居青陽左個,布政事。自是每朔依以為常。

散騎常侍庾蓽等聘于魏,魏主使侍郎成淹引蓽等於館南,瞻望行禮。

辛酉,魏始以太祖配南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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