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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中 - 241 / 546
中國古代史類 / 司馬光 / 本書目錄
  

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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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初,遼東公翟黑子有寵于帝,奉使并州,受布千匹。事覺,黑子謀于高允曰:「主上問我,當以實告,為當諱之?」允曰:「公帷幄寵臣,有罪首實,庶或見原,不可重為欺罔也。」中書侍郎崔覽、公孫質曰:「若首實,罪不可測,不如諱之」黑子怨允曰:「君奈何誘人就死地!」入見帝,不以實對,帝怒,殺之。帝使允授太子經。及崔浩被收,太子召允至東宮,因留宿。明旦,與俱入朝,至宮門,謂允曰:「入見至尊,吾自導卿;脫至尊有問,但依吾語。」允曰:「為何等事也?」太子曰:「人自知之。」太子見帝言「高允小心真密旦微賤;制由崔浩,請赦其死。」帝召允,問曰:「《國書》皆浩所為乎?」對曰:「《太祖記》,前著作郎鄧淵所為;《先帝記》及《今記》,臣與浩共為之。然浩所領事多,總裁而已;至于著述,臣多於浩。」帝怒曰:「允罪甚于浩,何以得生!」太子懼,曰:「天威嚴重,允小臣,迷亂失次耳。臣向問,皆云浩所為。」帝問允:「信如東官所言乎?」對曰:「臣罪當滅族,不敢虛妄。殿下以臣侍講日久,哀臣,欲匄其生耳,實不問臣,臣亦無此言,不敢迷亂。」帝顧謂太子曰:「直哉!此人情所難,而允能為之!臨死不易辭,信也:為臣不欺君,貞也。宜特除其罪以旌之。」遂赦之。

於是召浩前,臨詰之。浩惶惑不能對。允事事申明,皆有條理。帝命允為詔,誅浩及僚屬宗欽、段承根等,下至僮吏,凡百二十八人,皆夷五族;允持疑不為。帝頻使催切,允乞更一見,然後為詔。帝引使前,允曰:「浩之所坐,若更有餘釁,非臣敢知;若直以觸犯,罪不至死。」帝怒,命武士執允。太子為之拜請,帝意解,乃曰:「無斯人,當更有數千口死矣。」


  

六月,己亥,詔誅清河崔氏與浩同宗者無遠近,及浩姻家范陽盧氏、太原郭氏、河東柳氏,並夷其族,餘皆止誅其身。執浩置檻內,送城南,衛士數十人溲其上,呼聲嗷嗷,聞於行路。宗欽臨刑嘆曰:「高允其殆聖乎!」

它日,太子讓允曰:「人亦當知機。吾欲為卿脫死,既聞端緒,而卿終不從,激怒帝如此。每念之,使人心悸。」允曰:「夫史者,所以記人主善惡,為將來勸戒,故人主有所畏忌,慎其舉措。崔浩孤負聖恩,以私慾沒其廉潔,愛憎蔽其公直,此浩之責也。至于書朝廷起居,言國家得失,此為史之大體,未為多違。臣與浩實同其事,死生榮辱,義無獨殊。誠荷殿下再造之慈,違心苟免,非臣所願也。」太子動容稱嘆。允退,謂人曰:「我不奉東宮指導者,恐負翟黑子故也。」

初,冀州刺史崔賾,武城男崔模,與浩同宗而別族;浩常輕侮之,由是不睦。及浩誅,二家獨得免。賾,逞之子也。

辛丑,魏主北巡陰山。魏主既誅崔浩而悔之,會北部尚書宣城公李孝伯病篤,或傳已卒,魏主悼之曰:「李宣城可惜!」既而曰:「朕失言,崔司徒可惜,李宣城可哀!」孝伯,順之從父弟也,自浩之誅,軍國謀議皆出孝伯,寵眷亞於浩。

初,車師大帥車伊洛世服于魏,魏拜伊洛平西將軍,封前部王。伊洛將入朝,沮渠無諱斷其路,伊洛屢與無諱戰,破之。無諱卒,弟安周奪其子乾壽兵,伊洛遣人說乾壽,乾壽遂帥其民五百餘家奔魏;伊洛又說李寶弟欽等五十餘人下之,皆送於魏。伊洛西擊焉耆,留其子歇守城。沮渠安周引柔然兵間道襲之,攻拔其城。歇走就伊洛,共收餘眾,保焉耆鎮,遣使上書於魏主,言:「為沮渠氏所攻,首尾八年,百姓饑窮,無以自存。臣今棄國出奔,得免者才三分之一,已至焉耆東境,乞垂賑救!」魏主詔開焉耆倉以賑之。


  
吐谷渾王慕利延為魏所逼,上表求入保越巂,上許之;慕利延竟不至。

上欲伐魏,丹楊尹徐湛之、吏部尚書江湛、彭城太守王玄謨等並勸之;左軍將軍劉康祖以為「歲月已晚,請待明年。」上曰:「北方苦虜虐政,義徒並起。頓兵一周,沮向義之心,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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