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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魏高涼王那等破蓋吳,獲其二叔;諸將欲送詣平城,長安鎮將陸俟曰:「長安險固,風俗豪忮,平時猶不可忽,況承荒亂之餘乎!今不斬吳,則長安之變未已也。吳一身潛竄,非其親信,誰能獲之!若停十萬之眾以追一人,又非長策。不如私許吳叔,免其妻子,使自追吳,擒之必矣。」諸將咸曰:「今賊黨眾已散,唯吳一身,何所能至?」俟曰:「諸君不見毒蛇乎!不斷其首,猶能為害。吳天性凶狡,今若得脫,必自稱王者不死,以惑愚民,為患愈大。」諸將曰:「公言是也。但得賊不殺,而更遣之,若遂往不返,將何以任其罪?」俟曰:「此罪我為諸君任之。」高涼王那亦以俟計為然,遂赦二叔,與刻期而遣之。及期,吳叔不至,諸將皆咎俟,俟曰:「彼伺之未得其便耳,必不負也。」後數日,吳叔果以吳首來;傳詣平城。永昌王仁等討吳餘黨白廣平、路那羅等,悉平之。以陸俟為內都大官。
會安定盧水胡劉超等聚眾萬餘人反,魏主以俟威恩著于關中,復加俟都督秦、雍二州諸軍事,鎮長安。謂俟曰:「關中奉化日淺,恩信未洽,吏民數為逆亂。今朕以重兵授卿,則超等必同心協力,據險拒守,未易攻也;若兵少,則不能制賊,卿當自以方略取之。」俟乃單馬之鎮。超等聞之,大喜,以俟為無能為也。
俟既至,諭以成敗,誘納超女,與為姻戚以招之;超自恃其眾,猶無降意。俟乃帥其帳下親往見超,超使人逆謂俟曰:「從者過三百人,當以弓馬相待;不及三百人,當以酒食相供。」俟乃將二百騎詣超。超設備甚嚴,俟縱酒盡醉而還。頃之,俟複選敢死士五百人出獵,因詣超營,約曰:「發機當以醉為限。」既飲,俟陽醉,上馬大呼,手斬超首;士卒應聲縱擊,殺傷千數,遂平之。魏主征俟還,為外都大官。
是歲,吐谷渾復還舊土。
【宋紀七】起強圉大淵獻,盡上章攝提格,凡四年。
太祖文皇帝中之下元嘉二十四年(丁亥,公元四四七年)
春,正月,甲戌,大赦。
魏吐京胡及山胡曹仆渾等反;二月,征東將軍武昌王提等討平之。
癸未,魏主如中山。
魏師之克敦煌也,沮渠牧犍使人斫開府庫,取金玉及寶器,因不復閉。小民爭入盜取之,有司索盜不獲。至是,牧犍所親及守藏者告之,且言牧犍父子多蓄毒藥,潛殺人前後以百數;姊妹皆學左道。有司索牧犍家,得所匿物。魏主大怒,賜沮渠昭儀死,並誅其宗族,唯沮渠祖以先降得免。又有告牧犍猶與故臣民交通謀反者,三月,魏主遣崔浩就第賜牧犍死,謚曰哀王。
魏人徙定州丁零三千家于平城。
六月,魏西征諸將扶風公處真等八人,坐盜沒軍資及虜掠臓各千萬計,並斬之。
初,上以貨重物輕,改鑄四銖錢。民多翦鑿古錢,取銅盜鑄。上患之。錄尚書事江夏王義恭建議,請以大錢一當兩。右仆射何尚之議曰:「夫泉貝之興,以估貨為本,事存交易,豈假多鑄!數少則幣重,數多則物重,多少雖異,濟用不殊。況復以一當兩,徒崇虛價者邪?若今制遂行,富人之貲自倍,貧者彌增其困,懼非所以使之均壹也。」上卒從義恭議。
秋,八月,乙未,徐州刺史衡陽文王義季卒。義季自彭城王義康之貶,遂縱酒不事事。帝以書誚責,且戒之,義季猶酣飲自若,以至成疾而終。
魏樂安宣王范卒。
冬,十月,壬午,胡籓之子誕世殺豫章太守桓隆之,據郡反,欲奉前彭城王義康為主;前交州刺史檀和之去官歸,過豫章,擊斬之。
十一月,甲寅,封皇子渾為汝陰王。
十二月,魏晉王伏羅卒。
楊文德據葭蘆城,招誘氐、羌,武都等五郡氐皆應之。
太祖文皇帝中之下元嘉二十五年(戊子,公元四四八年)
春,正月,魏仇池鎮將皮豹子帥諸軍擊之。文德兵敗,棄城奔漢中。豹子收其妻子、僚屬、軍資及楊保宗所尚魏公主而還。
初,保宗將叛,公主勸之。或曰:「奈何叛父母之國?」公主曰:「事成,為一國之母,豈比小縣公主哉!」魏主賜之死。
楊文德坐失守,免官,削爵土。
二月,癸卯,魏主如定州,罷塞圍役者;遂如上黨,誅潞縣叛民二千餘家,徙河西離石民五千餘家于平城。
閏月,己酉,帝大蒐于宣武場。
初,劉湛既誅,庾炳之遂見寵任,累遷吏部尚書,勢傾朝野。炳之無文學,性強急輕淺。既居選部,好詬詈賓客,且多納貨賂,士大夫皆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