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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 342 / 597
中國古代史類 / 司馬光 / 本書目錄
  

資治通鑑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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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2頁

朗讀:

侍御史朱穆自以冀故吏,奏記諫曰:「明將軍地有申伯之尊,位為群公之首,一日行善,天下歸仁;終朝為惡,四海傾覆。頃者官民俱匱,加以水蟲為害,京師諸官費用增多,詔書發調,或至十倍,各言官無見財,皆當出民,扌旁掠割剝,強令充足。公賦既重,私斂又深,牧守長吏多非德選,貪聚無厭,遇民如虜,或絶命于棰楚之下,或自賊于迫切之求。又掠奪百姓,皆托之尊府,遂令將軍結怨天下,吏民酸毒,道路嘆嗟。昔永和之末,綱紀少弛,頗失人望,四五歲耳,而財空戶散,下有離心,馬勉之徒乘敝而起,荊、揚之間幾成大患;幸賴順烈皇后初政清靜,內外同力,僅乃討定。今百姓慼慼,困于永和,內非仁愛之心可得容忍,外非守國之計所宜久安也。夫將相大臣,均體元首,共輿而馳,同舟而濟,輿傾舟覆,患實共之。豈可以去明即昧,履危自安,主孤時困而莫之恤乎!宜時易宰守非其人者,減省第宅園池之費,拒絶郡國諸所奉送,內以自明,外解人惑;使挾奸之吏無所依託,司察之臣得盡耳目。憲度既張,遠邇清壹,則將軍身尊事顯,德燿無窮矣!」冀不納。冀雖專朝縱橫,而猶交結左右宦官,任其子弟、賓客以為州郡要職,欲以自固恩寵。穆又奏記極諫,冀終不悟,報書云:「如此,仆亦無一可邪!」然素重穆,亦不甚罪也。

冀遣書詣樂安太守陳蕃,有所請託,不得通。使者詐稱它客求謁蕃;蕃怒,笞殺之。坐左轉修武令。時皇子有疾,下郡縣市珍藥,而冀遣客賫書詣京兆,並貨牛黃。京兆尹南陽延篤發書收客,曰:「大將軍椒房外家,而皇子有疾,必應陳進醫方,豈當使客千里求利乎!」遂殺之。冀慚而不得言。有司承旨求其事,篤以病免。夏,五月,庚辰,尊博園匽貴人曰孝崇後,宮曰永樂;置太仆、少府以下,皆如長樂宮故事。分鉅鹿九縣為後湯沐邑。


  

秋,七月,梓潼山崩。

孝質皇帝元嘉元年(辛卯,公元一五一年)

春,正月朔,群臣朝賀,大將軍冀帶劍入省。尚書蜀郡張陵呵叱令出,敕羽林、虎賁奪劍。冀跪謝,陵不應,即劾奏冀,請廷尉論罪。有詔,以一歲俸贖;百僚肅然。河南尹不疑嘗舉陵孝廉,乃謂陵曰:「昔舉君,適所以自罰也!」陵曰:「明府不以陵不肖,誤見擢序,今申公憲以報私恩!」不疑有愧色。

癸酉,赦天下,改元。

梁不疑好經書,喜待士,梁冀疾之,轉不疑為光祿勛;以其子胤為河南尹。胤年十六,客貌甚陋,不勝冠帶,道路見者莫不蚩笑。不疑自恥兄弟有隙,遂讓位歸第,與弟蒙閉門自守。冀不欲令與賓客交通,陰使人變服至門,記往來者。南郡太守馬融、江夏太守田明初除,守謁不疑;冀諷有司奏融在郡貪濁,及以它事陷明,皆髡笞徙朔方。融自刺不殊,明遂死於路。

夏,四月,己丑,上微行,幸河南尹梁胤府舍。是日,大風拔樹,晝昏。尚書楊秉上疏曰:「臣聞天下言語,以災異譴告。王者至尊,出入有常,警蹕而行,靜室而止,自非郊廟之事,則鑾旗不駕。故諸侯入諸臣之家,《春秋》尚列其誡;況于以先王法服而私出槃游,降亂尊卑,等威無序,侍衛守空宮,璽紱委女妾!設有非常之變,任章之謀,上負先帝,下悔靡及!」帝不納。秉,震之子也。

京師旱,任城、梁國饑,民相食。

司徒張歆罷,以光祿勛吳雄為司徒。


  

北匈奴呼銜王寇伊吾,敗伊吾司馬毛愷,攻伊吾屯城。詔敦煌太守馬達將兵救之;至蒲類海,呼衍王引去。

秋,七月,武陵蠻反。

冬,十月,司空胡廣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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