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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 233 / 597
中國古代史類 / 司馬光 / 本書目錄
  

資治通鑑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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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3頁

朗讀:

初,隃糜郭欽為南郡太守,杜陵蔣詡為兗州刺史,亦以廉直為名。莽居攝,欽、詡皆以病免官,歸鄉裡,臥不出戶,卒於家。哀、平之際,沛國陳咸以律令為尚書。莽輔政,多改漢制,咸心非之;及何武、鮑宣死,咸嘆曰:「《易》稱『見幾而作,不俟終日。』吾可以逝矣。」即乞骸骨去職。及莽篡位,召咸為掌寇大夫;咸謝病不肯應。時三子參、欽、豐皆在位,咸悉令解官歸鄉裡,閉門不出入,猶用漢家祖臘。人問其故,咸曰:「我先人豈知王氏臘乎!」悉收斂其家律令、書文,壁藏之。又,齊慄融、北海禽慶、蘇章、山陽曹竟,皆儒生,去官,不仕于莽。

班固贊曰:春秋列國卿大夫及至漢興將相名臣,懷祿耽寵以失其世者多矣,是故清節之士,於是為貴;然大率多能自治而不能治人。王、貢之材,優於龔、鮑。守死善道,勝實蹈焉。貞而不諒,薛方近之。郭欽、蔣詡,好遁不污,絶紀、唐矣。


  

是歲,瀕河郡蝗生。

河決魏郡,泛清河以東數郡。先是,莽恐河決為元城塚墓害;及決東去,元城不憂水,故遂不堤塞。

王莽中始建國四年(壬申,公元一二年)

春,二月,赦天下。

厭難將軍陳欽、震狄將軍王巡上言:「捕得虜生口驗問,言虜犯邊者皆孝單于咸子角所為。」莽乃會諸夷,斬咸子登于長安市。

大司馬甄邯死。

莽至明堂,下書:「以洛陽為東都,常安為西都。邦畿連體,各有采、任。州從《禹貢》為九;爵從周氏為五。諸侯之員千有八百,附城之數亦如之,以俟有功。諸公一同,有眾萬戶;其餘以是為差。今已受封者,公侯以下凡七百九十六人,附城千五百一十一人。」以圖簿未定,未授國邑,且令受奉都內,月錢數千。諸侯皆睏乏,至有傭作者。

莽性躁擾,不能無為,每有所興造,動欲慕古,不度時宜,制度又不定;吏緣為奸,天下謷謷,陷刑者眾。莽知民愁怨,乃下詔:「諸食王田,皆得賣之,勿拘以法。犯私買賣庶人者,且一切勿治。」然它政悖亂,刑罰深刻,賦斂重數,猶如故焉。

初,五威將帥出西南夷,改句町王為侯,王邯怨怒不附。莽諷牂柯大尹周歆詐殺邯。邯弟承起兵殺歆,州郡擊之,不能服。莽又發高句驪兵擊匈奴;高句驪不欲行,郡強迫之,皆亡出塞,因犯法為寇。遼西大尹田譚追擊之,為所殺。州郡歸咎于高句驪侯騶,嚴尤奏言:「貉人犯法,不從騶起;正有它心,宜令州郡且尉安之。今猥被以大罪,恐其遂畔,夫餘之屬必有和者。匈奴未克,夫餘、濊貉復起,此大憂也。」莽不尉安,濊貉遂反;詔尤擊之。尤誘高句驪侯騶至而斬焉,傳首長安。莽大說,下書更名高句驪為下句驪。於是貉人愈犯邊,東、北與西南夷皆亂。莽志方盛,以為四夷不足吞滅,專念稽古之事,復下書:「以此年二月東巡狩,具禮儀調度。」既而以文母太后體不安,且止待後。

初,莽為安漢公時,欲諂太皇太后,以斬郅支功奏尊元帝廟為高宗,太后晏駕後,當以禮配食雲。及莽改號太后為新室文母,絶之於漢,不令得體元帝,墮壞孝元廟,更為文母太后起廟;獨置孝元廟故殿以為文母篡食堂,既成,名曰長壽宮,以太后在,故未謂之廟。莽置酒長壽宮,請太后。既至,見孝元廟廢徹塗地,太后驚泣曰:「此漢家宗廟,皆有神靈,與何治而壞之!且使鬼神無知,又何用廟為!如令有知,我乃人之妃妾,豈宜辱帝之堂以陳饋食哉!」私謂左右曰:「此人慢神多矣,能久得祐乎!」飲酒不樂而罷。自莽篡位後,知太后怨恨,求所以媚太后者無不為,然愈不說,莽更漢家黑貂著黃貂;又改漢正朔、伏臘日。太后令其官屬黑貂;至漢家正、臘日,獨與其左右相對飲食。

王莽中始建國五年(癸酉,公元一三年)


  
春,二月,文母皇太后崩,年八十四;葬渭陵,與元帝合,而溝絶之。新室世世獻祭其廟;元帝配食,坐于床下。莽為太后服喪三年。

烏孫大、小昆彌遣使貢獻。莽以烏孫國人多親附小昆彌,見匈奴諸邊並侵,意欲得烏孫心,乃遣使者引小昆彌使,坐大昆彌使上。師友祭酒滿昌劾奏使者曰:「夷狄以中國有禮誼,故詘而服從。大昆彌,君也,今序臣使于君使之上,非所以有夷狄也。奉使大不敬!」莽怒,免昌官。

西域諸國以莽積失恩信,焉耆先叛,殺都護但欽;西域遂瓦解。

十一月,彗星出,二十餘日,不見。

是歲,以犯挾銅炭者多,除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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