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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 177 / 597
中國古代史類 / 司馬光 / 本書目錄
  

資治通鑑 上

第177頁 / 共59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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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臣光曰:諸葛豐之於堪、猛,前譽而後毀,其志非為朝廷進善而去奸也,欲比周求進而已矣。斯亦鄭朋、楊興之流,烏在其為剛直哉!人君者,察美惡,辨是非,賞以勸善,罰以懲奸,所以為治也。使豐言得實,則豐不當絀;若其誣罔,則堪、猛何辜焉!今兩責而俱棄之,則美惡、是非果何在哉!

賈捐之與楊興善。捐之數短石顯,以故不得官,稀復進見;興新以材能得幸。捐之謂興曰:「京兆尹缺,使我得見,言君蘭,京兆尹可立得。」興曰:「君房下筆,言語妙天下;使君房為尚書令,勝五鹿充宗遠甚。」捐之曰:「令我得代充宗,君蘭為京兆,京兆,郡國首,尚書,百官本,天下真大治,士則不隔矣!」捐之復短石顯,興曰:「顯方貴,上信用之;今欲進,第從我計,且與合意,即得入矣!」捐之即與興共為薦顯奏,稱譽其美,以為宜賜爵關內侯,引其兄弟以為諸曹;又共為薦興奏,以為可試守京兆尹。石顯聞知,白之上,乃下興、捐之獄,令顯治之,奏「興,捐之懷詐偽,更相薦譽,欲得大位,罔上不道!」捐之竟坐棄市,興髡鉗為城旦。


  

臣光曰:君子以正攻邪,猶懼不克。況捐之以邪攻邪,其能免乎!

徙清河王竟為中山王。

匈奴呼韓邪單于民眾益盛,塞下禽獸盡,單于足以自衛,不畏郅支,其大臣多勸單于北歸者。久之,單于竟北歸庭,民眾稍稍歸之,其國遂定。

孝元皇帝上永光二年(己卯,公元前四二年)

春,二月,赦天下。

丁酉,御史大夫韋玄成為丞相;右扶風鄭弘為御史大夫。

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


  
夏,六月,赦天下。

上問給事中匡衡以地震日食之變,衡上疏曰:「陛下躬聖德,開太平之路,閔愚吏民觸法抵禁,比年大赦,使百姓得改行自新,天下幸甚!臣竊見大赦之後,奸邪不為衰止,今日大赦,明日犯法,相隨入獄,此殆導之未得其務也。今天下俗,貪財賤義,好聲色,上侈靡,親戚之恩薄,婚姻之黨隆,苟合徼幸,以身設利;不改其原,雖歲赦之,刑猶難使錯而不用也,臣愚以為宜壹曠然大變其俗。夫朝廷者,天下之楨幹也。朝有變色之言,則下有爭鬥之患;上有自專之士,則下有不讓之人;上有克勝之佐,則下有傷害之心;上有好利之臣,則下有盜竊之民;此其本也。治天下者,審所上而已。教化之流,非家至而人說之也;賢者在位,能者布職,朝廷崇禮,百僚敬讓,道德之行,由內及外,自近者始,然後民知所法,遷善日進而不自知也。《詩》曰:『商邑翼翼,四方之極。』今長安,天子之都,親承聖化,然其習俗無以異於遠方,郡國來者無所法則,或見侈靡而放效之;此教化之原本,風俗之樞機,宜先正者也。臣聞天人之際,精祲有以相蕩,善惡有以相推,事作乎下者象動乎上,陰變則靜者動,陽蔽則明者晻,水旱之災隨類而至。陛下祗畏天戒,哀閔元元,宜省靡麗,考制度,近忠正,遠巧佞,以崇至仁,匡失俗,道德弘于京師,淑問揚乎疆外,然後大化可成,禮讓可興也。」上說其言,遷衡為光祿大夫。

荀悅論曰:夫赦者,權時之宜,非常典也。漢興,承秦兵革之後,大愚之世,比屋可刑,故設三章之法,大赦之令,蕩滌穢流,與民更始,時勢然也。後世承業,襲而不革,失時宜矣。若惠、文之世,無所赦之。若孝景之時,七國皆亂,異心並起,奸詐非一;及武帝末年,賦役繁興,群盜並起,加以太子之事,巫蠱之禍,天下紛然,百姓無聊,人不自安;及光武之際,撥亂之後:如此之比,宜為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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