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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 174 / 597
中國古代史類 / 司馬光 / 本書目錄
  

資治通鑑 上

第174頁 / 共59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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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4頁

朗讀:

會望之子散騎、中郎亻及亦上書訟望之前事,事下有司,復奏:「望之前所坐明白,無譖訴者,而教子上書,稱引亡辜之詩,失大臣體,不敬,請逮捕。」弘恭、石顯等知望之素高節,不詘辱,建白:「望之前幸得不坐,復賜爵邑,不悔過服罪,深懷怨望,教子上書,歸非于上,自以托師傅,終必不坐,非頗屈望之於牢獄,塞其怏怏心,則聖朝無以施恩厚。」上曰:「蕭太傅素剛,安肯就吏!」顯等曰:「人命至重,望之所坐,語言薄罪,必無所憂。」上乃可其奏。冬,十二月,顯等封詔以付謁者,敕令召望之手付。因令太常急發執金吾車騎馳圍其第。使都至,召望之。望之以問門下生魯國朱雲,雲者,好節士,勸望之自裁。於是望之仰天嘆曰:「吾嘗備位將相,年逾六十矣,老入牢獄,苟求生活,不亦鄙乎!」字謂雲曰:「游,趣和藥來,無久留我死!」竟飲鳩自殺。天子聞之驚,拊手曰:「曩固疑其不就牢獄,果然殺吾賢傅!」是時,太官方上晝食,上乃卻食,為之涕泣,哀動左右。於是召顯等責問以議不詳,皆免冠謝,良久然後已。上追念望之不忘,每歲時遣使者祠祭望之塚,終帝之世。

臣光曰:甚矣孝元之為君,易欺而難寤也!夫恭、顯之譖訴望之,其邪說詭計,誠有所不能辨也。至于始疑望之不肯就獄,恭、顯以為必無憂。已而果自殺,則恭、顯之欺亦明矣。在中智之君,孰不感動奮發以厎邪臣之罰!孝元則不然。雖涕泣不食以傷望之,而終不能誅恭、顯,才得其免冠謝而已。如此,則奸臣安所懲乎!是使恭、顯得肆其邪心而無復忌憚者也。


  

是歲,弘恭病死,石顯為中書令。

初,武帝灰南越,開置珠厓、儋耳郡,在海中洲上,吏卒皆中國人,多侵陵之。其民亦暴惡,自以阻絶,數犯吏禁,率數年壹反,殺吏;漢輒發兵擊定之。二十餘年間,凡六反。至宣帝時,又再反。上即位之明年,珠厓山南縣反,發兵擊之。諸縣更叛,連年不定。上博謀于群臣,欲大發軍。待詔賈捐之曰:「臣聞堯、舜、禹之聖德,地方不過數千里,西被流沙,東漸于海,朔南暨聲教,言欲與聲教則治之,不欲與者不強治也。故君臣歌德,含氣之物各得其宜。武丁、成王、殷、周之大仁也,然地東不過江、黃,西不過氐、羌,南不過蠻荊,北不過朔方,是以頌聲並作,視聽之類咸樂其生,越裳氏重九譯而獻,此非兵革之所能致也。以至于秦,興兵遠攻,貪外虛內而天下潰畔。孝文皇帝偃武行文,當此之時,斷獄數百,賦役輕簡。孝武皇帝厲兵馬以攘四夷,天下斷獄萬數,賦煩役重,寇賊並起,軍旅數發,父戰死於前,子鬥傷于後,女子乘亭障,孤兒號于道,老母、寡婦飲泣巷哭,是皆廓地泰大,征伐不休之故也。今關東民眾久困,流離道路。人情莫親父母,莫樂夫婦;至嫁妻賣子,法不能禁,義不能止,此社稷之憂也。今陛下不忍悁悁之忿,欲驅士眾擠之大海之中,快心幽冥之地,非所以救助饑饉,保全元元也。詩云:『蠢爾蠻荊,大邦為讎。』言聖人起則後服,中國衰則先畔,自古而患之,何況乃復其南方萬里之蠻乎!駱越之人,父子同川而浴,相習以鼻飲,與禽獸無異,本不足郡縣置也。顓顓獨居一海之中,霧露氣濕,多毒草、蟲蛇、水土之害;人未見虜,戰士自死。又非獨珠厓有珠、犀、玳瑁也。棄之不足惜,不擊不損威。其民譬猶魚鱉,何足貪也!臣竊以往者羌軍言之,暴師曾未一年,兵出不逾千里,費四十餘萬萬;大司農錢盡,乃以少府禁錢續之。夫一隅為不善,費尚如此,況于勞師遠攻,亡士毋功乎!求之往古則不合,施之當今又不便,臣愚以為非冠帶之國,《禹貢》所及,《春秋》所治,皆可且無以為。願遂棄珠厓,專用恤關東為憂。」上以問丞相、御史。御史大夫陳萬年以為當擊,丞相于定國以為:「前日興兵擊之連年,護軍都尉、校尉及丞凡十一人,還者二人,卒士及轉輸死者萬人以上,費用三萬萬餘,尚未能盡降。今關東睏乏,民難搖動,捐之議是,」上從之。捐之,賈誼曾孫也。


  
孝元皇帝上初元三年(乙亥,公元前四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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