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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六月,已亥,帝崩于未央宮。遺詔曰:「朕聞之:蓋天下萬物之萌生,靡有不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奚可甚哀!當今之世,咸嘉生而惡死,厚葬以破業,重服以傷生,吾甚不取。且朕既不德,無在佐百姓;今崩,又使重服久臨以罹寒暑之數,哀人父子,傷長老之志,損其飲食,絶鬼神之祭祀,以重吾不德,謂天下何!朕獲保宗廟,以眇眇之身托于天下君王之上,二十有餘年矣。賴天之靈,社稷之福,方內安寧,靡有兵革。朕既不敏,常畏過行以羞先帝之遺德,惟年之久長,懼于不終。今乃幸以天年得復供養于高廟,其奚哀念之有!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臨三日,皆釋服;毋禁取婦、嫁女、祠祀、飲酒、食肉,自當給喪事服臨者,皆無跣;絰帶毋過三寸;毋布車及兵器;毋發民哭臨宮殿中;殿中當臨者,皆以旦夕各十五舉音,禮畢罷;非旦夕臨時,禁毋得擅哭臨;已下棺,服大功十五日,小功十四日,纖七日,釋服。它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類從事。佈告天下,使明知朕意。霸陵山川因其故,毋有所改。歸夫以下至少使。」乙巳,葬霸陵。帝即位二十三年,宮室、苑囿、車騎、服禦,無所增益;有不便,輒馳以利民。嘗欲作露台,召匠計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產也。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台為!」身衣弋綈;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帳無文綉;以示惇樸,為天下先。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因其山,不起墳。吳王詐病不朝,賜以几杖。群臣袁盎等諫說雖切,常假借納用焉。張武等受賂金錢,覺,更加賞賜以愧其心;專務以德化民。是以海內安寧,家給人足,後世鮮能及之。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是歲,長沙王吳著薨,無子,國除。
初,高祖賢文王芮,制誥御史:「長沙王忠,其令著令。」至孝惠、高後時,封芮庶子二人為列侯,傳國數世絶。
孝景皇帝上
太宗孝文皇帝下元年(乙酉,公元前一五六年)
冬,十月,丞相嘉等奏:「功莫大於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高皇帝廟,宜為帝者太祖之廟;孝文皇帝廟,宜為帝者太宗之廟。天子宜世世獻祖宗之廟,郡國諸侯宜各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廟。」制曰:「可。」
夏,四月,乙卯,赦天下。
遣御史大夫青至代下與匈奴和親。
五月,復收民田半租,三十而稅一。
初,文帝除肉刑,外有輕刑之名,內實殺人;斬右止者又當死;斬左止者笞五百,當劓者笞三百,率多死。是歲,下詔曰:「加笞、重罪無異;幸而不死,不可為人。其定律:笞五百曰三百,笞三百曰二百。」
以太中大夫周仁為郎中令,張歐為廷尉,楚元王子平陸侯禮為宗正,中大夫晁錯為左內史。仁始為太子舍人,以廉謹得幸。張歐亦事帝于太子宮,雖治刑名家,為人長者,帝由是重之,用為九卿。歐為吏未嘗言按人,專以誠長者處官;官屬以為長者,亦不敢大欺。
太宗孝文皇帝下二年(丙戌,公元前一五五年)
冬,十二月,有星孛于西南。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春,三月,甲寅,立皇子德為河間王,閼為臨江王,餘為淮陽王,非為汝南王,彭祖為廣川王,發為長沙王。
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后薄氏崩。
六月,丞相申屠嘉薨。時內史晁錯數請間言事,輒聽,寵幸傾九卿,法令多所更定。丞相嘉自絀所言不用,疾錯。錯為內史,東出不便,更穿一門南出。南出者,太上皇廟堧垣也。嘉聞錯穿宗廟垣,為奏,請誅錯。客有語錯,錯恐,夜入宮上謁,自歸上。至朝,嘉請誅內史錯。上曰:「錯所穿非真廟垣,乃外耎垣,故冗官居其中;且又我使為之,錯無罪。」丞相嘉謝。罷朝,嘉謂長史曰:「吾悔不先斬錯乃請之,為錯所賣。」至舍,因歐血而死。錯以此愈貴。
秋,與匈奴和親。
八月,丁未,以御史大夫開封侯陶青為丞相。丁巳,以內史晁錯為御史大夫。
彗星出東北。
秋,衡山雨雹,大者五寸,深者二尺。
熒惑逆行守北辰,月出北辰間;歲星逆行天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