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語譯註 - 111 / 203
中國古代史類 / 劉知幾 / 本書目錄
  

國語譯註

第111頁 / 共203頁。

 大小:

 第111頁

朗讀:

「秦、晉兩國是同等的國家,你為什麼如此輕視我?」重耳為這件事感到害怕,便解去衣冠,將自己囚禁起來,聽候處理。秦穆公會見重耳時,說:「寡人將女子嫁給你,懷嬴是其中最有才能的。以前公子圉在秦國作人質時,她任宮中的女官。現在想叫她和公子成婚,恐怕因為她曾是公子圉的妻子,從而遭受不好的名聲。除此之外,那就沒有其他什麼不妥了。我不敢用正式的婚禮把她歸於你,是因為喜歡她的緣故。公子這次解衣受辱,是寡人的罪過。如何處置她,完全聽憑公子的意見。」重耳想推辭不要,司空季子說:「同姓同德的才是兄弟。黃帝的兒子有二十五人,其中同姓同德的只有二個人罷了,只有青陽與夷鼓都姓己。青陽是方雷氏的外甥,夷鼓是彤魚氏的外甥。其他同父所生而異姓的,四個母親的兒子分別為十二個姓氏。凡是黃帝的兒子,有二十五宗。其中得姓的有十四人,分為十二姓,那就是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和依。只有青陽與蒼林氏的道德及得上黃帝,因此都姓姬。德行相同竟這樣難。以前少典娶了有氏,生了黃帝和炎帝。黃帝依姬水而成長,炎帝依姜水而成長,長大以後兩人的德行不同,因此黃帝姓姬,炎帝姓姜,兩帝動用武力互相殘殺,就是因為德行不同的緣故。姓不同德行就不同,德行不同就不同類。不同類雖然關係接近,男女可以嫁娶成婚,為的是生育兒女。姓相同德行就相同,德行相同心就相同,心相同志向就相同。志向相同雖然關係遠,男女不可嫁娶成婚,是怕褻瀆了恭敬之情。褻瀆就會產生怨恨,怨恨就會產生災禍,災禍產生就會消滅同姓。因此娶妻要避開同姓,是害怕禍亂災難。因此德行不同可以合姓成婚,德行相同可以以義結合。以義結合可以生利,利又可以使同姓相厚。姓和利相互聯續,相成而不離散,就能保持穩固,守住土地和住房。現在你和子圉的關係,如同道路上的陌生人那樣,取他所拋棄的人,以成就返國的大事,不是也可以嗎?」公子重耳對子犯說:「你看如何?」子犯回答說:「你將要奪取他的國家,娶他的妻子又有什麼呢,只管聽從秦的命令吧。」重耳又問趙衰:「你看如何?」趙衰回答說:「禮書上說:『將要向別人請求,一定要先接受別人的請求。想要別人愛自己,一定要先愛別人。想要別人聽從自己,一定要先聽從別人。對別人沒有恩德,卻想有求於人,這是罪過。』現在你要跟秦國聯姻以服從他們,接受他們的好意以與他們相親愛,聽從他們以使他們對你施恩德。只怕不能這樣,又有什麼可懷疑的呢?」於是重耳就向秦國納聘禮,締結婚約,並且親自迎懷嬴成親。

秦伯享重耳以國君之禮


  

114講:他日,秦伯將享公子,公子使子犯從。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①,請使衰從。」乃使子余從。秦伯享公子如享國君之禮,子余相如賓。卒事,秦伯謂其大夫曰:「為禮而不終,恥也。中不勝貌,恥也。華而不實,恥也。不度而施,恥也。施而不濟,恥也。恥門不閉,不可以封。非此,用師則無所矣。二三子敬乎!」明日宴,秦伯賦《采菽》②,子余使公子降拜。秦伯降辭。子余曰:「君以天子之命服命重耳③,重耳敢有安志,敢不降拜?」成拜卒登,子余使公子賦《黍苗》④。子余曰:「重耳之仰君也,若黍苗之仰陰雨也。若君實庇■膏澤之,使能成嘉谷,薦在宗廟,君之力也。君若昭先君之榮,東行濟河⑤,整師以復強周室,重耳之望也。重耳若獲集德而歸載,使主晉民,成封國,其何實不從。君若恣志以用重耳,四方諸侯,其誰不惕惕以從命!」秦伯嘆曰:「是子將有焉,豈專在寡人乎!」秦伯賦《鳩飛》⑥,公子賦《河水》⑦。秦伯賦《六月》⑧子余使公子降拜。秦伯降辭。子余曰:「君稱所以佐天子匡王國者以命重耳,重耳敢有惰心,敢不從德?」

【註釋】

①衰:趙衰,字子余。②《采菽》:指《詩經·小雅·采菽》,是周天子賜諸侯命服時奏的樂歌。③命服:古代不同爵位等級者所穿的不同禮服,此指相應的身分待遇。④《黍苗》:指《詩經·小雅·黍苗》。⑤河:黃河。⑥《鳩飛》:指《詩經·小雅·小宛》之首章。⑦《河水》:「河」為「沔」之誤,指《詩經·小雅·沔水》。⑧《六月》:指《詩經·小雅·六月》。


  
【譯文】



贊助商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