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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刻拍案驚奇 - 128 / 268
古典小說類 / 馮夢龍 / 本書目錄
  

初刻拍案驚奇

第128頁 / 共26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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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8頁

朗讀:

次日,安卿升堂,分付獄吏將囚人散禁在牢,日給涼水與他,須要小心看守。獄卒應諾了。當日便去牢裡,鬆放了人囚,各給涼水。牢子們緊緊看守,不致疏虞。過了十來日,牢子們就懈怠了。忽又是七月初一日,獄中舊例:每逢月朔便獻一番利市。那日燒過了紙,眾牢子們都去吃酒散福。從下午吃起,直吃到黃昏時候,一個個酩酊爛醉。那一干囚犯,初時見獄中寬縱,已自起心越牢。內中有幾個有見識的,密地教對付些利器暗藏在身邊。當日見眾人已醉,就便乘機發作。約莫到二更時分,獄中一片聲喊起,一二百罪人,一齊動手。先將那當牢的禁子殺了,打出車門,將那獄吏牢子一個個砍翻,撞見的,多是一刀一個。有的躲在黑暗裡聽時,只聽得喊道:「太爺平時仁德,我每不要殺他!」直反到各衙門,殺了幾個佐貳官。那時正是清平時節,城門還未曾閉,眾人吶聲喊,一哄逃走出城。正是:

鰲魚脫卻金鈎去,擺尾搖頭再不來。


  

那時裴安卿聽得喧嚷,在睡夢中驚覺,連忙起來,早已有人報知。裴安卿聽說,卻正似頂門上失了三魂,腳底下蕩了七魄,連聲只叫得苦,悔道:「不聽蘭孫之言,以至于此!誰知道將仁待人,被人不仁!」一面點起民壯,分頭追捕。多應是海底撈針,那尋一個?

次日這樁事,早報與上司知道,少不得動了一本。不上半月已到汴京,奏章早達天聽,天子與群臣議處。若是裴安卿是個貪臓刻剝、阿諛謅佞的,朝中也還有人喜他。只為平素心性剛直,不肯趨奉權貴,況且一清如水,俸資之外,毫不苟取,那有錢財夤緣勢要?所以無一人與他辨冤。多道:「縱囚越獄,典守者不得辭其責。又且殺了佐貳,獨留刺史,事屬可疑,合當拿問。」天子準奏,即便批下本來,着法司差官扭解到京。那時裴安卿便是重出世的召父,再生來的杜母,也只得低頭受縛。卻也道自己素有政聲,還有辨白之處,叫蘭孫收拾了行李,父女兩個同了押解人起程。

不則一日,來到東京。那裴安卿舊日住居,已奉聖旨抄沒了。僮仆數人,分頭逃散,無地可以安身。還虧得鄭夫人在時,與清真觀女道往來,只得借他一間房子與蘭孫住下了。次日,青衣小帽,同押解人到朝侯旨。奉聖旨:下大理獄鞠審。即刻便自進牢。蘭孫只得將了些錢鈔,買上告下,去獄中傳言寄語,擔茶送飯。元來裴安卿年衰力邁,受了驚惶,又受了苦楚,日夜憂虞,飲食不進。蘭孫設處送飯,枉自費了銀子。

一日,見蘭孫正到獄門首來,便喚住女兒說道:「我氣塞難當,今日大分必死。只為為人慈善,以致招禍,累了我兒。雖然罪不及孥,只是我死之後,無路可投;作婢為奴,定然不免!」那安卿說到此處,好如萬箭鑽心,長號數聲而絶。還喜未及會審,不受那三術囊頭之苦。蘭孫跌腳捶胸,哭得個發昏章第十一。欲要領取父親屍首,又道是「朝廷罪人,不得擅便!」當時蘭孫不顧死生利害,闖進大理寺衙門,哭訴越獄根由,哀感旁人。幸得那大理寺卿,還是個有公道的人,見了這般情狀,惻然不忍。隨即進一道表章,上寫着:

大理寺卿臣某,勘得襄陽刺史裴習,撫字心勞,提防政拙。雖法禁多疏,自干天譴,而反情無據,可表臣心。今已斃囹圄,宜從寬貸。伏乞速降天恩,赦其遺屍歸葬,以彰朝廷優待臣下之心。臣某惶恐上言。


  
那真宗也是個仁君,見裴習已死,便自不欲奇求,即批准了表章。

蘭孫得了這個消息,算是黃連樹下彈琴——苦中取樂了。將身邊所剩餘銀,買口棺木,僱人抬出屍首,盛殮好了,停在清真觀中,做些羹飯澆奠了一番,又哭得一佛出世。那裴安卿所帶盤費,原無幾何,到此已用得乾乾淨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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