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初刻拍案驚奇 - 86 / 268
古典小說類 / 馮夢龍 / 本書目錄
  

初刻拍案驚奇

第86頁 / 共268頁。

 大小:

 第86頁

朗讀:

按察司轉發本府帶管理刑廳劉同知複審。解官將一干人犯仍帶至府中,當堂回銷解批。只見李氏之夫于得水哭稟知府道:「小的妻子李氏久為楊化冤魂所附,真性迷失。又且身繫在官,展轉勘問,動輒經旬累月,有子失乳,母子不免兩傷。望乞爺台做主,救命超生!」知府見他說得可憐,點頭道:「此原不是常理,如何可久假不歸?卻是鬼神之事,我亦難處。」便喚李氏到案前道:「你是李氏,還是楊化?」李氏道:「小的是楊化。」知府道:「你的冤已雪了。」李氏道:「多謝老爺天恩!」知府道:「你雖是楊化,你身卻是李氏,你曉得麼?」李氏道:「小的曉得。卻是小的冤雖已報,無家可歸,住在此罷。」知府大怒道:「胡說!你冤既雪,只該依你體骨去,為何耽閣人妻子?你可速去,不然痛打你一頓。」李氏見說要打,卻象有些怕的一般,連連叩頭道:「小的去了就是。」說罷,李氏站起就走。知府又叫人拉他轉來道:「我自叫楊化去,李氏待到那裡去?」李氏仍做楊化的聲口,叩頭道:「小人自去。」起身又走。知府拍桌大喝,叫他轉來道:「這樣糊塗可惡!楊化自去,須留下李氏身子。如何三回兩轉,違我言語?皂隷與我着實打!」皂隷發一聲喊,把滿堂竹片盡撇在地,震得一片價響。只見李氏一交跌倒,叫皂隷喚他,不應,再叫他楊化!也不應,眼睛緊閉,面色如灰。于得水慌了手腳,附着耳朵連聲呼之,只是不應。也不管公堂之上,大聲痛哭。知府也沒法處得。得水榛着李氏,只見四腳搖戰,汗下如雨。有一個多時辰,忽然張開眼睛,看見公堂虛敞,滿前面生人眾,打扮異樣,大驚道:「吾李氏女,何故在此?」就把兩袖緊遮其面。知府曉得其真性已回,問他一向知道甚麼,說道:「在家碾米,不知何故在此。」並過了許多時日也不知道。知府便將硃筆大書「李氏元身」四字鎮之,取印印其背,令得水扶歸調養。

次日,劉同知提審,李氏名尚未銷。得水見妻子出慣了官的,不以為意,誰知李氏這回著實羞怯,不肯到衙門來。得水把從前話一一備細說與李氏知道,李氏哭道:「是睡夢裡,不知做此出醜勾當,一向沒處追悔了,今既已醒,我自是女人,豈可復到公庭?得水道:“罪案已成,太爺昨日已經把你發放過了。今日只得複審一次,便可了事。」李氏道:「複審不複審與我何干?」得水道:「若不去時,須累及我。」李氏沒奈何,只得同到衙門裡來。比及劉同知問時,只是哭泣,並不曉得說一句說話。同知喚其夫得水問他,得水把向來楊化附魂證獄,昨日太爺發放,楊化已去,今是元身李氏,與前日不同緣故說了。就將太爺硃筆親書並背上印文驗過。劉同知深嘆其異,把文書申詳上司道:「楊化冤魂已散,理合釋放李氏寧家,免其再提。于大郊自有真臓,不必別證。秋後處決。」


  

一日晚間,于得水夢見楊化來謝道:「久勞賢室,無可為報。止有叫驢一頭,一向散繮走失,被人收去。今我引他到你家門首,你可收用,權為謝意。」得水次日開門出去,果遇一驢在門,將他拴鞠起來騎用,方知楊化靈尚未泯。從來說鬼神難欺,無如此一段話本,最為真實駭聽。

人殺人而成鬼,鬼借人以證人。

人鬼公然相報,冤家宜結宜分。

15 衛朝奉狠心盤貴產 陳秀才巧計賺原房

詩曰:

人生碌碌飲貪泉,不畏官司不顧天。


  
何必廣齋多懺悔?讓人一着最為先。

這一首詩,單說世上人貪心起處,便是十萬個金剛也降不住;明明的刑憲陳設在前,也顧不的。子列子有云:「不見人,徒見金。」蓋謂當這點念頭一發,精神命脈,多注在這一件事上,那管你行得也行不得?

話說杭州府有一賈秀才,名實,傢俬巨萬,心靈機巧,豪俠好義,專好結識那一班有義氣的朋友。若是朋友中有那未娶妻的,家貧乏聘,他便捐資助其完配;有那負債還不起的,他便替人賠償。又且路見不平,專要與那瞞心昧已的人作對。假若有人恃強,他便出奇計以勝之。種種快事,未可枚舉。如今且說他一節助友贖產的話。



贊助商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