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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刻拍案驚奇 - 61 /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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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刻拍案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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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子文聽罷,氣得獃了半晌,一句話也說不出。又定了一會,張、李二人只是氣憤憤的要拉了子文,合起學中朋友見官。到是子文勸他道:「二兄且住!我想起來,那老驢既不願聯姻,就是奪得那女子來時,到底也不和睦。吾輩若有寸進,怕沒有名門舊族來結絲蘿?這一個富商,又非大家,直恁希罕!況且他有的是錢財,官府自然為他的。小弟家貧,也那有閒錢與他打官司?他年有了好處,不怕沒有報冤的日子。有煩二兄去對他說,前日聘金原是五十兩,若肯加倍賠還,就退了婚也得。」二人依言。

子文就開拜匣,取了婚書吉帖與那頭髮,一同的望着典鋪中來。張、李二人便將上項的言語說了一遍。金朝奉大喜道:「但得退婚,免得在下受累,那在乎這幾十兩銀子!」當時就取過天平,將兩個元寶共兌了一百兩之數,交與張、李二人收着,就要子文寫退婚書,兼討前日婚約、頭髮。子文道:「且完了官府的事情,再來寫退婚書及奉還原約未遲。而今官事未完,也不好輕易就是這樣還得。總是銀子也未就領去不妨。」程朝奉又取二兩銀子,送了張、李二生,央他出名歸息。二生就討過筆硯,寫了息詞,同着原告、被告、中證一行人進府裡來。


  

吳太守方坐晚堂,一行人就將息詞呈上。太守從頭念一遍道:

勸息人張四維、李俊卿,系天台縣學生。切微人金聲,有女已受程氏之聘,因遷居天台,道途修阻,女年及笄,程氏音訊不通,不得已再許韓生,以致程氏鬥爭成訟。茲金聲願還聘禮,韓生願退婚姻,庶不致寒盟于程氏。維等忝為親戚,意在息爭,為此上稟。

原來那吳太守是閩中一個名家,為人公平正直,不愛那有「貝」字的「財」,只愛那無「貝」字的「才」。自從前日準過狀子,鄉紳就有書來,他心中已曉得是有緣故的了。當下看過息詞,抬頭看了韓子文風采堂堂,已自有幾分歡喜。便教:「喚那秀才上來。」韓子文跪到面前,太守道:「我看你一表人才,決不是久困風塵的。就是我招你為婿,也不枉了。你卻如何輕聘了金家之女,今日又如何就肯輕易退婚?」那韓子文是個點頭會意的人。他本等不做指望了,不想著太守心裡為他,便轉了口道:「小生如何捨得退婚!前日初聘的時節,金聲朝天設誓,尤恐怕不足不信,復要金聲寫了親筆婚約,張、李二生都是同議的。如今現有『不曾許聘他人』句可證。受聘之後,又回卻青絲發一縷,小生至今藏在身邊,朝夕把玩,就如見我妻子一般。如今一旦要把蕭郎做個路人看待,卻如何甘心得過?程氏結姻,從來不曾見說。只為貧不敵富,所以無端生出是非。」說罷,便噙下淚來。恰好那吉帖、婚書、頭髮都在袖中,隨即一併呈上。

太守仔細看了,便教把程元、趙孝遠遠的另押在一邊去。先開口問金聲道:


  
「你女兒曾許程家麼?」金聲道:「爺爺,實是許的。」又問道:「既如此,不該又與韓生了。」金聲道:「只為點綉女事急,倉卒中,不暇思前算後,做此一事,也是出於無奈。」又問道:「那婚約可是你的親筆?」金聲道:「是。」又問道:「那上邊寫道:『自幼不曾許聘何人』,卻怎麼說?」金聲道:「當時只要成事,所以一一依他,原非實話。」太守見他言詞反覆,已自怒形于色。又問道:「你與程元結親,卻是幾年幾月幾日?」金聲一時說不出來,想了一回,只得扭捏道是某年某月某日。

太守喝退了金聲,又叫程元上來問道:「你聘金家女兒,有何憑據?」程元道:「六禮既行,便是憑據了。」又問道:「原媒何在?」程元道:「原媒自在徽州,不曾到此。」又道:「你媳婦的吉帖,拿與我看。」程元道:「一時失帶在身邊。」太守冷笑了一聲,又問道:「你何年何月何日與他結姻的?」程元也想了一回,信口謅道是某年某月某日。與金聲所說日期,分毫不相合了。太守心裡已自瞭然,便再喚那趙孝上來問道:「你做中證,卻是那裡人?」趙孝道:「是本府人。」又問道:「既是台州人,如何曉得徽州事體?」趙孝道:「因為與兩家有親,所以知道。」太守道:「既如此,你可記得何年月日結姻的?」趙孝也約莫着說個日期,又與兩人所言不相對了。原來他三人見投了息詞,便道不消費得氣力,把那答應官府的說話都不曾打得照會。誰想太爺一個個的盤問起來,那些衙門中人雖是受了賄賂,因憚太守嚴明,誰敢在旁邊幫襯一句!自然露出馬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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