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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居有小王五:一曰蘇B
321王,治蘇B
321城,去都護五千七百七十六里,去陽關八千二十五里;二曰附墨王,治附墨城,去都護五千七百六十七里,去陽關八千二十五里;三曰窳匿王,治窳匿城,去都護五千二百六十六里,去陽關七千五百二十五里;四曰E
47B王,治E
47B城,去都護六千二百九十六里,去陽關八千五百五十五里;五曰奧-王,治奧-城,去都護六千九百六里,去陽關八千三百五十五里。凡五王,屬康居。
大宛國,王治貴山城,去長安萬二千五百五十里。戶六萬,口三十萬,勝兵六萬人。副王、輔國王各一人。東至都護治所四千三十一里,北至康居卑闐城千五百一十里,西南至大月氏六百九十里。北與康居、南與大月氏接,土地風氣物類民俗與大月氏、安息同。大宛左右以蒲陶為酒,富人藏酒至萬餘石,久者至數十歲不敗。俗耆酒,馬耆目宿。
宛別邑七十餘城,多善馬。馬汗血,言其先天馬子也。
張騫始為武帝言之,上遣使者持千金及金馬,以請宛善馬。宛王以漢絶遠,大兵不能至,愛其寶馬不肯與。漢使妄言,宛遂攻殺漢使,取其財物。於是天子遣貳師將軍李廣利將兵前後十餘萬人伐宛,連四年。宛人斬其王毋寡首,獻馬三千匹,漢軍乃還,語在《張騫傳》。貳師既斬宛王,更立貴人素遇漢善者名昧蔡為宛王。後歲余,宛貴人以為「昧蔡諂,使我國遇屠」,相與共殺昧蔡,立毋寡弟蟬封為王,遣子入侍,質于漢,漢因使使賂賜鎮撫之。又發使十餘輩,抵宛西諸國求奇物,因風諭以伐宛之威。宛王蟬封與漢約,歲獻天馬二匹。漢使采蒲陶、目宿種歸。天子以天馬多,又外國使來眾,益種蒲陶、目宿離宮館旁,極望焉。
自宛以西至安息國,雖頗異言,然大同,自相曉知也。
其人皆深目,多鬚髯。善賈市,爭分銖。貴女子,女子所言,丈夫乃決正。其地無絲漆,不知鑄鐵器。及漢使亡卒降,教鑄作它兵器。得漢黃白金,輒以為器,不用為幣。
自烏孫以西至安息,近匈奴。匈奴嘗困月氏,故匈奴使持單于一信到國,國傳送食,不敢留苦。及至漢使,非出幣物不得食,不市畜不得騎,所以然者,以遠漢,而漢多財物,故必市乃得所欲。及呼韓邪單于朝漢,後咸尊漢矣。
桃槐國,王去長安萬一千八十里。戶七百,口五千,勝兵千人。
休循國,王治鳥飛谷,在蔥嶺西,去長安萬二百一十里。戶三百五十八,口千三十,勝兵四百八十人。東至都護治所三千一百二十一里,至捐毒衍敦谷二百六十里,西北至大宛國九百二十里,西至大月氏千六百一十里。民俗衣服類烏孫,因畜隨水草,本故塞種也。
捐毒國,王治衍敦谷,去長安九千八百六十里。戶三百八十,口千一百,勝兵五百人。東至都護治所二千八百六十一里。至疏勒。南與蔥嶺屬,無人民。西上蔥領,則休循也。
西北至大宛千三十里,北與烏孫接。衣服類烏孫,隨水草,依蔥領,本塞種也。
莎車國,王治莎車城,去長安九千九百五十里。戶二千三百三十九,口萬六千三百七十三,勝兵三千四十九人。輔國侯、左右將、左右騎君、備西夜君各一人,都尉二人,譯長四人。東北至都護治所四千七百四十六里,西至疏勒五百六十里,西南至蒲犁七百四十里。有鐵山,出青玉。
宣帝時,烏孫公主小子萬年,莎車王愛之。莎車王無子,死,死時萬年在漢。莎車國人計欲自托于漢,又欲得烏孫心,即上書請萬年為莎車王。漢許之,遣使者奚充國送萬年。萬年初立,暴惡,國人不說。莎車王弟呼屠徵殺萬年,並殺漢使者,自立為王,約諸國背漢。會衛候馮奉世使送大宛客,即以便宜發諸國兵擊殺之,更立它昆弟子為莎車王。還,拜奉世為光祿大夫。是歲,元康元年也。
疏勒國,王治疏勒城,去長安九千三百五十里。戶千五百一十,口萬八千六百四十七,勝兵二千人。疏勒侯、擊胡侯、輔國侯、都尉、左右將、左右騎君、左右譯長各一人。東至都護治所二千二百一十里,南至莎車五百六十里。有市列,西當大月氏、大宛、康居道也。
尉頭國,王治尉頭谷,去長安八千六百五十里。戶三百,口二千三百,勝兵八百人。左右都尉各一人,左右騎君各一人。東至都護治所千四百一十一里,南與疏勒接,山道不通,西至捐毒千三百一十四里,徑道馬行二日。田畜隨水草,衣服類烏孫。
卷九十六下 西域傳第六十六下
烏孫國,大昆彌治赤谷城,去長安八千九百里。戶十二萬,口六十三萬,勝兵十八萬八千八百人。相,大祿,左右大將二人,侯三人,大將、都尉各一人,大監二人,大吏一人,舍中大吏二人,騎君一人。東至都護治所千七百二十一里,西至康居蕃內地五千里。地莽平。多雨,寒。山多松B
322。不田作種樹,隨畜逐水草,與匈奴同俗。國多馬,富人至四五千匹。民剛惡,貪狼無信,多寇盜,最為強國。故服匈奴,後盛大,取覊屬,不肯往朝會。東與匈奴、西北與康居、西與大宛、南與城郭諸國相接。本塞地也,大月氏西破走塞王,塞王南越縣度。大月氏居其地。後烏孫昆莫擊破大月氏,大月氏徙西臣大夏,而烏孫昆莫居之,故烏孫民有塞種、大月氏種雲。
始張騫言烏孫本與大月氏共在敦煌間,今烏孫雖強大,可厚賂招,令東居故地,妻以公主,與為昆弟,以制匈奴。語在《張騫傳》。武帝即位,令騫賫金幣住。昆莫見騫如單于禮,騫大慚,謂曰:「天子致賜,王不拜,則還賜。」昆莫起拜,其它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