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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惟人情無子,年雖六七十,猶博取而廣求。孝成皇帝深見天命,燭知至德,以壯年克己,立陛下為嗣。先帝暴棄天下而陛下繼體,四海安寧,百姓不懼,此先帝聖德當合天人之功也。
臣聞天威不違顏咫尺,願陛下深思先帝所以建立陛下之意,且克己躬行以觀群下之從化。天下者,陛下之家也。
肺附何患不富貴,不宜倉卒。先帝不量臣愚,以為太傅,陛下以臣托師傅,故亡功德而備鼎足,封大國,加賜黃金,位為三公,職在左右,不能盡忠補過,而令庶人竊議,災異數見,此臣之大罪也。
臣不敢言乞骸骨歸於海濱,恐嫌于偽。誠慚負重責,義不得不盡死。”書數十上,多切直之言。
初,哀帝即位,成帝母稱太皇太后,成帝趙皇后稱皇太后,而上祖母傅太后與母丁後皆在國邸,自以定陶共王為稱。高昌侯董宏上書言:「秦莊襄王母本夏氏,而為華陽夫人所子,及即位後,俱稱太后。宜立定陶共王后為皇太后。」事下有司,時丹以左將軍與大司馬王莽共劾奏宏:「知皇太后尊之號,天下一統,而稱引亡秦以為比喻,詿誤聖朝,非所宜言,大不道。」上新立,謙讓,納用莽、丹言,免宏為庶人。傅太后大怒,要上欲必稱尊號,上於是追尊定陶共王為共皇帝,尊傅太后為共皇太后,丁後為共皇后。郎中令泠褒、黃門郎段猶等復奏言:「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皆不宜復引定陶蕃國之名以冠大號,車馬衣服宜皆稱皇之意,置吏二千石以下各供厥職,又宜為共皇立廟京師。」上復下其議,有司皆以為宜如褒、猶言。丹議獨曰:“聖王制禮取法于天地,故尊卑之禮明則人輪之序正,人輪之序正則乾坤得其位而陰陽順其節,人主與萬民俱蒙晁福。尊卑者,所以正天地之位,不可亂也。
今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以定陶共為號者,母從子、妻從夫之義也。
欲立官置吏,車服與太皇太后並,非所以明尊卑亡二上之義也。
定陶共皇號謚已前定,義不得復改。《禮》:『父為士,子為天子,祭以天子,其屍服以士服。』子亡爵父之義,尊父母也。
為人後者為之子,故為所後服斬衰三年,而降其父母期,明尊本祖而重正統也。
孝成皇帝聖恩深遠,故為共王立後,奉承祭祀,今共皇長為一國太祖,萬世不毀,恩義已備。陛下既繼體先帝,持重大宗,承宗廟天地社稷之祀,義不得復奉定陶共皇祭入其廟。今欲立廟于京師,而使臣下祭之,是無主也。
又親盡當毀,空去一國太祖不墮之祀,而就無主當毀不正之禮,非所以尊厚共皇也。”
丹由是浸不合上意。
會有上書言古者以龜貝為貨,今以錢易之,民以故貧,宜可改幣。上以問丹,丹對言可改。章下有司議,皆以為行錢以來久,難卒變易。丹老人,忘其前語,後從公卿議。又丹使吏書奏,吏私寫其草,丁、傅子弟聞之,使人上書告丹上封事行道人遍持其書。上以問將軍中朝臣,皆對曰:「忠臣不顯諫,大臣奏事不宜漏泄,令吏民傳寫流聞四方。『臣不密則失身』,宜下廷尉治。」事下廷尉,廷尉劾丹大不敬。事未決,給事中博士申咸、炔欽上書言:「丹經行無比,自近世大臣能若丹者少。發憤懣,奏封事,不及深思遠慮,使主簿書,漏泄之過不在丹。以此貶黜,恐不厭眾心。」尚書劾咸、欽:「幸得以儒官選擢備腹心,上所折中定疑,知丹社稷重臣,議罪處罰,國之所慎,咸、欽初傅經義以為當治,事以暴列,乃覆上書妄稱譽丹,前後相違,不敬。」上貶咸、欽秩各二等。遂策免丹曰:“夫三公者,朕之腹心也。
輔善相過,匡率百僚,和合天下者也。
朕既不明,委政于公,間者陰陽不調,寒暑失常,變異屢臻,山崩地震,河決泉湧,流殺人民,百姓流連,無所歸心,司空之職尤廢焉。君在位也出入三年,未聞忠言嘉謀,而反有朋黨相進不公之名。乃者以挺力田議改幣章示君,君內為朕建可改不疑;以君之言博考朝臣,君乃希眾雷同,外以為不便,令觀聽者歸非于朕。朕隱忍不宣,為君受愆。朕疾夫比周之徒虛偽壞化,寢以成俗,故屢以書飭君,幾君省過求己,而反不受,退有後言。及君奏封事,傳于道路,布聞朝市,言事者以為大臣不忠,辜陷重闢,獲虛采名,謗譏匈匈,流于四方。腹心如此,謂疏者何?殆謬于二人同心之利焉,將何以率示群下,附親遠方?朕惟君位尊任重,慮不周密,懷諼迷國,進退違命,反覆異言,甚為君恥之,非所以共承天地,永保國家之意。以君嘗托傅位,未忍考於理,已詔有司赦君勿治。其上大司空高樂侯印綬,罷歸。”
尚書令唐林上疏曰:“竊見免大司空丹策書,泰深痛切,君子作文,為賢者諱。丹經為世儒宗,德為國黃B
22F,親傅聖躬,位在三公,所坐者微,海內未見其大過,事既已往,免爵大重,京師識者咸以為宜復丹邑爵,使奉朝請,四方所瞻仰也。
惟陛下財覽眾心,有以尉復師傅之臣。”上從林言,下詔賜丹爵關內侯,食邑三百戶。
丹既免數月,上用朱博議,尊傅太后為皇太太后,丁後為帝太后,與太皇太后及皇太后同尊,又為共皇立廟京師,儀如孝元皇帝。博遷為丞相,復與御史大夫趙玄奏言:「前高昌侯宏首建尊號之議,而為丹所劾奏,免為庶人。時天下衰粗,委政于丹。丹不深惟褒廣尊親之義而妄稱說,抑貶尊號,虧損孝道,不忠莫大焉。陛下聖仁,昭然定尊號,宏以忠孝復封高昌侯。丹惡逆暴著,雖蒙赦令,不宜有爵邑,請免為庶人。」奏可。丹於是廢歸鄉裡者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