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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二月,奉世還京師,更為左將軍光祿勛如故。其後錄功拜爵,下詔曰:「羌虜桀黠,賊害吏民,攻隴西府寺,燔燒置亭,絶道橋,甚逆天道。左將軍光祿勛奉世前將兵征討,斬捕首虜八千餘級,鹵馬、牛、羊以萬數。賜奉世爵關內侯,良邑五百戶,黃金六十斤。」裨將、校尉三十餘人,皆拜。
後歲余,奉世病卒。居爪牙官前後十年,為折衝宿將,功名次趙充國。
奮武將軍任千秋者,其父宮,昭帝時以丞相征事捕斬反者左將軍上官桀,封侯,宣帝時為太常,薨。千秋嗣後,復為太常。成帝時,樂昌侯王商代奉世為左將軍,而千秋為右將軍,後亦為左將軍。子孫傳國,至王莽乃絶雲。
奉世死後二年,西域都護甘延壽以誅郅支單于封為列侯。時,丞相匡衡亦用延壽矯制生事,據蕭望之前議,以為不當封,而議者咸美其功,上從眾而侯之。於是杜欽上疏,追訟奉世前功曰:“前莎車王殺漢使者,約諸國背畔。左將軍奉世以衛候便宜發兵誅莎車王,策定城郭,功施邊境。議者以奉世奉使有指,《春秋》之義亡遂事,漢家之法有矯制,故不得侯。令匈奴郅支單于殺漢使者,亡保康居,都護延壽發城郭兵屯田吏士四萬餘人以誅斬之,封為列侯。臣愚以為比罪則郅支薄,量敵則莎車眾,用師則奉世寡,計勝則奉世為功于邊境安,慮敗則延壽為禍于國家深。其違命而擅生事同,延壽割地封,而奉世獨不錄。臣聞功同賞異則勞臣疑,罪鈞刑殊則百姓惑;疑生無常,惑生不知所從;亡常則節趨不立,不知所從則百姓無所措手足。奉世圖難忘死,信命殊俗,威功白著,為世使表,獨抑厭而不揚,非聖主所以塞疑厲節之意也。
願下有司議。”上以先帝時事,不復錄。
奉世有子男九人,女四人。長女媛以選充兵宮,為元帝昭儀,產中山孝王。元帝崩,媛為中山太后,隨王就國。奉世長子譚,太常舉孝廉為郎,功次補天水司馬。奉世擊西羌,譚為校尉,隨父從軍有功,未拜病死。譚弟野王、逡、立、參至大官。
野王字君卿,受業博士,通《詩》。少以父任為太子中庶子。年十八,上書願試守長安令。宣帝奇其志,問丞相魏相,相以為不可許。後以功次補當陽長,遷為櫟陽令,徙夏陽令。元帝時,遷隴西太守,以治行高,入為左馮翊。歲余,而池陽令並素行貪污,輕野王外戚年少,治行不改。野王部督郵掾礻殳-趙都案驗,得其主守盜十金罪,收捕。並不首吏,都格殺。並家上書陳冤,事下廷尉。都詣吏自殺以明野王,京師稱其威信,遷為大鴻臚。
數年,御史大夫李延壽病卒,在位多舉野王。上使尚書選第中二千石,而野王行能第一。上曰:「吾用野王為三公,後世必謂我私後宮親屬,以野王為比。」乃下詔曰:“剛強堅固,確然亡欲,大鴻臚野王是也。
心辨善辭,可使四方,少府五鹿充宗是也。
廉潔節儉,太子少傅張譚是也。
其以少傅為御史大夫。”上繇下第而用譚,越次避嫌不用野王,以昭儀兄故也。
野王乃嘆曰:「人皆以女寵貴,我兄弟獨以賤!」野王雖不為三公,甚見器重,有名當世。
成帝立,有司奏野王王舅,不宜備九卿,以秩出為上郡太守,加賜黃金百斤。朔方刺史蕭育奏封事,薦言:「野王行能高妙,內足與圖身,外足以慮化。竊惜野王懷國之寶,而不得陪朝廷與朝者並。野王前以王舅出,以賢復入,明國家樂進賢也。」
上自為太子時聞知野王。會其病免,復以故二千石使行河堤,因拜為琅邪太守。是時,成帝長舅陽平侯王鳳為大司馬大將軍,輔政八九年矣,時數有災異,京兆尹王章譏鳳專權不可任用,薦野王代鳳。上初納其言,而後誅章,語在《元後傳》。於是野王懼不自安,遂病,滿三月賜告,與妻子歸杜陵就醫藥。大將軍鳳風御史中丞劾奏野王賜告養病而私自便,持虎符出界歸家,奉詔不敬。杜欽時在大將軍莫府,欽素高野王父子行能,奏記於鳳,為野王言曰:“竊見令曰,吏二千石告,過長安謁,不分別予賜。今有司以為予告得歸,賜告不得,是一律兩科,失省刑之意。夫三最予告,令也;病滿三月賜告,詔恩也。
令告則得,詔恩不得,失輕重之差。又二千石病賜告得歸有故事,不得去郡亡著令。傳曰:‘賞疑從予,所以廣恩勸功也;罰疑從去,所以慎刑,闕難知也。
’今釋令與故事而假不敬之法,甚違闕疑從去之意。即以二千石守千里之地,任兵馬之重,不宜去郡,將以制刑為後法者,則野王之罪,在未制令前也。
刑賞大信,不可不慎。”鳳不聽,竟免野王。郡國二千石病賜告不得歸家,自此始。
初,野王嗣父爵為關內侯,免歸。數年,年老,終於家。子座嗣爵,至孫坐中山太后事絶。
逡字子產,通《易》,太常察孝廉為郎,補謁者。建昭中,選為復土校尉。光祿勛于永舉茂材,為美陽令。功次遷長樂屯衛司馬,清河都尉,隴西太守。治行廉平,年四十餘卒。為都尉時,言河堤方略,在《溝洫志》。
立字聖卿,通《春秋》。以父任為郎,稍遷諸曹。竟寧中,以王舅出為五原屬國都尉。數年,遷五原太守,徙西河、上郡。立居職公廉,治行略與野王相似,而多知有恩貸,好為條教。吏民嘉美野王、立相代為太守,歌之曰:「大馮君,小馮君,兄弟繼踵相因循,聰明賢知惠吏民,政如魯、衛德化鈞,周公、康叔猶二君。」後遷為東海太守,下濕病痹。天子聞之,徙立為太原太守。更歷五郡,所居有跡。年老卒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