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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從,然其敘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別,不可易也。
墨者儉而難遵,是以其事不可偏循;然其強本節用,不可廢也。
法家嚴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也。
名家使人儉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實,不可不察也。
道家使人津神專一,動合無形,澹足萬物。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徙,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躁,事少而功多。儒者則不然,以為人主天下之儀表也,君唱臣和,主先臣隨。如此,則主勞而臣佚。至于大道之要,去健羡,黜聰明,釋此而任術。夫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神形蚤衰,欲與天地長久,非所聞也。
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孝令,曰「順之者昌,逆之者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紀綱。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夫儒者,以六藝為法,六藝經傳以千萬數,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故曰「博而寡要,勞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別,雖百家弗能易也。
墨者亦上堯、舜,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階三等,茅茨不剪,采椽不斫;飯土簋,EA
76土刑,糲梁之食,藜藿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舉音不盡其哀。教喪禮,必以此為萬民率。故天下法若此,則尊卑無別也。
夫世異時移,事業不必同,故曰「儉而難遵」也。
要曰「強本節用」,則人給家足之道也。
此墨子之所長,雖百家不能廢也。
法家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于法,則親親尊尊之恩絶矣,可以行一時之計,而不可長用也,故曰「嚴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職不得相踰越,雖百家不能改也。
名家苛察繳繞,使人不得反其意,-決於名,時失人情,故曰「使人儉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責實,參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
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無成勢,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不為物先後,故能為萬物主。有法無法,因時為業;有度無度,因物興舍。故曰「聖人不巧,時變是守」。虛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綱也。
群臣並至,使各自明也。
其實中其聲者謂之端,實不中其聲者謂之款。款言不聽,堅乃不生,賢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耀天下,復反無名。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
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形神離則死。死者不可復生,離者不可復合,故聖人重之。
由此觀之,神者生之本,形者生之俱。不先定其神形,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
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有子曰遷。
遷生龍門,耕牧河山之陽。年十歲則誦古文。二十而南遊江、淮,上會稽,探禹袕,窺九疑,浮沅、湘。北涉汶、泗,講業齊魯之都,觀夫子遺風,鄉射鄒嶧;厄困蕃、薛、彭城,過梁、楚以歸。於是遷仕為郎中,奉使西征巴、蜀以南,略邛、-、昆明,還報命。
是歲,天子始建漢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滯周南,不得與從事,發憤且卒。而子遷適反,見父于河、洛之間。太史公執遷手而泣曰:“予先,周室之太史也。
自上世嘗顯功名虞、夏,典天官事。後世中衰,絶于予乎?汝復為太史,則續吾祖矣。今天子接千歲之統,封泰山,而予不得從行,是命也夫!命也夫!予死,爾必為太史;為太史,毋忘吾所欲論著矣。且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揚名于後世,以顯父母,此孝之大也。
夫天下稱周公,言其能論歌文、武之德,宣周、召之風,達大王、王季思慮,爰及公劉,以尊后稷也。
優、厲之後,王道缺,禮樂衰,孔子修舊起廢,論《詩》、《書》,作《春秋》,則學者至今則之。自獲麟以來四百有餘歲,而諸侯相兼,史記放絶。今漢興,海內一統,明主賢君,忠臣義士,予為太史而不論載,廢天下之文,予甚懼焉,爾其念哉!”遷俯首流涕曰:「小子不敏,請悉論先人所次舊聞,不敢闕。」卒三歲,而遷為太史令,r史記石室金-之書。五年而當太初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天歷始改,建於明堂,諸神受記。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歲而有孔子,孔子至于今五百歲,有能紹而明之,正《易傳》,繼《春秋》,本《詩》、《書》、《禮》、《樂》之際。』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攘焉!」
上大夫壺遂曰:「昔孔子為何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聞之董生:『周道廢,孔子為魯司寇,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時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表,貶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經紀,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與,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絶世,補弊起廢,王道之大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