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房《易傳》曰:「祿不遂行茲謂欺,厥咎奧,雨雪四至而溫。臣安祿樂逸茲謂亂,奧而生蟲。知罪不誅茲謂舒,其奧,夏則暑殺人。冬則物華實。重過不誅,茲謂亡征,其咎當寒而奧六日也。」
桓公十五年「春,亡冰」。劉向以為周春,今冬也。
先是,連兵鄰國,三戰而再敗也,內失百姓,外失諸侯,不敢行誅罰,鄭伯突篡兄而立,公與相親,長養同類,不明善惡之罰也。
董仲舒以為象夫人不正,陰失節也。
成公元年「二月,無冰」。董仲舒以為方有宣公之喪,君臣無悲哀之心,而炕陽,作丘甲。劉向以為時公幼弱,政舒緩也。
襄公二十八年「春,無冰」。劉向以為先是公作三軍,有侵陵用武之意,於是鄰國不和,伐其三鄙,被兵十有餘年,因之以饑饉,百姓怨望,臣下心離,公懼而弛緩,不敢行誅罰,楚有夷狄行,公有從楚心,不明善惡之應。董仲舒指略同。一曰,水旱之災,寒暑之變,天下皆同,故曰「無冰」,天下異也。
桓公殺兄弒君,外成宋亂,與鄭易邑,背畔周室。成公時,楚橫行中國,王札子殺召伯、毛伯,晉敗天子之師之貿戎,天子皆不能討。襄公時,天下諸侯之大夫皆執國權,君不能制。漸將日甚,善惡不明,誅罰不行,周失之舒,秦失之急,故周衰亡寒歲,秦滅亡奧年。
武帝元狩六年冬,亡冰。先是,比年遣大將軍衛青、霍去病攻祁連,絶大幕,窮追單于,斬首十餘萬級,還,大行慶賞。乃閔海內勤勞,是歲遣博士褚大等六人持節巡行天下,存賜鰥寡,假與乏困,舉遺逸獨行君子詣行在所。郡國有以為便宜者,上丞相、御史以聞。天下咸喜。
昭帝始元二年冬,亡冰。是時上年九歲,大將軍霍光秉政,始行寬緩,欲以說下。
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隕霜不殺草」。劉歆以為草妖也。
劉向以為今十月,周十二月。于《易》,五為天位,君位,九月陰氣至,五通於天位,其卦為「剝」,剝落萬物,始大殺矣,明陰從陽命,臣受君令而後殺也。
今十月隕霜而不能殺草,此君誅不行,舒緩之應也。
是時,公子遂顓權,三桓始世官,天戒若曰,自此之後,將皆為亂矣。文公不寤,其後遂殺子赤,三家逐昭公。董仲舒指略同。京房《易傳》曰:「臣有緩茲謂不順,厥異霜不殺也。」
《書序》曰:「伊陟相太戊,亳有祥桑-共生。」傳曰:「俱生乎朝,七日而大拱。伊陟戒以修德,而木枯。」劉向以為殷道既衰,高宗承敝而起,盡涼陰之哀,天下應之,既獲顯榮,怠於政事,國將危亡,故桑-之異見。桑猶喪也,-猶生也,殺生之秉失而在下,近草妖也。
一曰,野木生朝而暴長,小人將暴在大臣之位,危亡國家,象朝將為虛之應也。
《書序》又曰:「高宗祭成湯,有蜚雉登鼎耳而。」祖己曰:「惟先假王,正厥事。」劉向以為雉-鳴者雄也,以赤色為主。于《易》,「離」為雉,雉,南方,近赤祥也。
劉歆以為羽蟲之孽。《易》有「鼎卦」,鼎,宗廟之器,主器奉宗廟者長子也。
野鳥自外來,入為宗廟器主,是繼嗣將易也。
一曰,鼎三足,三公象,而以耳行。野鳥居鼎耳,小人將居公位,敗宗廟這祀。野木生朝,野鳥入廟,敗亡之異也。
武丁恐駭,謀于忠賢,修德而正事,內舉傅說,授以國政,外伐鬼方,以安諸夏,故能攘木、鳥之妖,致百年之壽,所謂「六-作見,若是共禦,五福乃降,用章于下」者也。
一曰,金-木曰木不曲直。
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李梅實」。劉向以為周十二月,今十月也,李梅當剝落,今反華實,近草妖也。
先華而後實,不書華,舉重者也。
陰成陽事,象臣顓君作威福。一日,冬當殺,反生,象驕臣當誅,不行其罰也。
故冬華者,象臣邪謀有端而不成,至于實,則成矣。是時僖公死,公子遂顓權,文公不寤,後有子赤之變。一曰,君舒緩甚,奧氣不臧,則華實復生。董仲舒以為李梅實,臣下強也。
記曰:「不當華而華,易大夫;不當實而實,易相室。」冬,水王,木相,故象大臣。劉歆以為庶征皆以蟲為孽,思心蠃蟲孽也。
李梅實,屬草妖。
惠帝五年十月,桃李華,棗實。昭帝時,上林苑中大柳樹斷仆地,一朝起立,生枝葉,有蟲食其葉,成文字,曰「公孫病已立」。又,昌邑王國社有枯樹復生枝葉。眭孟以為,木陰類,下民象,當有故廢之家公孫氏從民間受命為天子者。昭帝富於春秋,霍光秉政,以孟妖言,誅之。後昭帝崩,無子,征昌邑王賀嗣位,狂亂失道,光廢之,更立昭帝兄衛太子之孫,是為宣帝。宣帝本名病已。京房《易傳》曰:「枯楊生CB
4C,枯木復生,人君亡子。」
元帝初元四年,皇后曾祖父濟南東平陵王伯墓門梓柱卒生枝葉,上出屋。劉向以為王氏貴盛,將代漢家之象也。
後王莽篡位,自說之曰:「初元四年,莽生之歲也,當漢九世火德之厄,而有此祥興于高祖考之門。門為開通,梓猶子也,言王氏當有賢子開通祖統,起於柱石大臣之位,受命而王之符也。」
建昭五年,-州刺史浩賞禁民私所自立社。山陽橐茅鄉社有大槐樹,吏伐斷之,其夜樹復立其故處。成帝永始元年二月,河南街郵樗樹生支如人頭,眉、目、須皆具亡發、耳。哀帝建平三年十月,汝南西平遂陽鄉柱仆地,生支如人形,身青黃色,面白,頭有鬚髮,稍長大,凡長六寸一分。京房《易傳》曰:「王德衰,下人將起,則有木生為人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