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4頁
推五行用事日:水、火、木、金、土各王七十三日、小余二百九十五、小分九、微分三,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四立即其用事。始求土者,置立春大小余及分,以木王七十三日、小余二百九十五、小分九、微分三加之,微分滿五從小分一,小分滿氣法二十四從小余一,小余滿蔀法從大庾一,大庾滿六十去之,命以紀,得季春土王日。又加土王十八日、小余一千五百八十八、小分二十、微分二,滿從命如上,即得立夏日。求次如法。又一法求土王用事日:各置四立大小余及分,各減大庾十八、小余一千五百八十八、小分二十、微分二,命以紀,算外,即四立土王日。若大庾不足減者,加六十而後減之;小余不足減者,減取大庾一,加蔀法乃減之。
推沒滅 術曰:因冬至積沒有小餘者,加積一,以沒分乘之,如沒法而一,為積日,不盡為沒余。以六旬去積日,余為沒日,命以紀,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冬至後沒日。
求次沒 術曰:加沒日六十九、沒余二萬七百六十四、,沒余滿沒法三萬一千七百七從沒日一,沒日滿六十去之,命以紀,算外,即次沒月。一歲常有五沒或六沒,小余盡者為滅日。又,以冬至去朔日加沒日,冬至小余滿部法從沒日,命日起天正十一月,如曆月大小除之,不足,除者入月算,命以朔,算外,即冬至後沒日。求次沒:加沒沒日六十九,沒余三千九百五十九、沒分二萬四千六百九十七,分滿沒法從沒余,滿部法從沒日,命起前沒月,曆月大小除之,即後沒日及余。
推四正卦 術曰:因冬至大小余,即《坎卦》用事日;春分,即《震卦》用事日;夏至,即《離卦》用事日;秋分,即《兗卦》用事日。
求《中孚卦》:加冬至小余五千五百三十、小分九、微分一,微分滿五從小分,小分滿氣法從小余,小余滿部法從大庾,命以紀,算外,即《中孚卦》用事日。其《解》加《震》,《咸》加《離》,《賁》加《兗》,亦如《中孚》加《坎》。
求次卦:加《坎》大庾六、小余五百二十九、小分十四、微分四,微分滿五從小分,小分滿氣法從小余,小余滿部法從大庾,命以紀,算外,即《復卦》用事日。《大壯》加《震》,《妒》加《離》,《觀》加《兗》,如《中孚》加《坎》。
十一月,《未濟》、《蹇》、《頤》、《中孚》、《復》;十二月,《屯》、《謙》、《睽》、《升》、《臨》;正月,《小過》、《蒙》、《益》、《漸》、《泰》;二月,《需》、《隨》、《晉》、《解》、《大壯》;三月,《訟》、《豫》《蠱》、《革》、《史》;四月,《旅》、《師》、《比》、《小畜》、《乾》;五月,《大有》、《家人》、《井》、《咸》、《始》;六月,《鼎》、《豐》、《渙》、《履》、《遁》;七月,《恆》、《節》、《同人》、《損》、《否》;八月,《巽》、《萃》、《大畜》、《賁》、《觀》;九月,《歸妹》、《無妄》、《明夷》、《困》、《剝》;十月,《艮》、《既濟》、《噬嗑》、《大過》、《坤》。
四正為方伯,《中孚》為三公,《復》為天子,《屯》為諸侯,《謙》為大夫,《睽》為九卿》,《升》還從三公,周而複始。九三應上九,清淨微溫陽風;九三應上六,絳赤決溫陰雨。六三應上六,白濁微寒陰雨;六三應上九,曲塵決寒陽風。諸卦上有陽爻者,陽風;上有陰爻者,陰雨。
推七十二候 術曰:因冬至大小余,即虎始交日,加大庾五、小余四百四十一、小分八、微分一,微分滿三從小分,小分滿氣法從小余,小余滿部從大庾,命以紀,算外,所候日。
冬至
虎始交
蕓始生
荔挺出
小寒
蚯蚓結
麋角解
水泉動
大寒
雁北向
鵲始巢
雉始雊
立春
鷄始乳
東風解凍
蟄蟲始振
雨水
魚上冰
獺祭魚
鴻雁來
驚蟄
始雨水
桃始華
倉庚鳴
春分
鷹化鳩
玄鳥至
雷始發聲
清明
電始見
蟄蟲咸動
蟄蟲啟戶
穀雨
桐始花
田鼠為鴽
虹始見
立夏
萍始生
戴勝降於桑
螻蟈鳴
小滿
蚯蚓出
王瓜生
苦菜秀
芒種
靡草死
小暑至
螳螂生
夏至
鵙始鳴
反舌無聲
鹿角解
小暑
蟬始鳴
半夏生
木槿榮
大暑
溫風至
蟋蟀居壁
鷹乃學習
立秋
腐草化螢
土潤溽暑
涼風至
處暑
白露降
寒蟬鳴
鷹祭鳥
白露
天地始肅
暴風至
鴻雁來
秋分
玄鳥歸
群鳥養羞
雷始收聲
寒露
蟄蟲附戶
殺氣浸盛
陽氣始衰
霜降
水始涸
鴻雁來賓
雀入大水化為蛤
立冬
菊有黃華
豺祭獸
水始冰
小雪
地始凍
雉入大水化為蜃 虹藏不見
大雪
冰益壯
地始坼
鶡旦不鳴
術曰:因冬至虎始交後,五日一候。
推上朔法:置放紀年減一,加八,以六律乘之,以六千去之,余為大庾,以甲子算外,上朔日。
推五星六通術第七
上元壬子以來至《春秋》隱公元年己未,積十六萬六千五百七,算外;至今大魏熙平二年,歲次丁酉,積十六萬七千七百四十五,算外。
木精曰歲星,其數二百四十一萬六千六百六十。
火精曰熒惑星,其數四百七十二萬五千八百四十八。
土精曰鎮星,其數三百二十九萬一千二十一。
金精曰太白,其數三百五十三萬八千一百三十一
水精曰辰星,其數七十萬二千一百八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