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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下 - 100 /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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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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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史臣曰:陽尼學義之跡,世不乏人。固遠氣正情,文學兼致。賈思伯門有舊業,經明行修,唯兄及弟,並標儒素。李、路器尚所及,俱可觀者。象風彩詞涉,亦當年之俊民。房亮、曹世表、潘永基、朱元旭,拔萃從宦,咸享名器,各有由也。

列傳第六十一 奚康生 楊大眼 崔延伯


  

奚康生,河南洛陽人。其先代人也,世為部落大人。祖直,平遠將軍、柔玄鎮將。入為鎮北大將軍,內外三都大官 ,賜爵長進侯。卒,贈幽州刺史,謚曰簡。父普憐,不仕而卒。

太和十一年,蠕蠕頻來寇邊,柔玄鎮都將李兜討擊之。

康生性驍勇,有武藝,弓力十石 ,矢異常箭,為當時所服。從兜為前驅軍主,頻戰陷陳,壯氣有聞,由是為宗子隊主。從駕征鐘離,駕旋濟淮,五將未渡,蕭鸞遣將率眾據渚,邀斷津路。高祖敕曰:「能破中渚賊者,以為直閣將軍。」

康生時為軍主,謂友人曰:「如其克也,得暢名績;脫若不捷,命也在天。丈夫今日何為不決!」遂便應募,縛筏積柴,因風放火,燒其船艦,依煙直進,飛刀亂斫,投河溺死者甚眾。乃假康生直閣將軍。後以勛除中堅將軍、太子三校、西台直後。

吐京胡反,自號辛支王。康生為軍主,從章武王彬討之。

胡遣精騎一千邀路斷截,康生率五百人拒戰,破之 ,追至石羊城,斬首三十級。彬甲卒七千,與胡對戰,分為五軍,四軍俱敗,康生軍獨全。遷為統軍。率精騎一千追胡至車突谷,詐為墜馬,胡皆謂死,爭欲取之。

康生騰騎奮矛,殺傷數十人,胡遂奔北。辛支輕騎退走,去康生百餘步,彎弓射之,應弦而死。因俘其牛羊駝馬以萬數。

蕭鸞置義陽□,招誘邊民。康生復為統軍,從王肅討之,進圍其城。鸞將張伏護自升城樓,言辭不遜 ,肅令康生射之。

以強弓大箭望樓射窗,扉開即入,應箭而斃。彼民見箭,皆云狂弩。以殺伏護,賞帛一千匹。又頻戰再退其軍,賞三階,帛五百匹。蕭寶卷將裴叔業率眾圍渦陽,欲解義陽之急。詔遣高聰等四軍往援之,後遣都督、廣陵侯元衍,並皆敗退。時刺史孟表頻啟告,高祖敕肅遣康生馳往赴援。一戰大破之,賞二階,帛一千匹。及壽春來降也,遣康生領羽林一千人,給龍廄馬兩匹,馳赴壽春。既入其城,命集城內舊老,宣詔撫賚。俄而,蕭寶卷將桓和頓軍梁城,陳伯之據硤石,民心駭動,頗有異謀。康生乃防禦內外,音信不通。固城一月,援軍乃至。康生出擊桓和、伯之等二軍,並破走之,拔梁城、合肥、洛口三戍。以功遷征虜將軍,封安武縣開國男,食邑二百戶。

出為南青州刺史。後蕭衍鬱州遣軍主徐濟寇邊,康生率將出討,破之,生擒濟。賞帛千匹。時蕭衍聞康生能引強弓,力至十餘石 ,故特作大弓兩張,送與康生。康生得弓,便會集文武,乃用平射,猶有餘力。其弓長八尺,把中圍尺二寸,箭粗殆如今之長笛,觀者以為希世絶倫。弓即表送,置之武庫。

又蕭衍遣將宋黑率眾寇擾彭城,時康生遭母憂,詔起為別將、持節、假平南將軍,領南青州諸軍擊走之。

後衍復遣都督、臨川王蕭宏,副將張惠紹勒甲十萬規寇徐州 ,又假宋黑徐州刺史,領眾二萬,水陸俱進,徑圍高塚戍。詔授康生武衛將軍、持節、假平南將軍,為別將,領羽林三千人,騎、步甲士隨便割配。康生一戰敗之。

還京,召見宴會,賞帛千匹,賜驊騮禦胡馬一匹。


  
出為平西將軍、華州刺史,頗有聲績。轉涇州刺史,仍本將軍。以輒用官炭瓦為御史所劾,削除官爵。尋旨復之。

蕭衍直閣將軍徐玄明戍于鬱州,殺其刺史張稷 ,以城內附。詔遣康生迎接,賜細禦銀纏槊一張並棗柰果。面敕曰:「果者,果如朕心;棗者,早遂朕意。」

未發之間,鬱州復叛。時揚州別駕裴絢謀反,除康生平東將軍,為別將,領羽林四千討之,會事平不行。

遭父憂,起為平西將軍、西中郎將。是歲,大舉征蜀,假康生安西將軍,領步騎三萬邪趣綿竹。至隴右 ,世宗崩,班師。除衛尉卿。出為撫軍將軍、相州刺史。在州,以天旱令人鞭石虎畫像;復就西門豹祠祈雨,不獲,令吏取豹舌。未幾,二兒暴喪,身亦遇疾,巫以為虎、豹之祟。

征拜光祿卿,領右衛將軍。與元義同謀廢靈太后。遷撫軍大將軍、河南尹,仍右衛,領左右。與子難娶左衛將軍侯剛女,即元義妹夫也。義以其通姻 ,深相委託,三人率多俱宿禁內,時或迭出。義以康生子難為千牛備身。

康生性粗武,言氣高下,義稍憚之,見于顏色,康生亦微懼不安。正光二年三月 ,肅宗朝靈太后于西林園,文武侍坐,酒酣迭舞。次至康生,康生乃為力士舞,及于折旋,每顧視太后,舉手、蹈足、瞋目、頷首為殺縛之勢。太后解其意而不敢言。日暮,太后欲攜肅宗宿宣光殿。侯剛曰:「至尊已朝訖,嬪禦在南,何勞留宿?」康生曰:「至尊,陛下兒,隨陛下將東西,更復訪問誰?」群臣莫敢應。靈太后自起,援肅宗臂下堂而去。康生大呼唱萬歲于後,近侍皆唱萬歲。肅宗引前入閣,左右競相排,閣不得閉。康生奪其子難千牛刀,斫直後元思輔,乃得定。肅宗既上殿,康生時有酒勢,將出處分,遂為義所執,鎖于門下。至曉,義不出,令侍中、黃門仆射、尚書等十餘人就康生所訊其事,處康生斬刑,難處絞刑。義與剛並在內矯詔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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