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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上 - 163 /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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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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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猛雀與親黨百餘人奔逃。蒲與道生等追斬猛雀首,送京師。

後劉裕寇竊河表,以蒲為南中郎將、南蠻校尉,隷平南大將軍長孫嵩往禦之。


  

裕入長安,乃還。後改為壽張子,與安平公叔孫建將兵自平原東渡,徇下劉義符青兗諸郡。詔加陳兵將軍、濟州刺史。又與建攻青州,不克而還。

世祖即位,以蒲清貧,妻子衣食不給,乃出為相州刺史。扶弱抑強,進善黜惡,教化大行。始光三年卒於州,年七十二。吏民痛惜之。

蒲在謀臣之列,屢出為將,朝廷清論,常為稱首。贈平東將軍、廣平公,謚曰文恭。

子昭,有志操。天興中,以功臣子為太學生。太宗即位,為內主書。後襲父爵。神中,從征蠕蠕,以功進爵修武侯,加平遠將軍。延和二年,出為幽州刺史,開府,加寧東將軍。時幽州年谷不登,州廩虛磬,民多菜色。昭謂民吏曰:「何我之不德而遇其時乎?」乃使富人通濟貧乏,車馬之家糴運外境,貧弱者勸以農桑。歲乃大熟。士女稱頌之。

在任三年,卒。

子昶,襲爵。早卒。

昶弟靈符。真君八年,補中書博士。和平中,咸陽郡民趙昌聚黨作逆,百姓騷動。詔靈符宣旨慰喻,民乃復業。天安初,遷中書侍郎,賜爵昌國子。延興中,使南豫州,觀察風俗。太和四年,除建威將軍、廣平太守。還為尚書左丞、司州大中正。後除鎮遠將軍、齊州刺史。十六年,轉光州刺史,加立忠將軍。卒。

谷渾,字元沖,昌黎人也。父兗,膂力兼人,彎弓三百斤,勇冠一時。仕慕容垂,至廣武將軍。

渾少有父風,任俠好氣,以父母在,常自退抑。晚乃折節受經業,遂覽群籍,被服類儒者。太祖時,以善隷書為內侍左右。太宗世,遷前鋒將軍,從幸河南。還,以選給事東宮。世祖即位,為中書侍郎,加振威將軍。從征赫連昌,為驍騎將軍。遷侍中、安南將軍,領儀曹尚書,賜爵濮陽公。

渾正直有操行,性不苟合,趣舍不與己同者,視之蔑如也。然愛重舊故,不以富貴驕人。時人以此稱之。

在官廉直,為世祖所器重,詔以渾子孫十五以上悉補中書學生。延和二年春,卒。世祖悼惜之,親臨其喪。贈賜豐厚,謚曰文宣。

子闡,字崇基,小字長命,襲爵。少侍東宮,稍遷平南將軍、相州刺史。入為外都大官。延興四年卒。謚曰簡公。

闡弟季孫,襲爵。中書學生,入為秘書中散,遷中部大夫。出為吐京鎮將。

闡子洪,字元孫。少受學中書。世祖以洪機敏有祖風,令入授高宗經。高宗即位,以舊恩為散騎常侍、南部長。遷尚書,賜爵滎陽公。洪性貪奢,仆妾衣服錦綺,貲累千金,而求欲滋劇。時顯祖舅李峻等初至京師,官給衣服,洪輒截沒。為有司所糾,並窮其前後臓罪,坐以伏法。

子穎,青州、征東大將軍、廣陵王羽田曹參軍、員外散騎侍郎、給事中、尚書郎,加威遠將軍。除員外散騎常侍,尋轉中散大夫。大軍伐蜀,時益州刺史傅豎眼出為別將,以穎權行州事。後除假節、鎮遠將軍、涼州刺史,不行,改授太府少卿,又加前將軍。神龜二年卒。贈平東將軍,營州刺史,謚曰貞。

長子纂,字靈紹,頗有學涉。解褐太學博士,領侍御史。稍遷著作郎、司州治中、黃門郎、散騎常侍,又為侍中,兼殿中尚書。遷驃騎大將軍、左光祿大夫,營州大中正。纂前為著作,又監國史,不能有所緝綴。

纂弟士恢,字紹達。少好琴書。初為世宗輓郎,除奉朝請。正光中,入侍,甚為肅宗寵待。元叉之出,靈太后反政,紹達預有力焉。

遷諫議大夫,俄轉通直散騎常侍、直閣將軍、鴻臚少卿,封元城縣開國侯,邑七百戶。太后嬖倖鄭儼,懼紹達間構于帝,每因言次,導紹達為州。紹達耽寵,不願出外。太后誣其罪而殺之。

公孫表,字玄元,燕郡廣陽人也。遊學為諸生。慕容沖以為尚書郎。慕容垂破長子,從入中山。慕容寶走,乃歸闕。以使江南稱旨,拜尚書郎。後為博士。初,太祖以慕容垂諸子分據勢要,權柄推移,遂至亡滅;且國俗惇樸,嗜欲寡少,不可啟其機心,而導其巧利,深非之。

表承指上《韓非書》二十捲,太祖稱善。


  

太宗初,表參功勞將軍元屈軍事,討吐京叛胡,為胡所敗。表以先諫止屈,太宗善之,賜爵固安子。河西饑胡劉虎聚結流民,反于上黨,南寇河內。詔表討虎,又令表與姚興洛陽戍將結期,使備河南岸,然後進軍討之。

時胡內自疑阻,更相殺害,表以其有解散之勢,遂不與戍將相聞,率眾討之。

法令不整,為胡所敗,軍人大被傷殺。太宗深銜之。

及劉裕征姚興,兗州刺史尉建聞寇至,棄滑台北走,詔表隨壽光侯叔孫建屯枋頭。泰常七年,劉裕死,議取河南侵地。太宗以為掠地至淮,滑台等三城自然面縛。表固執宜先攻城,太宗從之。

於是以奚斤為都督,以表為吳兵將軍、廣州刺史。斤等濟河,表攻滑台,歷時不拔。太宗乃南巡,為之聲援。表等既克滑台,引師西伐,大破劉義隆將翟廣等於土樓,遂圍虎牢。車駕次汲郡,始昌子蘇坦、太史令王亮奏表置軍虎牢東,不得利便之地,故令賊不時滅。太宗雅好術數,又積前忿,及攻虎牢,士卒多傷,乃使人夜就帳中縊而殺之。

時年六十四。太宗以賊末退,秘而不宣。

初,表與勃海封愷友善,後為子求愷從女,愷不許,表甚銜之。

及封氏為司馬國璠所逮,太宗以舊族欲原之,表固證其罪,乃誅封氏。表為人外和內忌,時人以此薄之。

表本與王亮同營署,及其出也,輕侮亮,故至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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