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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二 - 376 / 471
中國古代史類 / 李昉 / 本書目錄
  

太平廣記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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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李汧公勉鎮鳳翔,有屬邑編甿因耨田,得馬蹄金一瓮。(漢書武帝詔云:東嶽見金,文有白麟神馬之瑞。宜以黃金鑄麟趾褭蹄金,以葉瑞徵。蓋鑄金象馬蹄之狀。其後民間多效之。)里民送於縣署。公牒將置府庭。宰邑者喜獲茲寶,欲自以為殊績。慮公藏主守不嚴,因使實于私室。信宿,與官吏重開視之,則皆為塊矣。瓮金出土之際,鄉社悉來觀驗,遽為變更,靡不驚駭。以狀聞于府主。議者僉云:奸計換之。遂遣理曹掾與軍吏數人,就鞠其案。於是獲金裡社,咸共證。宰邑者為眾所擠,擁沮莫能自由。既而詰辱滋甚,遂以易金伏罪。詞款具存,未窮隱用之所。令拘縶仆隷,脅以刑闢。或雲藏於糞壤,或雲投于水中。紛紜枉撓。結成,具司備獄,以案上聞。汧公覽之亦怒。俄而因有宴,停杯語及斯事。列坐賓客,咸共談謔。或雲效齊人之攫,或雲有楊震之癖。談笑移時,以為胠篋穿窬,無足訝也。時袁相國滋亦在幕中,俯首略無詞對。李公目之數四曰:「宰邑者非判官懿親乎?」袁相曰:「與之無素。」李公曰:「聞彼之罪,何不樂甚乎?」袁相曰:「甚疑此事未了,便請相(相字原闕,據明抄本補)公詳之。」汧公曰:「換金之狀極明,若言未了,當別有所見,非判官莫探情偽。」袁相曰:「諾。」因俾移獄于府中案問。乃令閲瓮間,得二百五十餘塊,詰其初獲者,即本質存焉。遂於列肆索金,鎔寫與塊形相等。既成,始秤其半,已及三百斤矣。詢其負擔人力,乃二農夫,以竹舁至縣境。計其金大數,非二人以竹擔可舉,明其即路之時,金已化為土矣。於是群疑大豁。宰邑者遂獲清雪。汧公嘆伏無已,每言才智不如。其後履歷清途,至德宗朝為宰相。愚常聞金寶藏於土中,偶見者或變其質。東都敦化坊有麟德廢觀,殿悉皆頽毀。咸通中,畢誠相國,別令營造,建基址間,得巨瓮,皆貯白銀。輦材者與工匠三四十人,當晝,懼為官中所取,遂輦材木蓋之,以伺昏黑。及夜,各以衣服包裹而歸。明旦開之,如堅土削成為銀梃。所說與此正同。(原無出處,明抄本作出獻二字,按見《劇談錄》捲上)

【譯文】


  

汧公李勉鎮守鳳翔時,他所管轄的地區有一個編入戶籍的普通農民,在田間鋤草的時候,挖出了一大罈子馬蹄形的金子。村子裡的人把金子送到縣衙,縣衙用公文向州府報告,準備將金子送往州府。宰邑對挖出珍寶很高興,準備作為自己的政績向上級請功。他害怕金子在公家的倉庫裡不安全,便存放在自己家裡。過了一宿,他和其他官員重新打開觀看,金子全都變成了土塊。一罈金子出土時,鄉裡的官員、裡正都去觀看檢驗,如今突然發生變化,沒有不吃驚的。他們上告到主管官員那裡,人們議論是有人用奸計將金子換走了。於是上級派理曹掾帶了一部分士兵來審問處理這個案子。挖出金子的鄉裡的裡正共同為這件事作證,宰邑受到眾人的譴責,沮喪地失去了人身自由,受到反覆的詢問和污辱,只好承認自己偷換了金子,並且在供詞上簽了裡了,有的說扔到水裡了,紛紛說自己冤枉。審理結束,將這些人關到監獄,然後將審理結果上報。汧公李勉看了報告後很生氣,過了一會他去赴宴,喝酒的時候說到了這件事。在坐的賓客,都把這件事當作笑談的話題,有的說宰邑是效仿齊人的貪婪,有人說他也許有楊震的癖好,說笑了很長時間,都以為這只是個跳牆撬鎖的一般性案件,沒有什麼出奇的地方。當時相國袁滋也在場,他低着頭沒有說話。汧公李勉用眼睛看了他幾次以後對他說:「宰邑同判官你是親戚嗎?」袁滋說:「我和他沒有關係。」李勉說:「講了他的罪狀,你為什麼不高興?」袁滋說:「我非常懷疑這件事沒完,請您詳細調查。」李勉說:「偷換金子的事實非常清楚,如果說沒完,是還有不同的看法,不是你無法調查清楚。」袁滋說:「可以」,將這個案子移袁滋府中審理。袁滋檢查收藏罈子的房間,得到了二百五十多個金子形狀的土塊。袁滋問最初挖到金子的人,認定這些土塊的形狀和數量同原來的金子一樣。於是袁滋從市場上的各個商店裡借來金子,熔化鑄成土塊一樣大小的金塊。鑄造完成以後,只秤了其中的一半金子,就已經是三百斤了。袁滋詢問是什麼人把金子送到縣衙的,回答是兩個農夫,用竹扁擔抬到縣衙的。計算一下,僅是這些金子裡的大部分,也不是兩個人所能用扁擔抬動的,袁滋明白了,金子在沒有上路之前,就已經全部化成土塊了。這下大家的疑慮都解除了,宰邑的冤案得到了澄清。汧公李勉對此表示讚歎和佩服,多次說自己的才智不如袁滋。袁滋從這件事以後,多次擔任重要官職,正確處理了多起案件。到了德宗皇帝即位以後,他當上了宰相。經常聽說金銀珠寶埋在土裡,偶然發現以後有可能會變成別的東西。東都的敦化衚衕有一座廢棄的道觀麟德觀,主要建築已經倒塌毀壞。咸通年間,相國華諴命令在別的地方重新建造一座麟德觀。在挖地基的時候,挖出了一個巨大的罈子,裡面裝滿了白銀。運送建築材料的人和工匠有三四十人,他們發現銀子的時候正是白天,害怕被官員們沒收,便用木材把銀子蓋上,以便等到天黑。當天夜裡,這些人各自用衣服包上銀子回家。天亮以後打開一看,全都變成了用堅實的土塊削製成的銀子形狀的東西,所傳說的故事和這個案件的情形一樣。

卷第一百七十二 精察二

韓滉 顏真卿 李景略 李夷簡 孟簡 李德裕 裴休 崔碣 趙和 劉崇龜 殺妻者 許宗裔 劉方遇

韓滉


  
韓滉在潤州,夜與從事登萬歲樓,方酣,置杯不悅。語左右曰:「汝聽婦人哭乎?當近何所?」或對在某橋某街。詰朝,命吏捕哭者訊之。信宿,獄不具。吏懼罪,守于屍側。忽有大青蠅集其首。因髮髻驗之,果婦私于鄰,醉其夫而釘殺之。吏以為神。因問,晉公云:「吾察其哭聲,疾而不憚,若強而懼者。王充論衡云:鄭子產晨出,聞婦人之哭,拊仆之手而聽。有間,使吏執而問之,即手殺其夫也。異日,其仆問曰:」夫子何以知之?「子產曰:」死於其所親愛,知病而憂,臨死而懼,已死而哀。今哭以死而懼,知其奸也。"(《出酉陽雜俎》)

【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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